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古城古县衙的对联
县衙源于春秋,秦灭六国,分天下为36郡,郡下设县,此后县衙始终是地方政权的基层组织,主持县衙的官员亦被称为“父母官”。
平遥县衙位于城内西南的政府街,坐北朝南,占地40亩。衙门口东有风水楼,南有照壁,西侧设有申明亭,主要是进行诉前纠纷调解,能不告则不告;如果调解无效,非告不可,则由衙门专人在此代写状子。
衙门内沿中轴线自南而北,依次为大门、仪门、牌坊、六部房、大堂、宅门、二堂、内宅等建筑。中轴线的东西两侧尚有土地祠、戏台、粮厅、督捕厅、牢狱等建筑。
县衙大门悬有楹联:“莫寻仇莫负气莫听教唆到此地费心费力费钱就胜人终累己,要酌理要揆情要度时世做这官不勤不清不慎易造孽难欺天”,既劝百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得饶人处且饶人,衙门还是少进为妙;又在明示衙门断案要审时度势,合情合理,出于公心,为民做主。
县衙的第二道门为“仪门”,青墙灰瓦,乌梁朱门,上钉黄铜大钉,威严庄重。除去知县上任、恭迎贵宾或重大庆典活动等,此门一般不开。仪门两侧各有一门,平常人出入都走东侧的“人门”,提审人犯或死囚赴刑时则走西侧的“鬼门”。仪门外联书:“门外四时春和风甘雨,案内三尺法烈日严霜”,直言衙门内外的天壤之别,劝说告状人无事莫登三宝殿,衙门里可不是好玩的。
大堂也叫公堂、正堂,这里是知县举行重大典礼,审理重大案件以及迎送上级官员的地方,它是整个县衙中主要建筑物,矗立在高于地面2尺余的台基地上,显得雄伟壮观。上悬匾额题写:“亲民堂”,两侧楹联:“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堂内正中屏风是一幅“山水朝阳图”,升堂时,县太爷正好坐在图内朝阳升起的地方,寓意如日中天、如沐圣光。
二堂主要是处理一般民事的地方,也是知县办公中间临时小憩或幕僚商议政事的地方。堂外联书:“与百姓有缘才来到此,期寸心无愧不负斯民”,撰联者故意将愧字少写一点,民字多写一点,巧妙含蓄为官一任就该多得点民心,少一点愧疚。案头屏风为“松鹤延年图”,上悬“思补堂”匾额,对面又悬“天理、国法、人情”,时刻提醒着县太爷断案要权衡三者,融理、法、情于一体。这里没有大堂的森严气氛,主要靠批评教育来达到退思补过、化解纠纷的目的,除非当事人执迷不悟,一般不用刑罚。
大堂与二堂之间由一道宅门隔开。宅门两侧设有门子房,相当于现在的传达室,有人求见县太爷,必须由门子通禀。门子大都是县太爷的亲信。许多来访者,为图见县太爷方便,不得不常给门子使些黑钱,否则非吃闭门羹不可。这或许就是我们今天办事需要“走门子”的历史渊源吧。
内堂亦称内宅,知县不但在此宿居、读书、办公,而且有些涉密案件或不宜公开案件也在此审理。匾额题写:“勤慎堂”,楹联上书:“治赋有常经勿施小恩忘大体,驭官无制法但存公道去私情”,意思是说做官要有做官的原则,不能因为一时的私心杂念和小恩小惠就忘了公道和大体。
最后一重建筑是大仙楼,为平遥县衙所独有。楼下窑洞作厨房,悬有一联:“柴米油盐酱醋茶除却神仙少不得,孝悌忠信礼义廉无有铜钱可做来”;楼上供奉守印大仙,联书:“名场似奕无同局,吏道如诗有别裁”,守印大仙即民间传说的狐仙,保住了大印就等于保住了官职,为官之道得用心体会。
县太爷官衔不过为正七品,百姓戏言为“芝麻官”。芝麻虽小,却可震慑一方,当地的土地、户籍、赋税、教育等等完全由县太爷一人定夺,可见知县为人品质的优劣直接关联着百姓的生存和一方安定。因此明清两代的统治者十分重视“县处级领导的任用”,制定出严格的“回避”制度。譬如本省人不得在本省做官,亲属关系不得在同一地区为官,本省人做官须远离本省500里之外,而亲属也不得在500里之内为官。每一任知县任用期限也有明确规定:每任期限为三年,期满不准久留,即使百姓称颂,政绩突出的清天大老爷,也只能再延期任用一年。
明清两代还规定,县太爷上任不许带家属,而且必须在离家乡500里以外的异地当官,且3年任期内不许家眷来任所探亲。县太爷的一日三餐也有严格规定,如果没有接待任务,每天吃的工作餐基本是两荤两素。闲暇时可进入后花园吟诗作画抚琴,也可以去风雅台看看戏。这可能也就是今天所说的劳逸结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