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兴华|临摹的四种对象
我在启蒙阶段,临摹很专注,进步很快,两年以后,1973 年就参加了上海市书法展,此后, 仍然不断临摹,随着理解的深入,能力的提高,根据不同的追求,选择不同的临摹对象,大体来说有以下四种:
第一,取法于上
名家书法的点画、结体和章法都高度完美,整体关系和谐融洽,称誉当时,播芳后世,千百年来,人们不断地研究它们,从中总结出许多被大家所共同遵守的原则和规范,因此初学书法,必须取法于上,否则的话,在技术上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交流上,没有共同语言,无法引起共鸣。有一句话说,没有个性,谁愿意看?没有共性,谁看得懂?共性就来自名家书法的学习,来自对基本原则和规范的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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