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石家庄被动房新政
5月28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发布《关于落实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优惠政策工作的通知》,要点解读如下:
出让、划拨地块在100亩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必须建设一栋以上被动房,开工建设被动房面积不低于地上建筑面积的10%。
建设被动房优先保障用地,作为供地条件,在土地供应时予以明确。
出让、划拨地块在100亩以下或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下,或在石政规[2018]3号文件发布之前取得土地的项目,建设单位主动申请建设被动房的,不再变更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条件,可享受石政规[2018]3号文件中规定的优惠政策。
申请单位向住建局提出申请建设被动房并作出承诺,住建局出具同意建设被动房的认定函后,规划局对采用被动房方式建设的建筑,在规划平面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予以注明,落实其地上建筑面积9%不计入容积率的奖励政策,施工图审查阶段严格按规划注明的被动房要求和被动房设计标准予以把关,未达到被动房设计要求的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不得办理施工许可。
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后,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组织专家对设计阶段是否达到被动房标准进行评审。
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市推进被动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享受价格备案上浮和提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优惠政策。
被动房奖励的不计入容积率面积不超过地上建筑面积的9%,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和城建配套费用。
被动房竣工后,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依据竣工后专家评审意见和市推进被动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建面差别热费(居民)、热力贴费(非居民)和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截止2018年6月30日前,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入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建设单位主动申请建设被动房的,住建局出具同意建设被动房的认定函后,在满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按石政规[2018]3号文件中规定的优惠政策,规划局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石家庄推动“被动房”全面落地的一揽子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就此出台,影响重大:
房企和项目规划和建设被动房的硬性红线已经划定,2018年及未来势必有一大批被动房项目或房源进入市场。
被动房的各项优惠政策有了申请和享受的操作流程,房企和项目有的放矢,有利于政策切实落地。
对未规划、未预售的项目,被动房优惠政策有安排;对已规划、未预售的项目,若要调整规划,改建被动房,并享有被动房优惠政策,实施细则也有安排,且给出了宽限空间。
被动房优惠政策系全方位,对房企和项目的吸引力极大,房企对被动房表现出极大的热情。
被动房项目大量上马,势必将倒逼建筑市场深刻洗牌,不具备被动房技术的设计院、建筑企业、开发企业等势必被加速边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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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9】施工团队:需要由一个有资质的施工方公司来满足以上的各种需求。从选择、设置、安装及机电组件的调试,到高效隔温建筑物表皮的施工以及建筑物的气密性均要求高质量的施工和经验。如果是由一个无经验的公司施工,则在项目团队内必须有一个经验丰富的被动房设计师或者一个现场监理,由其亲自完成细部构造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