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他人委托卖房,截留部分房款定什么罪
案情
甲对下属乙很信任,委托乙卖房。乙卖得400万,但谎称为300万,自己截留100万。对乙定什么罪?
浅析
这类案件,共筑梦想辩论赛分析过,但是与大咖们分析尚有差距,真的很有必要复述一遍。
本案无非是诈骗与侵占之争。
一是,包括诈骗在内的取得型犯罪,有一个占有非法转移过程,本案的占有不存在非法转移,排除了定诈骗罪。不要小看这一模型,很容易发生认识偏差。
二是, 如何分析乙的谎称让甲当初放弃了追索100万这一行为。有观点认为,这个不是诈骗,是什么,乙的欺骗使甲处分了债权,貌似构成诈骗罪。此处有三个小注意事项。
1.乙侵占100万后的欺骗行为,属于事后共罚行为,没有侵犯新法益,没有想象竞合问题。
2.诈骗罪里的处分行为要不要讲究处分意识?这个是需要的,处分意识在刑法中不像在民法中那么重要,但具有补充作用,意在调整处罚范围。本案,甲客观上放弃100万,但主观上确实无处分意识,不能认定为其处分了100万权益。
3.最妙之处在于以刑制罪的理解思路。退一步说,即使按有的观点定乙为诈骗罪,但是由于乙构成侵占罪在先,天花板已定,不可能再定一个诈骗重罪。由此视角看,这排除掉诈骗罪的理由让反对方无话可说。
综上,本案定侵占罪。同时该案例很有代表性,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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