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中医临床的误区13
认知疾病能够惟一吗?能够以西医惟一吗?《作为认识论和逻辑的辩证法》:“思维形式的区别不在于一些形式反映一些客体,另一些形式反映另一些客体。它们之间的区别在别的方面:同一个客体(或者客体的同一个方面)可以用不同方式以不同的目的反映在不同形式中;因此每一种形式都在思维向客观真理运动中履行自己的职能。”[34]而且“同样的事实可以纳入不同的理论,因为人们从不同观念的角度考察这些事实,并从中找到不同的规律性。”[34]我们不能因为中医和西医面对的是同一个客体-疾病,就不顾客观实际,简单地认为它们应当同一,而削足适履地和西医的东西(包括其它非中医学科的东西)对号入座,用西医逻辑(非中医逻辑)取代中医逻辑,把西医的病作为中医证的规范。
应当明白,“西医唯形的解剖组织观念决定它找寻以形态组织结构为基础的规律,它的理论发展表现在对组织结构认识的不断深化,所有实验室得到的各种影像、分析、化验结果,基本是具有静态特征的器官组织的器质性改变。中医重神的阴阳神气观念决定它主要探求以阴阳整体联系为根本的内涵神气变化规律,它的理论发展以病机的个体真实为临床证据的事实基础,将生命体的疾病放在天地宇宙、社会人事的进化时空中,运动、联系地加以认知,临床辨证论治都是三因制宜、动态分析决策,辨证结论是既反映病人当时个体化病变性质还包含可能发生传变的证候病机。”[3]遗憾的是,“我们长期把中西医区别定位在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把中医局限在西医解剖结构框框里,在有形中寻求中医的实质,从六经、命门、三焦到证本质,孜孜不倦,大有不在形态中找到证明中医科学的证据誓不罢休之势。” [1]因此,现在普遍流行的是西医的病加中医的证,在西医器质性改变的病的框框里去进行辨证分型,用固定的中药处方去治疗西医的病,以至于“在新药的审批中,中药方剂的治疗对象是西医的疾病,只是附以中医的证型。临床科研中,绝大多数的文章是中医方剂治疗西医疾病,这种西医辨病附以中医辨证的思路已经成为常见的模式。”[35]在“部分主要学术期刊所载论文中”,“用西医病名诊断而用中医方法进行治疗的文章比例高达82.8%~97.2,而真正按中医病名进行辨证论治者仅占2.6%~17.2%。实际上,实行辨病论治已成为中医临床工作的主流与方向。”[36]
遵循解剖组织观念寻求中医证候实质并将其当成中西医结合学科之路无可厚非,但将其作为中医自身学术发展方向,必将导致中医学科独立性的弱化/消失,发展下去便没有“辨证论治的医”而只有“开中药的医”了。[3]“辨证论治的医”才是中医,病机逻辑为其衡量标准。科学发展到今天,对人体生命的认知还远远不够,我们怎么能够就把西医当成是惟一正确的东西而要中医向西医靠拢呢。
《中医与传统文化》在引用林中鹏先生的话“我们不能以西医的标准作为证伪或取代中医的历史审判庭”后指出:“自从20世纪初'科学’一词传人中国,我们对'科学’的推崇已达到迷信的程度,而中医所受到的伤害最为深重。”[37]认为:“中医药学与西医药学应该是平起平坐、相互补充、而又不能相互取代的两大医疗保健体系。二者理论与实践完全不同,不能相互作为证伪的标准。”[37]然而,西医病的基础上进行的中医证概念研究,用西医形器组织的生理病理取代中医病机逻辑,西医辨病附以中医辨证的病证关系,已经成了中医学术的普遍,这些客观存在的跨中西医学科的逻辑错位,表现为中医自身学术和临床全面萎缩,如果还不加强中医自身学术的研究,不研究在现实条件下的症状和病机关系的时代特征,不研究现代医疗仪器获取的各种异常生命现象-症状的内在病机意义(微观症状的辨症),提高辨证论治水平,现代化的结果必然是化掉中医。
我们不从中医存亡的高度认识这个问题,不重视中医病机逻辑及其辨症的学术研究,仍然沉溺于证字文献考证,忽视中医自身的病的理论,后果是不难想象的。任应秋早在1980年就明确指出:中医的辨证与西医的辨病结合,“没有太多的道理。而这种提法的思想根源,是以为中医只辨证而不辨病。西医辨不辨证我不太理解,若说中医不辨病,那是不对的。……如果从中西两个不同医学的角度来说,两个疾病的概念是不一样的。从目前来说,现代医学确诊的疾病,如果要用中药治疗,还得以传统的辨证方法为主导。”[15]
中西医结合有中西医结合的逻辑规律,中医有中医的逻辑规律,我们不能用中医逻辑取代中西医结合的逻辑,同样不能用中西医结合的逻辑取代中医逻辑。中西医结合是中医和西医相互渗透的产物,其目的应该是形成一种既不同于中医,又不同于西医的新型医学,而不是以消灭中医为己任。
可现实是,在中医学术界,中西医结合的学科探索取代了中医的学术发展;在中医教育界,中西医结合的教育超然于中医的教育。中医病机逻辑及其辨证、证、症和病等概念的日渐混乱,说明中医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在学术发展问题上即将亡失。多年来中医西化的客观实际,要求中医应该对把内在病机认知结论的证嫁接在西医组织器官形态异常的病的枝头上有所反思:是否有利于中医辨证论治和自身学术发展?是否是导致中医概念含混和逻辑混乱的根源?器质性改变在中医究竟是辨症结果还是辨症对象?要知道,凡是可以被感官感知的都是现象,只有通过思维把握的才是本质。本质不能被感知,中医的证候就是运用中医理论逻辑对疾病现象-症状进行病机逻辑思维的结果。
指导我们临床的理论基础是中医经典,引导我们前进的时代疾病谱。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是三个不同的医学体系,不应厚此薄彼以此医学去评判彼医学,更不应违背自身理论原则和逻辑。自身理论原则和逻辑的丧失就意味着自身的消亡。加强中医“辨症求机”逻辑思维的培养,发展中医自身的临床辨证技能,真正培养出具有病机逻辑思维的临床中医,在现实条件下显得十分紧迫,关系中医存亡。
面对“如此'化’下去,那不是中药的现代化,而是中医药的消灭化!” [37]的现实,我们的学术和教育还不能回归到中医的理论原则和逻辑思维上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