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评价制度 营造良好学术生态
学术评价体系作为一种嵌入式的制度架构,对于各类主体的学术活动及其交互行为发挥着重要导向与调节作用,是学术主体开展学术活动的指挥棒。然而,近年来学术评价领域也出现了“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问题。为此,国家相继出台《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旨在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多维尺度协调、共性与个性并存的分类评价体系,逐渐由重数量、重过程向重质量、重结果转变,从而营造包容性的学术生态,激发学术主体主观能动性,提升学术研究质量。
准确理解学术生态的蕴涵
“生态”是生物学专业术语,指的是生物在自然环境下的生存状态。随着学科交叉与融合,“生态”这一概念在人文社会科学中也得以广泛使用。“学术生态”即指学者、学术单位或研究机构、学术共同体等主体的生存状态,既包括不同学术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又包括了学术主体与学术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
学术生态主要由主体要素与环境要素构成。其中,主体要素由学者(个体)、学术单位(种群)和学术共同体(群落)构成,表征为不同的生物层级,同一生物层级的学术主体之间存在相互竞合关系,并且在多重身份之间来回切换;不同生物层级的学术主体层层嵌套,并且进行着跨层级的物质、信息与能量交换。环境要素主要由物质环境与制度环境构成,物质环境即工资福利、绩效奖励、科研经费等,能够直接影响学术主体的生存状态;制度环境即调适学术主体活动与行为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及道德规范,能够优化学术生态的资源配置,为学术主体生存状态提供制度保障。
为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应以其约束条件作为突破口。就主体条件而言,主体的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是一项重要约束条件,学术治理主体是否遵循了符合人才发展规律的评价导向,学术期刊能否坚守办刊宗旨与办刊特色,学者能否秉持从业初心并遵守学术规范等,以上种种都是不同主体价值判断与选择的表现形式,不同的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会营造出不同的学术生态。就制度条件而言,关键是要明确破“五唯”之后,应立什么。当前国家与地方正在积极探索分类评价制度,在清理“五唯”问题的同时,亟须建立新的评价标准。近年来,一些高校试行了新规,不少做法尽管有待完善,但仍然不失为分类评价的有益探索,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推进“三评”制度改革的决心。就物质条件而言,教学与科研不仅是学者们实现社会价值的途径,也是其赖以生存的谋生手段。因此,能否保障具有吸引力的物质条件,是科研队伍能否壮大、科研人员是否积极与敬业的一项重要条件。要处理好吸引增量与盘活存量的关系,既要加大对青年学者的支持力度,也要保障资深学者的待遇条件。
以良好学术生态提升学术研究质量
第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学术评价制度建设。一是坚持分类评价导向。按学科领域划分,应根据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等不同学科领域,对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艺术表演创作等不同类型的成果和人才进行分类评价;按人才培养功能划分,应根据教学型、科研型不同类型的成果和人才进行分类评价。二是要完善学术评价主体相关制度建设。制定评审专家遴选标准,开展评审专家学术背景调查与资质审核,推行小同行评议制度,构建评审材料推送与评审专家反向选择相结合的双向选择机制。将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学生等主体纳入评价主体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与保障各方评价主体的话语权。三是要完善学术评价客体相关制度建设。构建统一的个人学术信息与学术诚信平台建设,做到申报人信息能够一键式导入与填写、一站式调取与审核,减少课题申报人在填写各种表格和材料上所耗费的时间与精力,从而让申报人将重心放在课题构思与论证上。四是要完善学术评价结果应用相关的制度建设。构建评价结果咨询解释、复议申诉机制,公示期内要开设多种渠道并确保有专人及时响应,对咨询者的疑问一一作出实质性回应,充分阐述评价结果的科学依据与实用意义。组建异议处理委员会,明确委员会成员职责,规定异议处理流程与最长时限,对异议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并给出明确依据与详细说明。五是要加强学术评价过程监管。评审前应与申报人、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签署诚信承诺书与评审协议,划定评审工作的底线,详细界定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流程、评审责任等。评审中应实行重点监督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强化重点环节监督,加强对各类主体履职尽责和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评估。评审后应逐一对照评审协议核查评审工作完成情况,协议履行情况应作为日后评审专家遴选的重要依据。
第二,学术期刊要坚持办刊特色,传播高质量学术成果。一是完善审稿专家遴选、退出与责任机制。学术期刊应认真调查与核实审稿专家的教育与科研背景,确保专家的研究领域与审稿领域相匹配;加强与审稿专家的合约管理,建立审稿专家信用评价体系,明确约定审稿期限,对于多次未按期返回审稿意见的专家,应予以提醒、暂停甚至取消审稿资格。应加强审稿意见管理,审稿专家应围绕选题价值、研究方法的适用性与科学性、论述过程的严谨性、研究结论的创新性与实用性等方面给出较为细致的审稿意见,学术期刊应仔细甄别并谨慎使用缺乏实质内容的审稿意见。二是推行小同行评议机制,学术期刊应根据审稿专家的学术成果,细化其研究领域和方向,将待审稿件推送至小同行进行评议,以提升审稿意见的专业性与科学性。三是采取“互联网 论文”的形式,多渠道传播最新学术成果。传统的纸质期刊因其自身的局限性,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在被录用后往往需要再等待数月乃至数年才会刊登在纸刊上,研究数据与研究结论的时效性会大打折扣。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学术期刊应以“互联网 ”为载体,通过微信官方订阅号、网络首发与优先出版、开放科学计划等网络传媒形式,实时推送学者们的最新研究成果,这样既可以缩短发表周期,保障研究成果的时效性,又可以使读者利用“碎片化”时间了解学术前沿,促进学术交流与知识传播。
第三,学术单位适时调整管理体制,以制度创新推动组织发展。一是优化服务,强化服务意识。优化科研审批手续、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学术单位行政人员的角色和意识应由“管理”转向“服务”,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各项科研服务,为科研人员提供完善的流程支持。鼓励学术单位在各个基层学术组织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科研助理,协助科研人员办理行政事务与开展学术活动,将科研人员从琐碎的行政事务中解放出来,以专心学术研究。二是构建多元学术评价体系。对于人文社会科学而言,要以政治方向、学术创新、社会效益和学术价值为原则导向,研究成果不拘泥于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形式,逐步提高咨政建议、培训讲座、人才培养质量等评价指标在评价体系中的权重。三是拓宽专业技术岗位晋升渠道,允许教学效果突出、学生评价优秀的任课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并结合公共课与专业课的特征,设置共性与个性评价指标,明确教学型人才的岗位任务与评价标准,合理配置公共课与专业课任课教师的晋升比例。
第四,学者要坚守职业底线,秉持学术初心。学者应不断修炼教学和科研两项基本功,以教书育人、传播知识为使命,实现教学与科研相互促进、双向反哺。一方面,要在教学备课中认真梳理前人成果、探索学术前沿并吸纳研究方法,积极构思与撰写科研成果,从而实现以教学促科研;另一方面,须将研究成果与学生分享,将新理论、新方法通过课堂教学、讲座论坛等方式传授于学生,从而实现以科研促教学。同时,高校和科研机构应出台相应举措,如设立教授终身成就奖等,并制定相应的评价和激励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学者潜心做好高质量的学术研究。
(作者系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