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打破公司制度,等到能承担制度改变所带来的风险再开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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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人做事,都在国法家规允许的情况下。否则一旦触犯了国法,就必须就承担应有的惩罚,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规距。
在职场中,每一个公司也都有自己的公司制度,为的是员工做什么事情都有一个章程,而不致于做出危机公司的事情。
可是就有人不愿意遵守公司制度,就想着时时打破,这样才显示自己的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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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点多时,业务部的同事A对财务部的会计B说:“你先把钱给***公司打过去,人家先要打钱,才送货呢,我们部门着急要这批笔记本。”
B回答说:“你的请款单还没有批下来呢,只有批下来,我才能按着请款单转账。”
A立马着急:“领导这两天领导都很忙,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签完,你先把钱打过去,不就行了吗?”
B有点无奈的说:“你这笔款子还不知道能不能申请下来呢?我不能先打款,这不符合流程。”
A理直气壮的说:“怎么会批不下来?买这批电脑是领导同意的。”
B解释说:“我知道你这个能申请下来,但是这个价格能不能申请下来那不好说。如果申请下来的不是这个钱数,到时候怎么办?差款怎么办,再让对方公司退回来,那样更麻烦,你还不如稍等一下呢。”
A生气的说:“我能等,事情等不了。”
A气呼呼的走了,边走边嘟囔:“真就罗嗦死了,这点事都办不了,每天拿着工资干什么呢?就知道流程,制度,一成不变,一点不知道变通。“
其实这件事情很简单,按照公司的流程,必须请款单申请下来,财务B才能够按照请款单上的钱数转账给对方。
如果像A说的那样,先把钱打过去,到时候说。如果请款单没有批下来怎么办?或者批下来了,钱数不对,怎么办?
这就涉及两个公司的财务问题了,再严重一点,有可能涉及商业的法律问题。
到时候出现问题,谁来承担这个责任。
B作为一个财务人员,这样按照规距办事是最基本的职业操守,既按公司制度办事,又可能为公司减少一些商业上的纠纷。
可是A就想打破公司的制度,只为自己方便,完全不考虑打破这个制度所带来的风险。
A的这种做法没有考虑到这件事情带来的风险,或许是根本就想不到可能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这起码说明两个问题,一是考虑事情不周全,能力上有欠缺。二是还没有达到某个位置,不足以改变公司的制度,所以无论哪一种情况,都老老实实的按规距办事,不给自己找麻烦,也不替公司找潜在的麻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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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以前部门的一位同事S,他在工作的时候,如果发现有的制度或者规范不利于工作,或者影响工作的进度和效率,或者他觉得不合理。他总是先去了解为什么制定这样的一条制度,这条制度制定的原因是什么,制定的背景又是什么?再来看看是否这条制度或规范不合适,再记录下来。
有一次S在和外面的公司合作的时候,签订了外部专家合作的合同。
因为之前已经有很多人与外部专家合作,大家的合同都是一样的,只是甲乙方改变一下,里面的一些条款根据双方的协议简单修改,例如课程费用,上课时间等等。
S就认为既然有一样的合同,大家的都基本一样,为什么公司还要制订,所有的合同都先要法务先审核,通过后再双方签字。
其实大部分的合同,法务基本没有改动,直接审核通过。
所以S认为之前已有相同的合同,之后的不必给法务审核。
他把自己的想法提了出来,经过法务人员的解释,他也知道,同样的合样看起来一样,做时每一份都有自己的特殊性。例如有的PPT课件不需要图片,有的需要,那些这些图片的来源是不是要在合同中标明,不能违反商业法律,或者不能侵权。
这种只是一种情况,还有不同的行业,企业对不同人员的要求也不一样,那么在制订合同时,就需要根据行业的一些特殊性来制定,既不能全部有利于公司,也要让对方有利可图。
更重要的是,国家的商业法也时时在变化,有可能上个月起草的合同,到下个月就已经不适用了。这个时候就需要法务人员来把关了。
S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之后,虽然还有一些意见,但是他知道,那不是他这个层级能改变的,所以他只能记着,不会想着去改变。
但是,S在工作中发现有不合理的制度,都一一的记了下来,并且想出该如何改变,这样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大家,使大家的工作更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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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努力的改变自己,直到他坐上了部门经理的位置,他开始着手改变部门的一些规章制度。
经他的改变,部门的工作效率提高了很多,起码加班的人员少了,加班的时间也短了。
部门人员的工作质量也明显提升,部门的业绩也大幅度的提升。
公司高管发现了这一情况,在公司另几个业务部门试行他改变了的规章制度,由于经S改进的制度确实有许多利用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利于公司发展,很快的被公司接受,并且对公司的一些制度进行改进。
所以当你想打破公司制度,那就等你做到能作主改变制度,或者能够承担起改变制度所带来的风险时,再开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