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学对作格格局的定义是一贯的,从早期文献到新近研究都认为,作格是语法关系的一种标记模式,与宾格模式相对。

汉语是作格语言吗?——作格格局是什么和不是什么2021年09月27日 14:31 来源:《当代语言学》2021年第1期 作者:罗天华打印 推荐内容提要:本文尝试厘清类型学对作格的界定,即本质上是动词与核心论元之间语法关系的编码方式,形式上表现为名词、代词上的标记,或动词上的人称标记;在此基础上,分辨了典型作格、广义作格以及若干非作格格局,论证了汉语没有类型学意义上的作格性。文章认为:1)作格语言类型与非宾格现象并不相涉,“句法作格”也不是“句法(学)中的作格”;2)现代汉语名词、代词、动词均不负载作格信息,不是作格类型语言,而是一种中性语言;3)古代汉语也不是作格语言,动词变读现象不标识人称信息,与作格格局有本质区别;4)文献中与汉语“作格性”相关的语法问题,大都属于形式语法的非宾格现象,而不是类型学的作格格局;5)类型学作格关注语法关系的形式表达,是相对少见的形态句法现象;形式语法非宾格关注动词的语义,是普遍的语法现象。关 键 词:作格/语言类型/标记模式/非宾格/题元结构作者简介:罗天华,男,博士,浙江大学中文系副教授,语言与认知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基金项目:本研究受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汉藏语是非问句的类型学研究”(16CYY02)资助。汉语是不是一种作格①类型语言?这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正反双方都提出了一些证据。一种观点是,汉语具备作格格局的一些特征,是一种作格语言或者分裂作格(split ergative)语言。例如,曾立英、杨小卫(2005)提出汉语的主语系统有作格语言的特点;曾立英(2009)提出作格动词的有无和多寡是判定作格语言的条件,现代汉语存在作格现象。吴卸耀(2006:132)认为“存现句能体现汉语的作格语言特征”;杜丹、吴春相(2019)也认为汉语存现句有分裂作格表现。金立鑫、王红卫(2014)、金立鑫(2019)指出汉语的论元配置兼有主宾格与施(作)通格模式。叶狂、潘海华(2012:604)指出现代汉语“(作格、宾格)两种结构都有,很难确定它属于哪种语言;有人提到汉语的'作格化’等说法,我们持保留态度”,但又认为“把”字句与作格语言“逆(被)动句”(antipassive)在句法语义方面有平行性;叶狂、潘海华(2017:526)进一步明确提出“汉语在六个方面表现出作格性,因而具有分裂作格语特征,不是单纯的宾格语言”。另一种观点是,汉语不是作格语言,讨论汉语的作格性是一种比附。例如,Li和Yip(1979:103)较早提出官话“把”字句、粤语“将”字句都不是作格格局,“从任何角度来说,汉语都不是一种作格语言”。吕叔湘(1987:4)指出“区别作格语言和宾格语言必须要有形态或类似形态的手段做依据。汉语没有这种形态手段,要说它是这种类型或那种类型的语言都只能是一种比况的说法”。张伯江(2014)在吕文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的句法证据论述汉语不是作格语言。沈家煊(2019:55)也认为讨论汉语是作格型还是宾格型语言是一种比附。孰是孰非,我们认为需要从源头厘清类型学作格格局的实质(第2节),分辨与作格相关的一些概念,并区分相似以及似是而非的术语(第3节),在此基础上考察汉语的形态-句法特征(第4-5节)。2.作格是什么2.1 典型作格类型学对作格格局的定义是一贯的,从早期文献到新近研究都认为,作格是语法关系的一种标记模式,与宾格模式相对。具体地,在作格语言中,作为核心论元的名词短语A、S、P②三者与动词之间语法关系的编码方式呈现出如下特征:1)用于A的标志不同于S、P;2)A独用一个标志,多为显性形式;S、P共用一个标志,多为零形式(Klimov 1973;Comrie 1978,2013;Plank 1979;Siewierska 2013)。作格格局有两种落实方式:一是名词和代词,主要通过在名词/代词上添加格标志、附置词等语法形式,是一种从属语标记(dependent-marking)方式,如(1);二是动词,主要通过在动词上添加表示论元人称信息的标志,是一种核心标记(head-marking)方式(Nichols 1986),如(2)。无论采用何种标记方式,都是动词与论元之间语法关系的形式标志。Hunzib语(一种高加索语言)是一种作格语言,其名词格标记S、P等同,区别于A。(1b)中,“

”使用作格标志-l,标识其为动作发出者;而(1a)“

”与(1b)“

”均无标记。

与此不同的是,有些语言动词上附着的人称标记也呈现出作格格局,如Konjo语(一种印尼语言)也是S、P同格,区别于A。(2)中,第三人称A独用一个标志na-,前附于动词peppe’(打),标识其为动作发出者;而第三人称的S和P则共用一个标志-i。

名词/代词格标记与动词上人称标记的差别主要在于标记位置不同,前者在从属语上添加标记,后者在动词核心上添加标记,前者远比后者常见(Nichols 1992:100-5;Dixon 1994:219)。2.2 广义作格在典型的作格格局之外,还有一种不典型的作格格局:活动格局(active alignment)③。“活动”格局指一些语言不及物动词的当事论元S按照施事性或自控度的强弱有Sa、Sp之分,在名词/代词格标记系统中Sa与A同格、Sp与P同格,或者动词上的人称标记有Sa与A等同、Sp与P等同,如Koasati语(一种美国Muskogean语系语言)。

(3)中,第一人称单数标志-li在(3a)标识的是A,在(3b)标识的是S(=Sa,施事性较强);第一人称单数标志ca-在(3c)标识的是P,在(3d)标识的是S(=Sp,施事性较弱)。这是一种动词上人称标记的“活动”模式,名词、代词也存在类似的格局。在这种“活动”标记类型中,若Sp与P等同而区别于A,即存在作格现象,可以视为一种广义的作格格局。2.3 作格分裂作格分裂现象(split ergativity,或译“分裂作格”)指有些语言的作格格局不纯、不典型,某些情形用作格格局,另一些情形用宾格或其他格局。例如,Dyirbal语(一种澳大利亚语言)的普通名词采用通格-作格标记系统,而人称代词采用主格-宾格标记系统;类似的名词-代词分裂现象也见于Ritharngu、

等其他一些澳大利亚语言以及Lak语等高加索语言(Comrie 1989:131;Dixon 1994:14-5)。此外,动词上的人称标记也有作格分裂现象,如Trumai语(一种巴西语言)。

Trumai语第三人称使用作格格局,如(4a-b),而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不用,如(4c-d)。因此,作格分裂现象中有一部分属于作格格局。至此,可以将作格格局做一个小结。除典型作格格局外,“活动”格局也可以视为一种广义的作格,而“三分、层级”格局不是作格(参看注③)。照此标准,我们将WALS中190种语言的名词标记模式、172种语言的代词标记模式(Comrie2013)以及380种语言动词的人称标记模式(Siewierska2013)合并为表1。

表1第III列“动词人称标记”中有一类“分裂”。作格分裂现象实际上不是作格格局的一种次类,并无一种标记模式称作“分裂作格”(split ergative),其实是作格格局的表现不彻底(Coon and Preminger 2017)。因为典型的作格格局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尚无实证语言,分裂是作格的内在属性。换言之,“作格性”是一个原型范畴,绝大多数作格语言都存在分裂现象,分裂是作格格局的特征、是作格概念本身的一部分(Silverstein 1976;Nichols 1992:65)。因此,我们将广义作格的范围扩大到“活动”格局,无需特别说明将“分裂”包括在内。要而言之,典型的作格格局指名词格标记、代词格标记、动词上的人称标记三者至少有一种采用作格格局,广义的作格格局还包括“活动”。3.作格不是什么3.1 作格不是非宾格形式学派的非宾格现象指涉动词的语义性质,相关研究始于关系语法(Relational Grammar)。Perlmutter(1978)较早提出,按照及物性的不同,不及物动词有“非宾格”(unaccusative)和“非作格”(unergative)之分。以生成语法为主的形式学派后来也使用了这套术语。“宾格”与“非宾格”是一对反义词:宾格动词有能力赋宾格,是及物动词;非宾格动词无能力赋宾格,是不及物动词。按关系语法“非宾格假说”,不及物动词又可分为两个次类:动作动词(例如:哭、笑、飞、跳)和存现动词(例如:是、有、来、去),为了区分,前者被称为非作格动词,后者被称为非宾格动词,即作格动词(黄正德2007)⑤。类型学作格格局与形式语法非宾格(作格)现象的区别主要有三个方面:1)研究问题不同。前者关注动词与核心论元之间的语法关系,后者关注动词的语义性质。2)观察对象不同。前者考察语法关系的落实方式,即动词与论元的关系通过何种形式手段表达;后者考察动词的及物性和语义差别(如动作、状态之分)。3)术语系统不同。例如类型学有“作格标记”“作格格局”“作格语言”,但并不关心“非宾格/作格动词”;形式句法有“非宾格/作格动词”“非作格动词”“非宾格性”(unaccusativity)。因此,二者除了(un)ergative、ergativity这两个形似的术语之外,并无其他交集,如表2(罗天华2017)。

3.2 句法作格不是句法学中的作格句法作格(syntactic ergativity)不是句法学中的作格/非宾格(ergativity/unaccusativity in syntax)。所谓“句法作格”,指两个小句在合并(并列、从属)时,若有S、P等同,即为句法作格语言;若有S、A等同,则为句法宾格语言(Dixon 1994:143-5)。以下是英语与Dyirbal语的比较:

可以看到,(5)中英语小句合并是S、A等同,是句法宾格。而(6)中Dyirbal语是S、P等同,是句法作格。

在Dixon的作格理论中,句法作格限于小句合并操作。因此,严格说来是一种“合并作格”,而不是指诸如(7)中由于动词的及物性差异导致的语序变换。

动词兼表及物不及物,是相当普遍的语法现象(这也是形式语法非宾格分析能广泛应用于各种语言的原因)。例如,英语一般认为是一种句法宾格语言,但也大量存在S、P等同而区别于A的情况,如

。“句法作格”这个概念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句法作格语言是形态作格语言的次类,是一种罕见的句法现象,实证语言非常少(Dixon 1994:177-81;Longenbaugh and Polinsky 2017),影响了其作为类型学参项的理论价值。其次,其核心是小句合并(并列、从属)操作的S、P等同并区别于A;但Dixon未说明仅限于小句合并的深层次理据,即为何是小句合并而不是其他句法操作。由于这些原因,该概念自提出之后类型学界反响寥寥,专门讨论跨语言标记类型的文献(Comrie 2013;Siewierska 2013)以及整部WALS(Dryer and Haspelmath 2013)均未谈及,甚至Dixon本人(2010a:123-8;2010b:116-23,147-56)在其个人总结性著作中讨论作格问题时也不提“句法作格”。4.现代汉语不是作格语言现代汉语不是作格语言,WALS已有整体定性:名词、代词标记模式是“中性”,A/S/P全无标记(Comrie 2013);动词上的人称标记模式也是“中性”,即动词上无人称标记(Siewierska 2013)。不过,不少研究认为汉语有作格特征,是一种作格语言或分裂作格语言。这一节讨论文献中提及较多的四个问题:作格动词、主语系统、存现句以及各式“把”字句。首先看作格动词。曾立英(2009:33)提出,“汉语是属于作格语言、宾格语言还是混合型语言呢?……要确定这一问题,首先涉及一个语言中作格动词的多少和动词分类的问题。如果一种语言的动词都是作格-通格动词,该语言无疑属于作格语言;反之,如果动词都是主格-宾格动词,该语言属于宾格语言。”也就是说,作格语言的判定要依据作格动词的有无和多寡。曾立英(2009:101-18)在确定160个作格动词的基础上认为现代汉语存在作格现象。作格格局指按语法关系标记模式进行的分类,作格动词或非宾格动词指动词的一个次类,二者在概念上并不相关;作格语言并不关心作格(非宾格)动词的数量和性质,作格动词也从来不是判断作格或其他语言类型的标准。换言之,形式语法的非宾格动词不适用于判断作格语言类型,因为几乎所有的语言都有非宾格动词,是普遍的语法现象;但大多数语言并不是作格语言,作格作为一种语言类型是相对少见的现象。其次看主语问题。曾立英、杨小卫(2005:30)参照作格格局对汉语的主语系统作了分析,指出:1)“汉语的作格动词以及很多及物动词在主语的选择上呈现变动的局面”;2)“汉语综合了(句法)作格、宾格两种转换方式……不是典型的作格、宾格转换”。类似的观点也见于叶狂、潘海华(2017)。1)主语“变动的局面”是指,汉语不及物动词的当事论元S有“变动”特征(fluid-S,又译“流动-S”)(Dixon 1994:79)。叶狂、潘海华(2017)也认同汉语是主语变动型语言,“不及物动词有两种安排S的可能,当S能控制动作行为时,与A相同;没有控制时,与O(P)相同”。汉语S可以是控制性较强的Sa(如(8a)的“水手”),也可以是控制性较弱的Sp(如(8b)的“船”)。(8)a.水手们沉了船。b.船沉了。(曾立英、杨小卫2005:26)不过,一种语言不及物动词的当事主语S是否可分为Sa、Sp两个次类是论元自身的特征,与动词没有直接关系。汉语的当事主语可以按语境选取Sa或Sp,不过是论元S在施事性/自控性上有强弱之分,这是自然语言的普遍特征,并不足奇。在作格格局中,当事论元S可分为Sa和Sp是因为作格语言的S通常带通格标志,但在一些语言中有施事性的S可以带作格标志,没有施事性的S只能带通格标志。这是一种作格分裂现象(参看2.3节),是语法关系的形态落实方式,与主语范畴原本并不相涉。2)“汉语综合了(句法)作格、宾格两种转换方式”,指汉语小句合并可以有S、A等同(9a),也可以有S、P等同(9b)。叶狂、潘海华(2017)也持相同观点。例如:

我们的认识与此不同。第一,“有句法作格、而无形态作格的语言尚未发现”(Dixon 1994:172),句法作格语言是形态作格语言的次类(Longenbaugh and Polinsky 2017),即有句法作格必有形态作格。如果现代汉语有S、P等同,是句法作格语言的话,形态作格表现在哪里?第二,“句法作格”实证语言很少,且仅限于小句合并,而这种限制的深层次原因也不明朗(参看3.2节)。比较而言,汉语更可能与句法作格/宾格无关;小句合并既有S、P等同又有S、A等同的原因是汉语的零形回指不遵循句法作格/宾格的规则。汉语主语系统“兼有句法作格和句法宾格”一说,是直接把作格/宾格格局框架移用于汉语而显得格格不入的表现。汉语的事实是,论元A、S、P均无标记,既不是作格语言、也不是宾格语言,而是一种中性语言,形态上如此,句法上也如此;汉语的主语问题不能在作格/宾格框架下得到妥贴的解释。再次看存现句。吴卸耀(2006:130)认为,在存现句中,不及物动词的主事(当事S)和及物动词的受事P被同样处理,均为存现宾语,二者与通格相当;如(10a)中的“

”和(10b)的“

”,S与P均出现在表层宾语位置。(10)a.桌子上坐着一个人。b.桌子上放着一个杯子。杜丹、吴春相(2019)提出,汉语不及物动词的主语S因施动性的强弱可分为Sa和Sp,是分裂作格,如(11)的

;存现动词兼具宾格和作格句法,也属分裂作格,如(12-13)的“发现”。(11)a.监狱里跑了几个犯人。b.墙上挂着一幅画。(12)a.李四发现了张三。b.李四发现了。c.*张三发现了。(宾格句法)(13)a.湖里发现了宝藏。b.*湖里发现了。c.宝藏发现了。(作格句法)两项研究的视角有所不同,但均与作格类型无关。(10)涉及名词短语的施动性差异,但不涉及论元的区分或归并;(11)与(10)类似,而(12-13)是形式语法的非宾格动词分析,不是Dixon范式下与小句合并相关的句法作格分析(参看3.2节及黄正德2007)。最后看各式“把”字句。从作格角度对“把”的分析角度繁多,如通格标志(Frei 1956-1957)、宾语标志(Li and Yip 1979)、逆(被)动语态(叶狂、潘海华2012)、偏主观化表达的特殊语用句式(张伯江2014)、作格标志(金立鑫、王红卫2014;金立鑫2019)等,其中不乏截然相反的观点。Frei(1956-1957)较早将“把”视为通格标志,认为其功能是标示及物动词的宾语P和不及物动词的主语S。如(14),“把”标记的是通格成分“我”:(14)a.他把我气死了。b.把我气死了。Li和Yip(1979)的观点与此相反,认为“把”的主要功能是标记宾语而不是主语,因为“把”标示不及物动词的主语远不如标示宾语常见;并指出官话“把”字句、粤语“将”字句都不是作格格局,汉语不是作格语言。这种分析符合类型学的标记模式,因为通格成分通常比作格成分更无标记,如果“把”是通格标志,那么作格标志是什么?如果说是零形式,即通格有标记、作格却无标记,显然不符合作格格局的标记模式。叶狂、潘海华(2012)指出,“把”字句与作格语言逆(被)动句在句法语义方面有许多平行表现,是同一种句法操作,即把动词的直接宾语变成间接宾语,是一种语态现象。对此,张伯江(2014)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把”字句的各种句法语义特征都与逆被动态无关,二者存在本质不同,如语法角色降级或提升、谓语的去及物化、语义的影响性等方面都有差别。此外,逆被动是作格语言常用的句法手段,但显然汉语并不是作格语言。金立鑫(2019)认为,叶狂、潘海华(2012)将逆被动看作一种与“把”字句平行的句法操作解释了“把”字句的不及物性质,但未交代逆被动操作的动因。金文认为,“把”字句(15c)的生成方式,是在通格结构(15a-b)的基础上经引进“把”而得到,句法操作的动因是标记使役者“张三”(金立鑫、王红卫2014)。(15)a.老婆气跑了。b.张三老婆气跑了。c.张三把老婆气跑了。与以往研究不同的是,金文认为“把”是作格成分的标志,(15c)的“把”将“张三”变为“施语”(作格成分);具体地,“把”是一种“附从标记模式”,即附着于从属语上的作格标志,(15c)应该分析为“

气跑了”。不过,这种分析难以解释“针对主语的把字句”,如“把你怕成那样”(张伯江2014),也不能解释“把个”句,如“把个晴雯姐姐没了”;因为这两类把字句的“作格成分”可以不出现,也可以是无施事性的、生命度层级底端的事物,将“把”视为作格标志有违作格格局的标记模式。此外,(15c)“把”在韵律上与“老婆”近、与“张三”远,如果“把”是作格标志、标记的是“张三”,如何解释这种韵律与句法的不匹配现象?“把”字句的次类极多,如一般把字句、“把个”句、保留宾语的“把”字句等;“把”字所标记的成分也相当复杂,如宾语、主语、领有者等(张伯江2014)。我们认为,要一揽子解决这里的“把”字句问题,不妨聚焦问题的主要方面,将“把”看作宾语标志。即(14-15)所涉及的论元成分都可分析为宾语,因为使用标志“把”而使得位置变化较为自由。跨语言的证据表明,宾语添加识别标志而使得其语序更为自由,是较为普遍的语法现象,符合标记与语序的互动模式(罗天华2009)。总之,作格动词的有无和多寡不是判断作格语言类型的标准。汉语名词/代词论元A、S、P上均无标记,动词上也不附着论元的人称信息,既不是作格语言、也不是宾格语言,而是一种中性语言,形态和句法上都是如此;汉语的主语问题不能在作格/宾格框架下得到妥帖的解释。存现动词属于非宾格(作格)动词问题。“把”字句也与作格格局无关,与其说“把”是通格或作格的标志,毋宁说是宾语的标志。现代汉语的标记模式整体上无作格表现,一些常被提及的“作格”现象也似是而非,实际与作格格局并不相涉,因而不是类型学意义上的作格语言,决不能“把汉语推向作格语言的一边”(吕叔湘1987:4)。5.古代汉语也不是作格语言现代汉语不是作格语言,古代汉语也不是。古汉语与作格相关的研究大都以作格(非宾格)动词为焦点,考察动词的语义特征(参看宋亚云2014;杨作玲2014;蒋绍愚2017;梅广2018:286-8及引用文献),与现代汉语相关讨论的差异主要是在语料方面。不过,古汉语的动词变读现象与动词上人称标记的作格格局存在某些相似之处:二者都是在动词上添加标记,属于核心标记策略。王月婷(2017)讨论了古汉语动词变读的三种方式:变读去声、清浊交替、增加*s-前缀,认为与作格格局有关。孙玉文(2007:423)将前两种分别称为“变调、变声”,我们将第三种称为“变形”。也就是说,古汉语变读有变调、变声、变形三类(变形也可视为一种变声)。先看变调的例子。先秦汉语动词“走”有上声、去声两读。

孙玉文(2007:63)对“走”的音义作了系统的说明。上读为不及物动词,即“跑”或“逃跑”;《尔雅·释宫》:“门外谓之趋,中庭谓之走,大路谓之奔”,音义:“走,祖口反”,注上声(比较16a)。去读是及物动词,多带处所宾语,即“奔向/趋向目的地”;(16b)“奉君以走固宫,必无害也”,陆德明《经典释文》:“以走,如字,一音奏”,即“走”有上、去两读。类似的变调构词还有很多,如“趋、号、争、沈、解”等(王月婷2017)。这类变调动词相关的论元A是动作发出者,多为占据生命度层级顶端的指人名词,但也可以是动物甚至是无生命的事物,如(17a)中的“兽”和(17b)中的“水”(孙玉文2007:66)。(17)a.民之归仁也,犹水之就下,兽之走圹也(《孟子·离娄上》)b.民者,在上所以牧之,趋利如水走下,四方亡择也(《汉书·食货志》)再看变声的例子。“败”有並母去声、帮母去声两读(*b-/*p-)。並母去声一读(浊去)描述“败”的状态,是“败貌”(18a);帮母去声一读(清去)有致使义,义为“使败”。如“公败宋师于菅”(18b),按《经典释文》:“败:必迈反,凡临佗曰败皆同此音”。类似的变声构词还有“坏、施、折、解”等(金理新2006:127;王月婷2017)。

变读就是形态变化。周祖谟(1945)明确指出声调屈折是一种形态⑥。变读去声、清浊交替是内部屈折变化,加*s-是在动词前添加附缀(affixation),都是典型的形态变换操作(对上古汉语形态的一般论述,参看Sagart 1999、金理新2006)。动词变读与动词上的人称标记虽有相似之处,但更主要的是差异:动词变读不标识论元的人称信息,A/S/P均无信息附着于动词之上,即从变读无从知晓A/S/P中的哪一个发出动作或是动作“加之于”的对象;而动词上的人称标记明确了动作发出者和/或接受者的身份。但是,古汉语动词变读在未进一步发展出人称信息之前,作为一种形态策略已经整体消亡了(变形比变调、变声消失更早)。现代汉语中,这种变读策略已不复存在,变读现象也已消失殆尽,相应的语义差别改用不同的词形表达、读音联系已经不易看出,如“燎-烧”“妥-绥”,或者干脆没有差别了,如“败”的胜、败两解(吕叔湘1987)。

将古汉语动词变读分析为兼属作格与宾格句法,考虑的仍然是动词的及物性,而事实上这种“(语义)等同”与句法作格的“(合并)等同”相去甚远。王文将增带致事主语的致使动词(如“败”)归为作格格局,将增带非受事宾语的(双)及物动词(如“走”“饮”)归为宾格格局;这种分析与将现代汉语分析为兼有作格和宾格格局并无实质区别(叶狂、潘海华2012;金立鑫、王红卫2014;金立鑫2019)。本文主要尝试解决两个问题:类型学作格格局是什么和不是什么;汉语是不是作格类型语言。由上文的讨论,我们得到以下一些基本认识。作格格局的本质是动词与核心论元之间语法关系的编码方式。形式上表现为名词、代词上的标记,主要是格形态和附置词,是一种从属语标记;也可表现为动词上附着的人称标记,是一种核心标记。典型的作格指名词标记、代词标记、动词上的人称标记三者之中至少有一种采用作格格局,广义的作格还包括“活动”格局。作格语言类型与非宾格(作格)现象无关,“(语法)关系类型学”与“关系语法”虽有形似术语但主张不同,“句法作格”也与“句法学中的作格”相去甚远。作格格局关注语法关系的形式表达,是相对少见的形态句法现象,实证语言远不如宾格语言常见;而形式句法非宾格研究关注动词的语义差别,是普遍语法现象,广泛见于各种语言。现代汉语和古代汉语的名词、代词、动词均不负载作格信息,不是任何意义上的作格类型语言,而是中性语言。古汉语的变读现象(变调、变声、变形)虽与动词上的人称标记都属于核心标记,但变读不负载人称信息,因而与作格格局有本质区别。文献中有关汉语动词性质及相关语法问题的讨论,大都属于形式语法非宾格(作格)现象,而不是类型学作格格局。最后,在探讨作格与汉语相关形态-句法问题的过程中,我们深感恪守理论框架的重要性。类型学作格研究讨论标记模式,形式语法的非宾格(作格)研究讨论动词语义,二者的界限原本泾渭分明。但是,关于汉语“作格”特征的研究,大多从类型学的标记模式出发,转而讨论动词的语义性质;但后者不是类型学作格研究的论题,而是形式语法非宾格(作格)研究的关注对象。用非宾格(作格)现象证明作格语言类型,从汉语非宾格(作格)动词讨论汉语的“作格性”,这种理论框架的“跨界”现象并不鲜见。为此,我们不禁要大声疾呼:形式的归形式,类型的归类型!①作格相关术语的无序使用由来已久。Perlmutter(1978)较早借用unergative表示动词类型,Burzio(1986)、Grewendorf(1989)以ergativity表示unaccusativity,都是术语混乱之源(Butt 2006:154;Dixon2010b:155-6)。ergative的汉译名也相当芜杂,有十余个之多,其中“作格”使用最广,“施格”最新(原指作格语言/标记类型,但新近有用于动词分类等)。为讨论方便和避免术语混乱,本文使用“作格”,指作格语言/标记类型。②论元类型缩写:A及物动词的施事论元,P及物动词的受事论元,S不及物动词的唯一当事论元,Sa施事性较强的S,Sp施事性较弱的S;在有些文献中,P也被记为O(object),如Dixon(1979,1994),或者U(undergoer),如VanValin和LaPolla(1997)。其他术语缩写:ACC宾格(受格),AOR不定过去时,CL分类词,ERG作格,FOC焦点,HEARSAY听说,INTR不及物,IRR非现实,LOC处所格,M阳性,OBL旁格,PHR.TERM短语终结标记,PRT小词,PST过去时,SG单数,1/3第一/三人称。以上按《世界语言结构地图集》(WALS)(Dryer and Haspelmath 2013)和“莱比锡注释规范”。③有些文献提及了另外两种不大常见的语法关系标记类型:三分(tripartite)和层级(hierarchical),均不是作格格局(分别参看Comrie 2013;Siewierska 2013)。“三分”指用于A、S、P三者的标志均不相同,如Hindi语(动词上的人称标记为三分格局的语言尚无实证)。(i)中,(a)“男孩S”没有标记,(b)“男孩A”使用后置词ne、“女孩P”使用宾格后置词ko。在三分格局中,虽然A独用一个显性标志,但没有S、P的归并及与A对立,因此这种标记模式被排除在作格格局之外。(i)Hindi语(Comrie 2013)a.laRkaa kal aay-aa男孩S昨天来.AOR-SG.M'那男孩昨天来了。’b.laRke ne laRkii ko dekh-aa男孩A.OBL ERG女孩P ACC看-SG.M'男孩看见了女孩。’有些语言动词上的人称标记为“层级”格局,使用何种标志标识A、S、P取决于论元的指称性/实体性层级。例如Plains Cree语(一种加拿大语言)按第二>第一>第三人称的顺序使用不同的标记策略,其第二人称无论充当A或P都使用不变的标记形式,而第一、第三人称则另有变化。这种标记模式以人称层级为导向,不关心A、S、P三者的归并关系,因而也不属于作格格局。④表中数字为语言数量。第I-II列“中性”(neutral)指A、S、P标记方式相同(或全无标记),第Ⅲ列“中性”指动词上无人称标记,如现代汉语;第II列“无关”(none)指有些语言的代词不能作A、S、P(或三者之一)。⑤匿名审稿人指出,宾格和非宾格动词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有能力赋宾格,不完全对应于及物不及物。非作格动词也有能力赋宾格,比如可以接同源宾语(如dance a beautiful dance),在有些语言中还能做非人称被动化。⑥周祖谟(1945:85)指出,“夫古人创以声别义之法,其用有二:一在分辨文法之词性,一在分辨用字之意义。前者属于文法学之范畴,后者属于意义学之范畴。依其功用之不同,可分为两类:一因词性不同而变调者,一因意义不同而变调者”。原文参考文献:[1]Burzio,Luigi.1986.Italian Syntax:A Government-Binding Approach.Dordrecht:Reidel.[2]Butt,Miriam.2006.Theories of Cas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3]Chou,Tsu-mo(周祖谟).1945.A new interpretation of the Four Tones.Periodicum Sinologicum Fu Jen 13,75-112.[1945,四声别义释例。《辅仁学志》第13卷1-2合期,75-112页。].[4]Comrie,Bernard.1978.Ergativity.In Winfred P.Lehmann,ed.,Syntactic Typology:Studies in the Phenomenology of Language.Austin,TX: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Pp.329-94.[5]——.1989.Language Universals and Linguistic Typology,2nd edition.Chicago,IL: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6]——.2013.Alignment of case marking of full noun phrases/pronouns.In Matthew S.Dryer and Martin Haspelmath,eds.,Chapters 98-99.http://wals.info/chapter/98-99[accessed 1,Sep.2020].[7]Coon,Jessica and Omer Preminger.2017.Split ergativity is not about ergativity.In Jessica Coon,Diane Massam,and Lisa D.Travis,eds.,The Oxford Handbook of Ergativity.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Pp.226-52.[8]Dixon,Robert M.W.1979.Ergativity.Language 55,59-138.[9]——.1994.Ergativit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0]——.2010a.Basic Linguistic Theory,Vol.1:Methodology.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1]——.2010b.Basic Linguistic Theory,Vol.2:Grammatical Topic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2]Dryer,Matthew S.and Martin Haspelmath.2013.The World Atlas of Language Structures Online.Leipzig:MPI-EVA.http://wals.info[accessed 1,Sep.2020].[13]Du,Dan(杜丹)and Chunxiang Wu(吴春相).2019.Typ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of Chinese existential sentences:A split ergativity perspective.Journal of PLA University of Foreign Languages 4:23-32.[2019,从分裂施格现象看汉语存现句的类型特征。《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第4期,23-32页。].[14]Frei,Henri.1956-1957.The ergative construction in Chinese:Theory of Pekinese Pa3.Gengo Kenkyü 31,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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