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方周易》序卦(35)。伤于外者必反于家,故受之以《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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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方周易》序卦
【原文】伤⑴于⑵外⑶者必⑷反⑸于家⑹,故受之以《家人》。
【译】在外面遇到阻碍的人肯定要回到家中,所以承接《明夷》的用《家人》卦。
【注释】⑴“伤”妨害,妨碍(阻碍,使事情不能顺利进行。)。《论语·先进》:“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
⑵“于”引出动作、行为的时间、处所、对象、范围和原因的介词。可译为:在、向、到、从、对于、由于、在…中、在…方面(上、中)《后汉书·列女传》:“捐金于野。”
⑶“外”外面。《庄子·天下》:“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
⑷“必”肯定;断定。《韩非子·显学》:“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
⑸“反”还归,回。后多作“返”。《尚书·五子之歌》:“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
⑹“家”人所居;住房。《庄子·山木》:“夫子出于山,舍于故人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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