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陆龟被抓的就别觉得委屈了,这有个玩龟壳被抓的才叫惨呢
网罗龟界趣事
更多精彩,尽在十月龟趣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道一千说一万,还是离不开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这个条文,在前面的推文十月讲过刑法意义上“野生动物”的概念,也对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进行过解读。
这两天有龟友问我既然某些龟不能玩,那买死了的玩玩壳有没有问题?
从法条上来讲,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中有“及其制品”的表述,所以应该是犯罪的。
为了严谨,十月还是去查了相关案例,先来看看下面这个判决(老规矩,觉得长直接看结论)。
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因为陆龟制品定罪的还真不少,综合看下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量刑并不亚于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看的十月捶足顿胸,活的不敢玩,玩玩死的过过瘾还被抓了,真是得不偿失啊。
先说背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系2021.3.1开始施行的罪名,此前为罪名包括: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较为冗长。所以将这几种罪名合并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所以以后不再有判决书中的罪名了,取而代之的都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了。
陆龟全科属于刑法意义上的“野生动物”,所以无论从刑法条文上看,还是从司法实务中看,买卖陆龟龟壳的行为均属于犯罪。
觉得自己运气好自己把玩没什么问题?可是被牵连也只能欲哭无泪,比如这起案件就是从一个人一直抓下来的,所以侥幸心理也最好不要有了,玩壳的龟友们自己掂量一下吧~
看到这,有龟友就绝望了,陆龟难道真的是有生之年系列了,其实能玩到陆龟的级别,也算是高玩了,可以了解一个当地的许可事宜,办个证放放心心玩它不香吗!
觉得麻烦,又想过瘾的龟龟可以点击下方小程序买买陆龟模型,千万不要再以身试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