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使用手册1.7
论语使用手册1.7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1.“贤贤易色”的意思
2.“父母”“君臣”“朋友”
3.“虽曰未学”解读
1.“贤贤易色”有几种解读:第一种是说,要像对待美色那样的态度去追求贤德;第二种是说,遇到贤德要保持一种庄重的神情和颜色;第三种是说,“贤贤易色”其实讲的是夫妻之道,是说娶妻要“贵德不贵色”,要重视德的价值。夫妻之间能长能久,最要紧的是要有德行,所以,在选妻子的时候要“以德代色”。
我倾向于认为第三种说法。理由是这样的:子夏的这段话可以看做是“人之四行”,讲的是人伦的根本。夫妇,父母,君臣,朋友。因此,将这句话理解成是夫妇,才能够将“人之四行”都囊括其中。
而且,自古就有“夫妇为人伦之始”的观点,将“贤贤易色”放在前头说,是讲得通的,所以,我认为“贤贤易色”说的应该是夫妇。
2.与“贤贤易色”相比,后面三种“行”的说法简洁易懂。其中“能竭其力”的“竭”有的解释为“尽”,原意是说:用力举起所负之重,尽心竭力而行。
“事君能致其身”有两个说法:一个是说要公私分明;另一个是说事君能不在意自己,舍身忘我一类的。我倾向于第一种说法。第二种说法里面如此这般的形容,很有些用法家的那一套来解说的意味。不可否认,从周秦之变再到汉魏之变,对儒家思想的解释却是发生了变化,但总体精神上的儒法之分还是清晰的。
3.“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这句很容易让人有一种比较偏的解读,就是,会不会因为这样的说法容易让人有不用学就可以,不学而能,不学而知的错觉?之后很多人去解释和分析这句话的时候,怎样再把学重新纳入到整体之中就成了历来注疏的争论点。
我个人认为,或许并没有那么复杂,也未必就一定是说学是后一位的,被忽略了的。回到原文,只要不是断章取义,仅仅读这半句话的话。根据上下文的语境,就能清楚的知道,子夏的意思并不在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好像先行了那些事,而后是不是去“学”了,学不学的都算学了。而是强调一种,在一念发动处的根本顺序。也就是说,不存在一个单独的独立于“四行”的学,学的目的就是力行,只存在一种为了行的学,从力行出发的学,以力行为根本的学,才是学,才能被称为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