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暴雨护考反被投诉弄湿衣服",此种以怨报德要不得

【家教智慧 第482期】

"交警暴雨护考反被投诉弄湿衣服",此种以怨报德要不得

俗话说,“六月天,娃娃脸,说变就变。”高考季,也是多雨季,据报道统计,高考期间,全国多地有雨落下。

据6月8日澎湃新闻报道,高考首日,深圳突下暴雨,深圳交警冒雨将打不到车、身份证拉家里、走错考场、没带雨具等考生用警用摩托送其赶赴考场并提供雨衣,他们自己虽然一个个成了“落汤鸡”,却毫无怨言。

可就是这样,有交警还是被家长投诉了,原因是“考生的衣服还是湿了”。

这不禁令我想起了那则著名的寓言故事《东郭先生和狼》:一只受伤的儿狼被猎人追赶,向东郭先生求救,东郭先生把他藏在自己装书的口袋里。猎人过去之后,狼从口袋里出来,不但不向东郭先生致谢,反而要吃掉东郭先生,其理由充分得很,狼说“他先用绳子捆绑我的手脚,又用诗书压住我的身躯,分明是想把我闷死在不透气的口袋里!”什么叫以怨报德?什么叫恩将仇报?而且,还能为自己的“怨”“仇”找出极其“充足”的理由:“用绳子捆我、用诗书压我,分明是想把我闷死在不透气的口袋里!”呜呼!这就是儿狼的逻辑,要吃人总会有理由的!

深圳高考首日,天气突变,忽降暴雨,许多考生如果不是由交警护送,可能就不能按时到达考场,就可能耽误考试;如果不是交警提供雨衣,考生不仅是衣服湿了那样的轻描炎写,而会是全身上下湿透了,这种情况下,家长也会投诉老天或大雨么?如果不是交警提供雨衣护送,而是家长自己亲自护送,考生难道就会身上滴雨不沾么?如果孩子身上也粘上了几个雨点,这个时候,家长是否也会因孩子身上的雨点而打自己耳光或几天不吃饭来惩罚自己么?

我想,下雨天出行,无论是手持雨伞还是身穿雨衣,身上落上几个雨点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要想身上不落雨点,除非你躲在屋里不出来。

我们虽然没有见到当事考生,不知道衣服到底湿到了什么程度,但不难想象,既然身穿雨衣,绝然不会是浑身上下全湿透,像长时间在雨中执勤的交警那样成为一个“落汤鸡”。就算退一万步来讲,交警提供的雨衣没起任何作用,孩子果真成了一个“落汤鸡”,那试想一下,有雨衣尚且如此,如果没有雨衣,情况岂不是会更加糟糕么?

最为关键的是,虽然“有困难,找警察”,警察有为民分忧解难的责任和义务,但我觉得为考生提拱雨衣、用摩托送考生高考却并非是每个交警的“份内”职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在尽一种道义上义务。因而,我们有的应是感激与赞扬,而没有理由在对其“服务质量”吹毛求疵!

现在,大雨过去了,孩子按时参加了考试,家长反而因孩子“衣服还是湿了”为由,追究为其提供帮助的交警之过错,这与东郭先生救得那只以怨报德、恩将仇报的狼有什么分别么?

前几年,我们社会一直在为有人摔倒后到底“扶不扶”而纠结,如果现在因给他人提供了雨衣,他人“衣服还是湿了”而被投诉,也就是说,助人不但感受不到快乐,还要惹来诸多的麻烦,那么,今后别人有困难,还会有谁来愿意出手帮助么?

可喜的是,此事经社会舆论发酵之后,深圳交警迅速在微博上作出回应称,“查清了!要隆重表扬!”

这个回应真是给力,是在向社会传递一种正能量!是给那些凡事只算计自己是否圆乎、自己稍有不足便会以怨报德甚至恩将仇报者的一记响亮耳光!唯如是,才能让交警及所有公务人员,大胆履责,让天下有爱心人放心行善,让助人为乐成为社会的主旋律!

为深圳雨中送考的交警点赞,为深圳交警“查清了!要隆重表扬!”的有力回复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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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玉柱,中学高级教师,中国教育新闻网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山东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委员会委员。 此为平湖一柱公众号原创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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