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黛玉回扬州到重返贾府究竟用了多长时间?隐含了多少信息?

《红楼梦》写法上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不写之写”,在三言两语甚至不着笔墨的“留白”背后,往往隐含了大量重要的甚至关键的信息。

林黛玉在第三回进入荣国府之后,曾经回过一次林家,这次返家对黛玉的身份和性格有决定性影响:回家之前她是盐课林如海的独生爱女,是荣国府的客人;重返贾府之后,她是真正意义上的父母双亡的孤女,从此寄居于荣国府。

身份上的根本性变化直接影响了黛玉的性格和她的命运、结局。

在这次返家之前,黛玉虽然在荣国府已经住了五六年,但是是真正“客人”的身份,她的父亲林如海仍在两淮盐政任上。她之所以住在荣国府,是因为贾敏去世后贾母牵挂黛玉“无人依傍教育”特意遣人去接来的。

理论上,黛玉随时可以离开荣国府回自己家。

(这一点对我们理解前期黛玉性格是很重要的,比如第七回周瑞家的送宫花、第八回在梨香院嘲讽宝玉等情节中黛玉的表现)

至第十六回中贾琏带黛玉重返贾府,宝黛再次相见时,黛玉已是孤儿。而黛玉的性格也逐渐向敏感多疑、多愁善感的方向发展了。

黛玉一往一返之间究竟过去了多长时间?

小说第十二回“王熙凤毒设相思局”的结尾处,作者写了一段话:“这年冬底,两淮林如海的书信寄来,却为身染重疾,写书特来接林黛玉回去。……于是贾母定要贾琏送她回去,仍叫带回来。”

“这年冬底”是贾琏、黛玉离开贾府的时间,但是,这年是哪一年?冬底具体为何时?细读文本,我们是可以找到界定具体时间的坐标的。

第十二回主要写贾府旁支贾代儒的孙子贾瑞觊觎凤姐反被捉弄,之后正照风月宝鉴殒命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显然贾琏已经离开了,否则贾瑞再怎么胆大包天也不敢到凤姐房中去。

第十一回中写道:“贾瑞到荣府来了几次,偏都遇见凤姐往宁府那边去了。正是十一月三十日冬至。”

可见,贾琏离开的日期在十一月三十日之前。而在这天之前,得知贾琏离开的消息后,急不可耐的贾瑞已经连续多次去找凤姐。因此,贾琏、黛玉离开贾府的时间可以进一步准确到十一月下旬。

如果再加上秦可卿故事为参照,就是秦可卿生病的这一年的十一月下旬。(秦可卿生病始于九月初)

那么,贾琏和黛玉返回贾府的时间呢?

还是先回到贾瑞故事来理一下时间线索。自从贾琏离开后,贾瑞迅即踏上作死之路:

腊月初二日,贾瑞在荣国府穿堂里吹了一夜寒风;

过了两天,又被凤姐安排贾蓉、贾蔷狠狠捉弄一番;

之后贾瑞生病:诸如此症,不上一年(应为一月)都添全了;

倏忽腊尽春回(不是过了一年又到一个春天的意思,作者写贾瑞从生病到死亡是很迅速的,前后也就一个多月。“”是强调时光如梭,就像我们说“时间过得真快,转眼秋天了!”),这病更又沉重;

忽然这日有个跛足道人来化斋,……三日后吾来收取。

就是这三日内,贾瑞反复正照风月宝鉴而殒命。

倏忽、忽然等词语的使用都是为了强调节奏紧凑、事件密集发生。

贾瑞死亡的时间大概在初春时节。

之后,故事时间发生了一个跳跃。

作者先概述贾琏走后凤姐“每到晚间,不过和平儿说笑一回,就胡乱睡了。”

然后转入秦可卿之死的故事,“这日夜间”凤姐梦到秦可卿托梦。

“这日”又是什么时间呢?

根据后文透露的时间信息,秦可卿死亡并托梦的时间应该是九月初。

(秦可卿自去年九月初生病,至今年九月初死亡,经过了一年时间。张友士曾说秦可卿的病“过了春分,就可望痊愈了”。秦可卿确实痊愈了,并非病死,到九月突然死去自是蹊跷。另文分析)

秦可卿死后,尤氏托病不肯料理丧事,宝玉向贾珍推荐凤姐,于是,凤姐协理宁国府。

秦可卿死亡五七之后,凤姐正在忙乱之中,昭儿从苏州回来报信:

“林姑老爷是九月初三日巳时没的。二爷带了林姑娘同送林姑老爷的灵到苏州,大约赶年底就回来了。……讨老太太的示下。……”

一、林如海于九月初三日卒于扬州,然后贾琏对于需要处理的事宜有了大概方案,才派昭儿回京“讨老太太示下”,算上路上的时间,大概一月左右。而昭儿抵京时秦可卿刚过“五七”,可知,秦可卿大约也是死于九月初前后。

二、贾琏和黛玉送林如海灵柩回苏州安葬。贾琏主要处理的是林如海的葬礼和林家产业财物的分配两项事务。

三、贾琏、黛玉将于年底前返京。

黛玉自离京至返回贾府大约过了一年时间。

去岁十一月下旬离京,抵达扬州大约是春节前后,至林如海九月病亡,父女相伴的时间有九个月左右。

这意味着在父女相伴的最后时光,林如海有足够的时间来安排自己身后有关黛玉的事宜。

林如海做事的风格非常周密妥贴,可以参考他帮助贾雨村复职的安排。

林如海对黛玉爱如珍宝,而黛玉这时才11岁左右,看着哀哀尽孝的娇弱黛玉,如果不为女儿安排周全,他如何能放心离去?

所以,林如海去世之前肯定写好了遗嘱,关于黛玉的内容主要有两项:财产和婚姻。

古代女子早婚,过了十五岁即可适人。而黛玉已十一岁,林如海应该把黛玉的婚事全权托付给了贾母。

同样,黛玉财产的管理权也全权委托给了贾母。

黛玉的婚姻和财产,应该就是贾琏“讨老太太示下”的最重要的事情。

关于黛玉的财产,小说中写得隐晦之极。

由于黛玉曾对宝钗说过:“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很多读者据此认为黛玉是没有财产的。

事实应该不是这样的,小说中有几个细节值得注意。

1.蘅芜苑一个婆子给黛玉送燕窝,黛玉命人给她“几百钱”打酒吃。贾府一个三等丫头一个月的月例是五百钱。黛玉给婆子的几百钱几乎顶得上婆子一个月的工资了。

2.怡红院小丫头佳蕙去给黛玉送茶叶,正赶上贾母派人给黛玉送钱,黛玉正在给丫头分发,就“抓了两把”给她。

从黛玉随意的抓钱动作可以看出黛玉根本不差钱;

更重要的是这里可以反映出一个事实——潇湘馆丫头们的月例是贾母负责的,用的是贾母的钱,而不是荣国府公中的钱。

3.宫中太监到贾府勒索,贾琏无钱应付,感叹道:“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

很多人觉得贾琏应该曾经发过一次三二百万的财才会有这种想法,看贾琏的经历,似乎只有处理林家产业时有这个机会。

这其实是误解。林家虽然四世列侯,林如海又做了两淮盐政,但也不可能有这么多钱,即使有,也不可能都被贾琏贪了吧。

依贾琏的性格,在处理林家产业时肯定会捞一些,在修建大观园时也会利用便利捞一些,但肯定远远达不到三二百万的夸张程度。

结合贾琏说话的情境可以发现,他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银钱的缺口太大,都要偷偷典当贾母的东西来周转了。他希望发一注大财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局面,他的话只是反映了这种愿望而已。

黛玉能继承多少财产呢?

一、黛玉是未嫁女,至少可以继承林家一半的财产,另外一半由林家宗族之人按血缘远近来分配。

(林如海死了以后他家就是绝户,族人都有继承权)

二、黛玉还可以完全继承贾敏的嫁妆。贾敏出嫁时是荣国府的全盛期,这个贾母最爱的“金尊玉贵”的嫡小姐,她的妆奁应该是一大笔财富。

由于贾琏代表荣国府来处理林如海的身后事,这些财产黛玉应该是得到了的,并且通过出售变现了,以银票的形式带回了荣国府,交给黛玉的监护人贾母保管。

当时黛玉毕竟才11岁左右,又不可能抛头露面自己亲手去处理,所以具体有多少她大概也不是太清楚。

而贾母每个月派人给黛玉送的钱很可能就是黛玉的财产。也就是说潇湘馆丫头们的月例用的是黛玉自己的钱。

当然,也可能是贾母的私房钱,而黛玉的财产老太太都留着将来给黛玉置办嫁妆呢。

以上就是在黛玉最后一次回家故事中,作者用“不写之写”“草蛇灰线”之法隐藏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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