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言|律师的专业和关系
前言
律师的专业和关系之间,专业是根本,关系和资源所起的作用只是锦上添花,不能够本末倒置。好的关系和资源只是有助于律师所讲的道理更容易被他人认可和接受,在其中起到的是润滑剂和催化剂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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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由于都是靠专业知识和经验为他人提供帮助和服务,所以常有把律师和医生类比的说法。但人们如何找医生和找律师却有很大的区别。
找医生主要是问医生医术是否精湛、医德是否高尚,不会问该医生是否认识某某,有没有关系和资源。找律师,虽然也会关心律师经验是否丰富、专业技术是否过硬,但大都会问律师是否有关系和资源,甚至有当事人就是冲着关系和资源去找律师,把找律师就认为是找关系。
出现这种现象常被归结是司法不公、司法运行中的潜规则,存在律师利用关系和资源进行勾兑的环境和土壤。现实生活中,也确实存在有的案件是因为有关系和资源得到了解决,这就让不少当事人越来越相信关系和资源,认为律师有关系、有资源要远甚于有专业、有经验。
对于这样的认识,我深表同意。但我认为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这是因为,为什么在同样的社会背景下,同是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他人提供服务的医生不会出现这种现象?为什么在法律服务市场中,关系和资源能够有发挥的空间和余地?做律师是否就是只讲专业,不讲关系?如果要讲关系,行为的边界在什么地方?
我以为,虽然医生和律师都是一门强调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职业,但处理的问题以及问题得以解决的方法上还是有很大的区别。医生治病救人依靠的主要是技术,虽然也有使用技术的方法和路径,但与医生是否有关系、有资源没有太大的关系。法律的运用虽然也讲技术和方法,要依靠技术和方法把问题看清楚,把道理说出来。但对于什么是道理,什么是正确的道理不同的人会出现不同的认识和理解。你认为有道理的,别人不一定赞同,你认为没有道理的,反而别人会支持,千人千面。更何况不论是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查判断、法律适用过程中会出现争议,谁对谁错很难说得清楚。
因此,对律师而言,把问题看清楚,能够把道理说出来只是工作中的一方面,另一方面是要去说服其他人认可和接受所讲的道理,这样问题才能够得到圆满解决。如果说律师在把问题看清楚,把道理讲出来的时候,可以不依靠关系和资源,但要进行有效沟通和说服他人的时候,关系和资源就会发挥作用。这是因为,好的关系和资源可以让人与人之间更为信任、更能有效的沟通和交流、更能够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这些都有助于问题得到圆满的解决。
具体而言,律师有关系和资源,会让律师和司法官员之间保持一种良好的沟通关系、司法官员更能倾听律师的意见、更能站在律师的角度思考问题、也更能接受律师的说法。关系和资源在法律服务市场中有存在的空间和余地。
大家一说关系和资源,就采用回避或者抨击的态度,是认为讲关系和资源,似乎就是要利用关系和资源去破坏规则、干坏事。其实,这是对关系和资源作用认识不全面所导致。关系和资源可能导致破坏规则、干坏事,但不是讲关系和资源都是为了干坏事。问题的核心是如何把握使用关系和资源的边界,是有关系和资源就不讲道理、不讲规则,还是在讲道理、将规则的基础上,利用关系和资源让人更能接受?
个人认为,应该是在讲道理、讲规则的基础上,利用好的关系和资源让所讲的道理让别人更能接受,而不是认为有关系和资源,就可以不讲道理、不讲规则。
从这一点看,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处于基础性地位,因为专业知识和经验可以让律师知道该讲什么道理、该如何讲道理、所讲的道理会不会被人接受。律师的专业和关系之间,专业是根本,关系和资源所起的作用只是锦上添花,不能够本末倒置。好的关系和资源只是有助于律师所讲的道理更容易被他人认可和接受,在其中起到的是润滑剂和催化剂的作用。
如果一味迷信关系和资源,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最终会被关系和资源所伤;但如果只谈专业和技术,也会直接影响到你所讲的道理被别人接受的程度,事倍而功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