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合作,有哪些实践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产学研结合逐步成为科技与经济结合、构建技术创新链和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的有效手段。但长期以来,我们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不同轨道运行,能深入结合的不多。
今天,我们梳理了产学研结合的13种模式,与读者共享。
1、技术服务模式
技术服务模式是产学研合作模式中最常见的合作模式之一,在该模式下,高校和科研院所作为企业的「外脑」,为企业提供技术上的理论支持与分析评价,辅助企业完成技术的产业化。
从合作标的来看,该模式成本较低且合作机制灵活,一般来说,只要条件合适,合作成功率还是很高的;但这种技术服务模式属于轻咨询,开展合作的广度、深度不够,科技创新成分也不高,效果如何很难保证。
2、技术转让模式
技术转让模式,即出让方(高校、科研院所)将其所有或掌握的技术成果通过专利许可或技术转让等技术交易方式有偿转让给企业,企业再将其市场化与产业化。
在该模式下,出让方将成熟的技术成果转让给企业,企业拿来就可以直接使用,极大缩短了技术产业化的进程。但这一模式有一个较为明显的缺陷:那些技术壁垒高、市场前景大的好技术,出让方不会轻易拿出来,或者自己成立公司去产业化;而那些市面上常见的、能够轻易买到的技术,往往都是过时的、或者不够成熟的技术,企业买过来也不一定好用;此外,技术转让是一次性转让模式,产研各方关注的是短期效益,无法有效形成后续支撑。
3、委托开发模式
企业根据自身的技术需求提出项目,并提供资金及人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负责技术攻关,研发专利归企业所有。
由于技术研发工作量波动较大,很多时候企业并不需要特意组建技术团队,而委托开发模式可以让企业在自身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也能实现技术创新;同时高校和科研院所也可借此将其研发能力变现。但委托开发属于定制化服务,价格不菲,适用于「不差钱」的大企业。
4、合作开发模式
合作开发模式,是指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一起,利用各自的要素优势,取长补短、分工协作,共同实现技术创新(科研成果由双方共享)。
该模式有三个好处:一是多方参与下,可以充分发挥企业的资金优势、产业化优势与研发机构的科研优势,形成互补;二是合作开发,双方结合度较高,有利于后续的技术合作与创新;三是产学研各方作为同一个利益共同体,有相同的目标,创新的热情也更高。
但合作中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企业作为资金提供方,具有较高的话语权,如果关系处理不好,研发机构容易受到企业的牵制与掣肘;另外,合作开发相较于技术转移和委托开发,合作模式更为复杂,各方利益牵扯较多,有较多不确定性。
5、院所合作模式
院所合作模式,即政府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一般来说,由政府出土地(房子)、出资金、出政策,高校和科研院所出牌子、出人才、出技术,双方在当地共同设立研究院所,开展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人才培养等相关活动。
近些年,院所合作是较为受地方政府欢迎的一类合作模式,原因有三:一是院所合作模式主要以发展新兴产业为主旨,针对关键技术和重大创新成果进行培育,这与政府的核心诉求不谋而合;二是高校科研院所拥有大量科技人才,而人才正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三是院所和高校的「品牌效应」对招商引资工作和领导个人的政绩都有额外的「加持」。
6、企业研发平台模式
企业研发平台模式由企业主导,通过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在企业内部共建实验室、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
该模式下,企业可以通过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平台获取高校的科研资源、先进技术与创新想法,从而增强企业的技术能力。放眼国内,很多规模较大、水平较高的研发平台已经成为大型企业研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研发互动吸收高校人才参与技术活动,提升人才储备。
7、校地合作办公室模式
高校与地方政府共建产学研办公室(办公室一般设在高校内),政府提供运营经费,利用高校资源开展项目对接、成果转化、资源整合等活动。
校地合作办公室有几个主要职责:一是根据政府的产业、人才需求开展项目对接活;二是利用高校的智力资源,为地方政府各项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三是通过高校的学术交流渠道,为相关企业提供交流考察的机会;四是以办公室为纽带,为企业对接高校科研成果,实现技术的产业化;五是针对政府与企业的人才需求,协助招聘。
该模式下,政府只需要付出少量资金成本,便可与高校建立深度联系;此外,由于产学研办公室由政府和高校合办,双方人员在同一个机构工作,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弊端。
8、校地合作基金模式
校地合作基金模式,即由政府与高校共同出资(一般来说,政府出大头、高校出小部分)设立校地合作基金;款项划入高校账户,并由双方成立基金管理办公室共同管理,专款用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合作、人才培养等项目。
该模式下,将专用资金定向支持产学研项目,能够更好的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同时,校地合作基金一般直接补贴给合作项目,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传统基金模式中企业骗补的可能。
9、校企联盟模式
由政府牵头,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合作形式与当地企业结对、组建「校企联盟」,引导高校、科研院所针对企业的技术创新需求开展合作研发、成果转化等活动。集中优势力量实现产业技术创新,双方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10、科技园区模式
科技园区模式,指地方政府与高校合作共建大学科技园,依托园区平台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等相关活动。
具体来说,科技园区模式又分「一园一校」和「一园多校」两种合作类型,其中,「一园一校」是指依托一所高校发展科技园区,如浙大科技园、北大科技园等,是最常见的合作模式;而「一园多校」则是把几所分散的大学(创新资源)集中到同一区域内,如武汉东湖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就是由武汉大学、华中科大、武汉理工等多家大学合办而成。
这种模式的意义在于:以大学科技园为平台,能够为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所需的人才、资金、技术、场地等要素,一方面引导大学的科研力量投身到产业化项目中;而成熟的科技成果也可以在科技园内孵化,转化为生产力。
11、人才培养模式
人才培养模式分两类:一是政府与高校的合作,政府结合当地产业情况,与高校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设置、师资培训、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展开全方位合作,共同培养实践型人才;二是企业与高校的合作,企业邀请高校在企业内建设大学生实践实习基地,提供生产实验条件及研发经费,共同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实力较强的,还可以在企业内组成联合体,对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项目、重大科技项目和高技术产品联合攻关与开发。
12、创新联合体模式
「创新联合体」是今年的热词,也是很多地方主抓的工作。
所谓创新联合体,是指在政府鼓励下,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联合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创新联盟,共建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和技术中心,创新体内部由协议各方认可的章程和制度来约束各参与方的行为。
创新联合体模式有几个重要作用,其一是针对国家的重大课题、重大项目进行联合攻关;二是针对龙头企业的正向创新需求(领军企业有强烈的正向创新需求,但关键核心技术都是复杂综合性技术,其研发突破非单一创新主体能够承担)「补短板」;三是让更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到创新活动来(以往重大项目都被国企、央企和行业领军企业垄断,重点科技创新政策也多向大企业、大项目倾斜,现在中小企业可以以创新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进来)。
13、校办企业模式
校办企业模式,是指综合实力较强的高校依托自身科研优势和人才优势创办附属科技企业。
高校办企业最早可以追溯到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希望高校依托校办企业,将自身拥有的高科技成果或技术实体化、产业化,实现学校、企业、师生的互利共赢。但在实际操作中,因为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校办企业产权不明晰、责权不明确的问题长期存在。于是,从2018年开始,全国高校系统经历了一轮校企分离改革,高校开始逐步减持、退出校办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