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资治通鉴·汉纪三十五》(六)

读《资治通鉴·汉纪三十五

 

世祖光武皇帝中之下建武十六年庚子

春,二月,征侧与其妹征贰反,九真、日南、合浦蛮俚皆应之(响应),凡略六十五城,自立为王,都麊泠。交趾剌史及诸太守仅得自守。

三月,辛丑晦,日有食之。秋,九月,河南尹张及诸郡守十馀人皆坐度田不实,下狱死。后上从容谓虎贲中郎将马援曰:“吾甚恨前杀守、相多也(后悔杀人太多)!”对曰:“死得其罪,何多之有(罪有应得)!但死者既往,不可复生也!”上大笑。

半民:对待“度田”光武决心不可谓小,然终效果有限。

郡国群盗处处并起,郡县追讨,到则解散,去复屯结(很像游击战),青、徐、幽、冀四州尤甚。冬,十月,遣使者下郡国,听(听任)群盗自相纠擿(听任他们互相检举,窝里斗),五人共斩一人者,除其罪;吏虽逗留回避故纵者,皆勿问(不追究放纵官员的责任),听以禽讨为效(戴罪立功,观其后效)。其牧守令长坐界内有盗贼而不收捕者,又以畏 愞 (音义:懦)捐城委守者,皆不以为负(失职者也不追究),但取获贼多少为殿最(排名),唯蔽匿者乃罪之(窝藏有罪)。于是更相追捕,贼并解散,徙其魁帅于它郡(把盗贼头子放到外地,使其失去号召力),赋田受禀,使安生业。自是牛马放牧不收,邑门不闭。

半民:盗贼问题其根本是因为贫困,无以为生;而解决无以为生的办法绝不是抢和惩罚抢,让百姓安居乐业,甚至是生活富足才是釜底抽薪的最根本办法,刘秀虽然出身南阳王族后裔,但他看到百姓贫困的根本,因而能够采取最行之有效的除盗之法。正如杜甫所说:“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苟能制侵凌,岂在多杀伤”。

卢芳与闵堪使使请降,帝立芳为代王,堪为代相,赐缯二万匹,因使和集(安抚、和睦)匈奴。芳上疏谢(谢罪),自陈思望阙庭;诏报芳朝明年正月(下诏让他朝见)。初,匈奴闻汉购求芳,贪得财帛,故遣芳还降。既而芳以自归为功,不称匈奴所遣,单于复耻言其计,故赏遂不行。由是大恨,入寇尤深。

半民:匈奴认为卢芳之降,他是有功,应该给赏钱,可卢芳主动投降,断了匈奴财路,所以生气。

马援奏宜如旧铸五铢钱,上从之;天下赖(因为这一措施感到方便)其便。

卢芳入朝,南及(到)昌平,有诏止,令更朝明岁(让他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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