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长于野,安于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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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有时,想到一个人的名字,过往的回忆就被有了裂缝。“阿哥”是人世间美好的代名词,他不虚假,不伪装。他那么傻,又野的纯烈。像一把抖落的阳光,照在暗夜。身体和心灵总要有一个在路上,去聆听自然的善意,愿你知行合一。明眸之下,愿你也能望见如“阿哥”一般的微笑,安静到不被打扰。生于野,安于世,快乐且自由。

— — 编辑 Jan心

如果可以,我愿沉睡在这温暖的阳光里,至死方休。

金黄,大片大片的金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丰收的味道,甜蜜、幸福。对于生于田野的我来说,这种味道再熟悉不过。几岁的时候,就光着脚丫子在田间奔跑嬉戏,那时总会弄得满身是泥,回家后被母亲说教,然后第二天,继续光着脚玩泥巴,乐此不疲。但天天这样的日子,久了就会烦腻,于是开始向往城市里的车水马龙、灯红酒绿。

后来真的去了城市,走在喧嚣的街道,看着神色麻木、行走匆匆的人们,反而怀念乡野间的粗鄙生活。怀念喜悦的稻花香味,老家门口那颗为我遮阳的樱桃树,那些年一起偷过的梨子,年少时光中可爱的人儿,以及自然赋予我的,生于这天地万物、清风明月间的幸福与感动。

如今年少记忆里的乡下,因为地震重造的原因,格局已不复当年,原来樱桃树的位置,也已盖上了蓝瓦白砖的房子。不过乡下人以田为生,所以那些田还在。只可惜,如今这田,已不再有记忆里的乡土气息。工业化的发展,使机器代替了水牛,而那时奔跑在田间的孩童,如今也为了生计长大。

走到麦田的尽头,我看到了小时候的玩伴狗剩。他正开着收割机准备劳作。看见我,他下了车,走过来同我打招呼。记忆里那个瘦小白皙的孩子,在时光的打磨下,已经长的黑壮结实,开始抗下家里所有的重担。我跟他聊起过往,聊起一起在田间抓蛐蛐,一起上树掏鸟蛋,然后聊到了生来痴傻的阿哥。

阿哥在当时已经有二十岁,足以当我们叔的年纪,但是他生来痴傻,这么大了智商只有三四岁孩童的水平。他喜欢对着人傻笑,就算别人欺负他,他依旧痴痴的笑着,放佛生来就只会笑。对于这么一个人,年幼的我是怕他的。每次进过他家门口的时候,我都快速走过,生怕被他看见了,又要拉我进门,然后对我笑。他好像特别喜欢我,很多次他那老母亲,到我家串门,就会让我去他们家吃饭。

因着我奶奶跟他母亲是很好的姐妹,所以即使不甘愿,我还是被我奶奶拽着去了他家。他见到我来了,就会高兴地拍手,嘴角裂到耳尖地笑,口水从他的嘴里流出来,他还会在手里抓一把糖,对着我说:“吃…吃”。看着他那脏兮兮的手,我从来都是把头扭到一边,不去理他。当然,那时的我是不会关心他被忽视后是否不开心,一个傻子而已,有什么情绪。后来,我从他老母亲的口里得知,每当我不理他的那一瞬间,他是没有笑的。

阿哥喜欢看日落,他就坐在田边,虔诚而恭敬地看着太阳没入地平线。开始我不懂,太阳落下去而已,每天都有,有什么好看的。直到阿哥死去多年后的某一天,心情烦躁的我,傍晚时分走在桥上,一抬头,就看见了太阳西下。我想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场面。西下的太阳又圆又红,圆的似饼,红的似火,连着天上的云也被染红了,仿佛一片火海,在燃烧,在舞动,要将这桥、这河、这人,都一一吞噬。

我以前不明白阿哥这种人存在的意义,现在可能明白一点。人性的纯真在利益的熏染下越加薄弱,人们逐渐迷失了自我,内心无法静下来,体会自然赋予我们的安详、宁静。然而世间需要阿哥这样的人,他不谙世事,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用心灵去体会自然,以自己小小微笑,来回报这世界赋予他的生命。他纯真、善良,以最纯净的、不带一丝杂质的眼光来看待这个世界。他这样的人,或许才能真正体会到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吧。所以到底是阿哥痴傻,还是世人痴傻呢?

我跟狗剩去看了阿哥的坟。坟刚建时旁边的小树苗,现已亭亭如盖。

我看了一眼就离开了。就这样吧,不去打扰。让这痴傻的人儿安静享受自然带给他的无限美好。

狗剩用他那因为劳作而变得粗糙的手跟我挥手道别。他最后跟我说了一句:“如今这世道不好过,有空记得多回来看看。”然后,走向生他养他的那片田野。这时的夕阳已剩残辉,照在金黄的麦田上,跳动的金色浮跃成梵高传世的《播种者》。

后来,我喜欢上了旅行。人生苦短,怎能不抓紧时间去看看这个神奇的世界,去看看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然后在美景中寻找自我的存在,寻找天地的永恒。

我去看了广阔的大海。湿润的沙子穿梭于我的脚丫,冰冷的海水拍打着我的双足。远处海鸥无拘无束的飞翔,一望无际的大海泛着粼粼波光。海有宇宙的胸襟,有包容世间万物的胸怀,可以洗涤一切妄念邪祟,使人心境平和。

我去看了浩瀚的星河。繁星描绘的星河,展现在我的面前,迷醉了我的双目。点点星光,是照亮前路的指引,让人在黑暗中也不会迷失方向。一颗流星飞速划过,承载着一段或凄美或动人的传说。

我去看了滚滚的长江。长江之无穷,生命之短暂。英雄少年,运筹帷幄,手持长矛立于江头。亦或被贬诗人,泛舟江上,举酒属客。所有往事,都被着滔滔江水冲刷洗去。而这天地间,唯一不变的,是那永远孤独向前奔涌的江水。我去看了险峻的山峰。枯松倒挂,怪石嶙峋。还有即使环境恶劣,依旧顽强生长在悬崖绝壁的不知名花草。自然或许就是这样,在绝望中予以希望。

然后,我去看了初升的太阳。峨眉山顶,裹着厚重棉袄的我依旧在寒风中瑟瑟发抖。黎明之前,冷意最胜。在我以为自己快要冷的失去知觉的时候,第一缕阳光出现。金色的光洒在大地上,洒在凝结露珠的树叶上,洒在金顶铜殿上,洒在我寒冷的身上,温暖了万物,温暖了人心。自然的神奇之处就在于它孕育了万物,即使人类大肆改造,它始终以最柔软的方式来自我修复,同时抚慰人心,让人感受到它所代表的希望与美好。透过金色的佛光,我看到了我的人生,生长于野,安于世间。所以我的灵魂注定流浪,促使我去走遍千山万水,于自然中,找寻最真实的自己。

但是在这一刻,阳光温暖了我的身体,温暖了我的灵魂,使我安静,使我清明,所以我只想睡去,至死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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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付尘微

图 | 网络

编辑 | Jan心  姝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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