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盗版和侵权的故事<br><
我被盗版和侵权的故事
之一:
某一天在书摊上发现一套三本的劳伦斯散文随笔,是某省级出版社出版的,但封面设计和印刷质量十分悲惨,便捡起看看,是哪位同行译者如此惨淡经营劳伦斯译文。翻开书大吃一惊,那译文中居然有三分之一强是拙译。编选者大概不知道我在90年代就用笔名黑马出版作品了,还选了这之前我用毕冰宾的本名翻译的一些,于是我就成了这本书中的两个译者。再看看那编选者自己翻译的几篇,更是令人愤怒,他居然是选了我三篇译文放在最前面,然后署了他自己的名字,以显示编选者自己的权威性。
世界上还有如此无耻无理的行为。我怒不可遏地打长途到出版社,接电话者说这书确是他们社出版的,但请与管版权的某先生谈。再次打电话时,版权先生在,接过电话说:这事你别问我,出版和印刷都是那位编选者所为。我问那人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但版权先生不告诉我,要我自己去寻觅。世界上就有这等事,国家的出版社,就这样明目张胆地为非作歹。我忍住气,告诉他:这书是以你们出版社的名义出版的,书号是你们的,你就是法人,法人就是犯了法要被治罪的人,你懂不懂。你还公然承认是卖书号,好吧,请你把卖书号的话写下来,我就不找你了,法院和出版署自然会来找你。
对方一听我这个译者不是傻子,就说他不写,但赔款的事要和编选者去谈,向那人要钱,至于什么时候能要到钱他也不能保证。我说:你是不知道我何许人也,还想用拖延术,那就等我把你告到出版署和法院好了。不过我不想费那事,也不想浪费这时间,你就按照一般出书稿酬给我就行,我们私了。至于我是谁,请你就近向你们大名人杨教授打听一下就行了。对方一听我居然与杨教授认识,马上说他是杨教授的学生。等他从杨教授那里问清我的情况,马上答应赔偿我。过了没几天,我就收到某大学的那位编选者的忏悔信。原来此人在大学是个小领导,因为要评职称当副教授,就出此“高招”,花钱买了书号,不仅用别人的译文不付稿费,还盗用我的译文。他在信中十分沉痛地忏悔一番,但又说家中有老母重病缠身,一下子拿不出钱来赔我。还有,这书是花钱买的书号,又花钱印刷,还要自己找路子销掉才能把钱赚回再赔各位译者。一边请我原谅并等他收回成本,一边求我千万别告诉他们大学的领导,那样的话他就名誉扫地,彻底完了云云。总之,是让我同情他并替他保密,还不要催他赔偿。
遇上这样的人,我这等软心肠也无话可说了,只好先教育他几句,又说知识分子“偷书不算窃”。然后就是与出版社核实情况,一切属实,他确实挺不好过,一旦败露,他就在那个大学呆不下去了。这就是说我必须当一次雷锋,成全他们。可又一想不对呀,雷锋我可以当,但出版社卖书号是赚了钱的呀,他们是零成本白赚钱;那编选者虽然眼下没收回成本,可他当上副教授了呀,工资提高了,以后的道路一片坦途。只有我这个雷锋,翻译了那么多东西,却连副教授的职称都没评上,还住在臭河边的经济适用房里。不行,这等雷锋我不能当,我当得冤枉。雷锋雨夜送大嫂,雷锋把自己的月饼给战友吃,他受到了表扬和荣誉,大家都说他是好人,可我却是牺牲自己成全了别人的犯法行为,这不是学雷锋。
但我还是不想跟他们学校打招呼,那样会逼死一个知识分子。我只能盯住出版社了,他们是一个集体,出了事集体负责,不会有人因此寻死觅活。而且现在出版社侵权已经是家常便饭,还会因此耍弄了作者感到得意呢。所以我与出版社摊牌了:你是法人,我就找你,你不解决,咱们只好法庭上见了。
最终出版社还是想出一招,他们看出我这人绝不想毁了那个买书号评副教授的大学老师,知道我是个善良的好人,就“通融”说:你也别要陪款了,我们给你正式出一本劳伦斯作品集吧,用这方式了断官司。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于是我搜集了当时我翻译的所有劳伦斯散文随笔共四十余万字给了这家出版社出了一个厚集子,他们付了正常标准的稿费,这事算了了。
朋友们听说此事当然骂我傻,说那本侵权的书让侵权人当了教授,让出版社的个别领导白拿了一笔卖书号钱,我是纵容盗版,实际上我也是坏人。
我就这么当了一次坏人。
但我觉得我还算是好人:我没毁那个大学教师,他如果有良心,他会一辈子不再干这等坏事,我算是挽救了一个人。如果我非要让出版社赔偿,出版社才不会出钱呢,他们会逼那个大学教师,弄不好,他会内外交困,真走上绝路,他老母谁管,妻儿怎么办?算了吧。
也许他的一切故事都是编来骗我的假苦肉计,那也随他去。他骗我一次,不可能永远如此骗下去。知识分子玩这个总归是可怜的,划拉点小钱要费这么大力气,也算辛苦,有本事你像贪官污吏和奸商一样去犯点大法,也算你艺高胆大。也正因此,我这个可怜的知识分子也就听之任之了,他们能赚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