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思维谬误举隅:神奇的归谬法
(封面照片 顾文君 摄)
日常生活中思维谬误多有。然当谬误如细菌般大小时,非借助显微镜不能看到;而当其如泰山般大时,则凡视力正常者,老远就能见到了。归谬法便有此种变细菌如泰山之神奇效果。
所谓归谬法,便是假设其虚假之判断是正确的,然后顺其思路进一步推理,最终导致人人均能看见其错误之逻辑谬误。(“由一个假设的判断推出逻辑矛盾,从而否定了这个判断,这是应用了矛盾律”金岳霖主编《形式逻辑》第六章)。
记得金岳霖先生在《形式逻辑》中曾举了这样一个例子:
口 口说“看昆曲要死人的”。事后有人就说,那抗 美援 朝只需派几个昆曲剧团去朝 鲜上演就可以了(有待核实)。
这便是使用了归谬法。
再举一个身边之例子。某人针对新闻媒体上批评国产或进口的心脏支架,被层层加价好几倍安装在病人身上这一事实,辩护说,不错,出厂价六千元的心脏支架,到了病人身上变成了三万元。可生命是无价的,到了救命的关键时刻,别说是三万元了,就是六万元,他也是要用的,不用就会死人的。
姑且假定其言有理,顺此逻辑,则人不吃食物会死的,那么,小麦或大米就不应该只卖两三元了,而应该是二三百元,甚至两三千元,因为生命是无价的,而人不吃粮食会死的。至此,其推理之荒谬不言而喻了。
R.L.海尔布鲁诺在《改变历史的经济学家》一书之第六章《维多利亚世界与经济学的地下世界》中,记述了法国经济学家巴斯底(1801~1850)的事迹。
在1840年代,当议 会代表通过立法,对所有的外国产品课征高税,以利法国本土的产业时,巴斯底乃借机发表了一篇经济讽刺短文的杰作:
蜡烛、烛灯、台灯、蜡烛台、街灯、剪烛花用小剪刀、防火器材及煤油、油脂、树脂、酒精等制品,以及其他跟灯光有关的一切制品的制造商,联合陈情书
致议事代表诸公阁下
议堂诸公,
……民等生计因一番邦敌手之强烈竞争,而难以为继,此一番邦之灯光制品,挟其物美价廉之势,泛滥吾国市场……民等产业在其威势猛袭之下,实无招架之力,长此以往,唯有坐以待毙。俯望议堂诸公立法杜绝其进口,或课之以重税……
……此一番邦敌人,非他,乃日日威胁民等之日光也。
然为现实计,民等乞求议堂诸公通过一法,勒令全民关闭一切的窗户,盖上天窗、老虎窗,垂下窗帘、落地帘、百叶窗、牛眼窗;换言之,所有通孔、通风、通光、洞孔,以及裂缝之处皆应严令遮上。
……倘议堂诸公能倾一切之力,严禁自然光线走私入室,以利人造光线之需求,则民等爱国的法国厂商能不深受其利乎?
……民等略陈其利:
油脂消耗愈多,则牛羊之繁殖将因之日增……植物油消耗越多,则吾民等将可广植橄榄……罂粟……以此,吾土之荒地上必满植多脂之树。
民等陈情如上,尚望议堂诸公慎思明断;唯民等所欲提醒议事诸公者,诸公之立法禁止外货如生铁、谷类、织物等之进口,系以其价格之危及本土产品为准,而今,日光在白昼公然以免费方式进口,倾销本土,泛滥市场,其危害本土经济命脉有如此乎?!
专此仅布寸衷
至祈 议事诸公明鉴,则民等幸甚
专此
灯光相关产业 合拜
海尔布鲁诺言,“这篇讽刺短文无疑是为自 由贸易辩护,最有力——虽然语近荒唐——的一篇文章”。
其实,巴斯底在这篇文章中所使用的,便是归谬法——
首先肯定议事诸公对外国产品加征高税是对的;
那么,对免费倾销、泛滥市场之日光,则应一视同仁课以高税;
但这显然是不现实的。退而求其次,管不了天上的太阳,但可以管地上的人嘛,“勒令全民关闭一切的窗户,盖上天窗、老虎窗,垂下窗帘、落地帘、百叶窗、牛眼窗;换言之,所有通孔、通风、通光、洞孔,以及裂缝之处皆应严令遮上”。如此,则“严禁自然光线走私入室”,自然“以利人造光线之需求,则民等爱国的法国厂商能不深受其利乎?”。
推论至此,则法国“议 会代表通过立法,对所有的外国产品课征高税,以利法国本土的产业”做法之荒谬性,便不言而喻了。
归谬法之妙用如此。日前上海国际电影节,一部反映淞沪抗战的影片因技术原因撤下。事发,一网友留言称该片导演“没有大局观,都中美贸易战了,还拍这样的影片”。
一影评人(不知其名,只闻其声)言,照其逻辑,则说此话的如是一学生,都中 美贸 易战了,那你还读什么书呀,赶快投笔从戎吧;
都中 美贸 易战了,那你还看什么电影呀,赶快去打美 帝呀;
都中 美贸 易战了,你还吃什么饭呀,省下一顿饭钱,就能造一颗子弹,去打美 国 兵……
他这使用的也是归谬法。
二O一九年六月十八日上午
补:文成,又想起两例:
一、 前几年,有人反对国人过洋节如圣诞节者。是呀,中国人怎么能够过洋节呢?非但圣诞节不能过,就是元旦、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双休日等这些舶来之节,统统不能过了。非但洋人的节日不能过了,就是公历纪年(也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公元2018年、2019年等)也不能用了,因为它是西方人发明的,以耶稣诞生之年作为纪年的开始的。我们干脆再恢复到以孔子诞生之年为纪元开始的孔子纪年,或此前的帝 王年号纪年好了……
二、法院在判决书中也会使用归谬法的。1878年,美国联 邦最高法 院在《摩们教徒重婚案》的判决书中,就使用了此种方法。当时,美国犹他州第三司法区地区法院以重婚罪起诉乔治·雷诺尔德。被告要求法 院从宗 教的角度向陪审团解释,即:如果考虑到他的重婚是由于对其宗 教信 仰的遵守或者一种宗教责任的话,就应该无罪(摩们教有这样一个教义“男性成员在环境允许的情况下有实行一夫多妻制的义务”)。对此,联邦最高法 院终审判决书里有这样的陈述:
……法 律是政 府进行管理的依据,它不仅规范宗 教还规范人们的行为。试问,如果某人信 仰一种活人祭祀的宗 教,是否就意味着政 府不能去干涉这样的祭祀?或者,如果某种宗 教认为妻子应该陪葬死去的丈夫,那么政 府是否就没有权利阻止他这样做?(据《大法官的智慧》,法律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
最终的结论是“美 国法 律不允许重婚”。
这里所应用的也是归谬法。
二O一九年七月四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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