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依法列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报2019年度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
图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现场
2020年12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审议《2019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情况的通报》《2019年度全市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两个《通报》),会议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主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宝跃依法列席会议。这是市检察院连续第十次向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情况。
图为北京市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主持会议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宝跃依法列席会议
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首先报告了两个《通报》的内容,黄宝跃副检察长发表了意见,各位委员进行了认真审议和热烈讨论。
➤ 寇昉院长指出,要深刻认识接受检察监督对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意义。多年来,我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全市法院工作予以了很大支持和帮助,这次上会的两个《通报》是监督法院、帮助法院不断改进的具体体现。全市法院要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提高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改进工作,更好的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 要对照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改进工作,提升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属于工作层面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应该尽改。对具有一定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要开展专项整治,靶向攻坚。需要建立制度机制的,抓紧调研,健全制度规范。对一些存在争议的问题,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促进统一认识,共同提升业务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认真办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和检察建议,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切实提升审判工作整体水平和司法公信力。
➤ 要完善落实检察机关列席审判委员会的制度,推动审判与检察良性互动。全市各级法院要继续落实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抗诉案件和检察建议办理制度机制,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交流,形成审判与检察的良性互动,共同提高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当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黄宝跃副检察长表示,采取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形式,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情况通报,是检法两院合力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有益探索。
■ 要立足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法律监督工作通报制度。2018年,在市高法的支持下,检法会签了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工作办法,将“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执行工作法律监督情况”纳入了列席审判委员会的重要内容,推动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化、常态化。2020年以来,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检法两院克服困难,专门召开会议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情况进行通报,既体现了检法两院在市委领导下,坚持好、落实好法律监督工作通报这一制度的坚定决心,也彰显了检察机关对于加强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强化精准监督,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的迫切需求。
■ 要坚持问题导向,共同提升民事行政案件办理质效。检察机关围绕深层次融入社会治理,将抓重点、补弱项、强短板作为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法检两院要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商,有针对性地集中攻关,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推动首都司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 要深化沟通协作,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通过开展监督通报,加强常态化的沟通协作,在检法之间“架桥”“铺路”,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合力促进司法公正。要推动检法共创监督案件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格局,构建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加强监督意见反馈机制落实,在重点工作、专业化建设等方面的深化协作,增进认同,互促互进。
与会的审判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两个《通报》质量高,意见找得准,建议切实可行。会后将及时把问题反馈到审判一线,聚合检察监督与审判机关内部监督合力,切实推动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