“不闹白不闹,闹了不白闹”
【往期回读】
严打医闹,还医生尊严
宝应 顾茂权
三年前,一位农民带着身患肾脏恶性肿瘤的女儿四处求医,被多家医院拒收。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来到一所大医院,跪地哀求医生救治他的女儿。那位泌尿科医生明知手术风险极大,治愈率几乎为零,但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他精心做手术,女孩肾脏上15厘米长的肿瘤被完整顺利切了下来,但在缝合过程中,患者突发呼吸心博骤停而死亡。
经过专家的鉴定,医生没有任何过错,但家属却不依不饶,在医院打起了横幅,跪在地上抱着医生的腿哭喊:“你把我也杀吧!”
事情纠缠近一年,那名好心办“坏事”的医生再也无法集中精力工作。他患上了抑郁症,最终跳楼自杀,令人心痛唏嘘不已!
这是王凤《医院的病房》一文所讲到的故事。
读到这故事,我不由得想起十几年前我所经历的一起医疗纠纷。
嗜酒成性的老父天天喝酒。有一天喝了三顿酒,醉酒后无意中撞到桌角,将脾脏撞破。因为酒多毫无知晓,第二天一大早醒来,不得了,肚子胀得像个大鼓。邻居急忙将他送到夏集医院,接诊的正好是我的发小、老同学光明院长。光明一摸就知不妙,立即打电话给在射阳镇工作的我:“老同学,快点来夏集,你爸脾破裂,肚中有七八斤血,得立即手术!”打完电话,他立即将我父亲推向手术室实施手术。
可就在我父亲手术的同时,住院的一个老伯生命也危急。原来该老伯三天前来医院看病。刚来医院,光明就断定他有严重心脏病且积水较多,乡镇医院看不了此病,催他转到南京、上海等大医院治疗,否则生命难保。可老伯的几个儿子因各种矛盾,而将转院之事一拖再拖。
光明因我父亲是个大手术,七八斤血要取出并重新输入体内,既要切除脾脏,还要输血,无暇顾及那位老伯;即使顾及,凭医疗条件和技术也很难使他起死回生。结果,我父亲被救活了,那位老伯并不是“意外”死亡。
死者不承认不及时转院造成死亡的责任,而把责任推向光明院长,指责他:“你救你同学的父亲,而不救我老爸!”并将尸体搁到我父亲病房对面,拉横幅摆花圈哭闹不止。结果,政府为了息事宁人出面协调,医院赔偿一万元该了结此事。
不用说,这样的医患纠纷由来已久。
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医患双方相互理解,在一定程度医患矛盾得到了缓解。但按照矛盾普遍性原理,这对矛盾将长期存在,甚至在一定时期某个特定环境还会加大。
过去我们一直谴责医方利欲熏心,一味追求经济效益,缺失职业操守,某些医生医疗水平低下,造成许多本应避免的医疗事故,导致群体恶性事故不断,以致医患关系剑拔弩张;唯独忽视个别患者以及患者家庭因道德沦丧、良心泯灭,设绊使坏,别有用心推责于医院,造成另类的医患矛盾。后者,就是我们所说的“医闹”!
《三字经》开篇就讲:“人之初,性本善。”我始终相信,医生开始从业大多有爱心善心,有救死扶伤的责任感。可是,个别患者以及患者家庭深得“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之理,出了事,将责任一股脑儿推给医院,“有理无理,闹大了再说”,“不闹白不闹,闹了不白闹”。一些医院消极应对,“有责没责,赔点钱得了”。在看似无奈实则荒诞的处理逻辑推波助澜之下,“医闹”成了一种奇特的现象,屡禁不绝,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近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医闹”、暴力伤医案件让人心痛心悸,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形势比较严峻。
如果任由形形色色患者及家属居心叵测推责于医院,那么,医护人员的爱心善心和责任感必然大大受挫,他们将会寒心灰心,将会渐渐变得麻木不仁,变得冷酷无情。可以这么说,“医闹”将是“自掘坟墓”、自断后路!这必然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
从这可怕的后果来看,国家必须严厉打击“医闹”,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医患纠纷。唯有把法治挺在前面,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才能真正维护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彻底地解决医患纠纷,让“医闹”、暴力伤医案件不再发生。
法治规范社会,道德引人向善。另一方面,患者及其家属要有道德,要讲良心,更要有感恩意识,“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要记住医护人员实施救治的恩情,理解医院及医护人员的难处。
但愿“医闹”越来越少,还医生安静的诊室,还医生工作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