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开始办理产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4种情况办不了,看看

农村房屋开始办理产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4种情况办不了,看看

对于农村人来说,房屋建设都是自己选好地,选个黄道吉日开工建设,完成后半个酒席,请亲戚朋友来吃酒,然后选好好日子,搬家。这样就可以正常生活了,也没有听说要办理产权证什么的,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这些。

随着乡村振兴的实施,农村的很多政策开始陆续出台,同时,也对农村发展进行了规范管理,随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出台,农村建设和管理也从以前的随意建设,随便搭建,变成了现在的要求规范有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农村环境也越来越适合居住,环境也越来越好。

一、农村办理产权的原因

农村产权的办理,实际上是对农村宅基地改革的“三权分置”的具体落实。

2015年,为了盘活农村房屋及土地等资源,农村确权开始全面开始,无论是房屋,还是土地,甚至林权和草地,多统一进行确权,办理相关的确权证书。有了确权证书,就有了市场价值,对盘活农村闲置资源,体现农村资源价值,提供了合法的依据。

按照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原则,即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进行改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对宅基地的使用享有资格权和使用权。要盘活闲置宅基地资源,因此,对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进行改革。

因此,农村办理不动产证实际上是对“三权分置”原则的具体落实,更好的解决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产权问题,从而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为返乡下乡创业者提供更好的保障。

农村房屋不动产证的办理,实际上是对农房产权的确定,也就是农村房子是农民合法的财产,受到法律保护。

二、办理不动产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情况下,农村不动产都由村委会进行统计,上报相关部门统一进行办理,换句话说,村民自己不用操心,也就不需要办理程序。

但是,对于一部分人想自己办理不动产证,因此,就必须对办理流程和需要的材料搞清楚,这样办理起来就比较顺畅。

1、办理机构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农村产权的办理由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2、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2020年4月22日发布的《2020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全文新规》第6条规定,不动产办理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6点。

①登记申请书

②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或者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③相关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材料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对于农村房屋来说,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必须的证件,对于早期的老房子,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则按照《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办理。

④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这些材料在房屋建设之前就要进行审批的材料,因此,基本都没有问题。

⑤与他人厉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如果没有则不需要提供,当宅基地有争议时,则需要提供。

⑥法律、法规以及其它材料

三、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现场查验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第十九条规定,4种情况不动产登记单位可以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

①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②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

③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④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因此,对于第一次办理产权的话,不动产登记相关部门会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查验登记的产权和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如果一致符合条件就办理不动产证。

四、什么情况下办不了产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有4种情况办理不了产权证,但是,不动产登记相关部门会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申请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没有合法手续的,也就是房屋建设的时候,有的人没有办理合法手续,或者只办理了部分合法手续的,这类情况是办理不了产权的。对于完全没有合法手续的,则属于违章建筑。对于拥有部分合法手续的,可以申请补办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违规的罚款等费用后予以办理。

同时,对于一户多宅的住户,是办理不了不动产的,因为这一类情况还是归在没有合法手续方面,一户多宅审批是过不了的。

2、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对于村庄权属争议的宅基地和房产,是不可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只有将争议解决了,才能办理。

这个实际上很好理解,当办理的产权属于争议产权,换句话说,产权属于谁的无法确定,那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时候,就无法确定产权是属于谁的,因此,也就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

3、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按照规定办理时间内没有办理的,即超过了办理时间的,则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办理。

4、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登记办理的其他情形。

五、特殊情况产权办理

特殊情况是指按照2011年发布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规定情况,是可以办理登记确权的。这里就不展开了,具体可以看我的另外一篇文章《农业农村部:宅基地继承可办理确权登记,3种超面积可登记确权》,里面有详细介绍。

1、外地户口占用本村宅基地

2、继承

3、非农业户口合法取得宅基地的

4、合法使用没有权属来源的宅基地

5、1987年以前的超过宅基地规定面积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和房屋不动产的办理,一般情况下都是由村委会统一登记办理,当然,村委会登记后,会根据每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同样不能办理。因为,村集体对本村村民情况非常了解,也对相关政策了解,对于那些不符合条件的住房,该补办手续的补办手续,该罚款的进行罚款,这样,办理就做到有理有据,合理合法,从而更好的化解村里矛盾,帮村民解决实际问题。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