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动态 | 损害担责!

白露秋分夜,一场秋雨一场凉。天空刚泛起鱼肚白的时候,宜春路通矿业有限公司矿区已经是一副繁忙热闹的场景了......
“现在我们铺上草甸,种上小树苗,'疙瘩山’再也不秃了,国家政策真的是蛮好”袁州区柏木村的易大姐麻溜地解开捆草绳一边乐呵呵地称赞道。
近日,宜春市路通矿业有限公司侵占林地损害赔偿磋商会顺利召开,林业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江西宜春司法鉴定中心、属地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等参加磋商会议,遵循自愿、合法、公平、公开原则,就该案生态损害事实、程度、赔偿责任及承担方式等问题通过磋商达成一致,该企业自愿履行民事赔偿责任,承担修复费用765173.9元,并当场签订磋商协议。
2020年,宜春市路通矿业有限公司因生态环保意识欠缺,在袁州区柏木乡柏木村进行矿山开采,将弃土堆积在采矿区周边,造成57.73亩林地及地上植被遭到破坏。2021年8月,袁州区人民政府就该公司侵占林地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江西宜春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赔偿义务人的行为非法占用林地57.73亩,毁坏林木种类为针叶混,数量为立木蓄积102.24立方米,修复费用共计765173.9元。
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宜春市路通矿业有限公司在林业、生态环保等部门的普法下,意识到生态修复的重要性,在签订磋商协议当日积极落实生态修复措施,雇佣周边12名村民一起加入修复林地的队伍,铺草种树,只为“青山还复来”,走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
为切实保护好山脉、山体等生态资源,袁州区将坚定不移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努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来源:袁州生态环境局

作者:邬乐乐

编辑:颜志高

审核:蓝曦瑶

审签:江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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