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抵扣的原理
1、凭票抵扣的,严格按发票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如果上游是免税的,则开具不出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粮食行业有特殊的规定外)
2、计算抵扣的,不考虑上家是否免税,就是免税,也是可以计算抵扣的,
3、国家税务总局《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九期)》相关答复:13号公告规定的3%征收率(预征率)相关调整事项,不影响纳税人按照39号公告的规定,凭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计算抵扣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注意“相关调整事项”的说明,指的是非湖北调整为1%,湖北调整为免税,国家税务总局说了,不影响抵扣,当然还是照原来的计算公式按3%来计算抵扣。
4、逻辑推理,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这些开具的发票,发票上不可能注明税额,既然没有注明税额,上家有没有享受免税服务,下家哪里知道,另外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是运输企业自已选择的,他们有没有选择免税,下家又哪里知道?因此说上家免税,下家就不能抵扣,就是个扯淡了,因为下家根本不知道上家免了没有,非湖北地区的按1%,下家继续按3%计算抵扣,湖北的即使享受了免税,结果下家一分钱不能抵,这还叫政策吗?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就是不管上家免与不免,下家都是计算抵扣3%。https://mp.weixin.qq.com/s/-FxkMGbDvXEZzPyETm1O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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