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几个大雷

1.

不洁。在有女士在的场合,指点江山,批评时尚,用以显示他们的鉴别力与好品位。对,我说的是男性。他们自己头发不知几天没有遇过水,出油打绺儿,脚上皮鞋沾满上周的灰尘,手指甲里有十五个土豆,鼻孔里有探头探脑的毛。拜托,要批评时尚,请先把洗涤用品置全好不好?女士要是不能保证每天洗头发定期做营养护理,还真不能把头发烫成个大筐。某次在一大都市参加培训,前排本地一名中年女士,卷曲的枯草样的头发上沾满不明物,据说烫了头发如果不洗的话很难用梳子梳开。那女士时不时把手指伸进头发里抓挠三五下,害我一上午没听好课,下午早早换了位置。

2.

名牌偏执狂。一只昂贵的真品包,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除去休息那几天,天天不离身。穿正装是它,穿波米风是它,穿运动装还是它,真当名牌包百搭。某件名牌裙子,也是恨不能一天到晚穿着,难道是不然就对不起名牌的心理?有经典作家批评人们的名牌心理说,执着于某品牌的人,常常是不属于那个阶层而要努力扮演成那个品牌所属于的阶层的人。

3.

不换衣服。你当然不必像唐顿庄园的女主人,需要女佣记得上次招待客人时穿了哪件晚礼服,记得不能重样儿,同时一天要针对不同场合换N套衣服。可是也不能一周五天天天穿同一套衣服,虽然同事并不怀疑你昨天没有回家。男士每天换衬衫领带,女士每天换衣服,已经成为现代着装礼仪之一,是物质文明发达,精神文明跟进的标志。遥想当年妈妈奶奶们的蓝黑灰时代,果真一整个冬天只有一件棉大衣,不然不能在社会环境刚转型初期,把《庐山恋》里换了三十多套衣服的张瑜视为资产阶级异端。

曾有人问扮美专家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如何做到每天换装?专家答:“两套总有吧?一三五二四六换着来就好。”《京华烟云》里姚木兰嘲笑她的妯娌牛素云:内衣十天也不换。她们当然不是经济条件不好。在外事活动中,即使是同一天,不同的活动也需要打不同的领带。精神文明的跟进确实不容易。

4.

错把流行当适合。奇粗壮的腿配超短裤,让人佩服她们的勇气,却可怜自己脆弱到不堪一击的视线。没有王菲的高挑骨感,却脚踩粗笨的圣诞老人雪地靴,童话里还没听说有圣诞老太。看天后着人字拖超酷兼有仙气,咱穿着上课开会就是当会场是沙滩的文不对题的一个路人。

单独穿着长度不够的衫裙,加上不具备超模的奇瘦,给人感觉似乎是忘了搭下装,也就是玩夏装失踪。虽然人家GAGA小姐只穿丁字裤就出街搏眼球,可我们不是明星艺人,不是时尚达人,流行还真不是这么玩的。

5.

蕾丝。少量的蕾丝恰到好处,有如曲径通幽。廉价感的蕾丝却有如窗帘桌布披挂上阵。粉嫩系的,穿戴在超龄洛丽塔身上,让人心疼:就这么放弃治疗了?体量过大的蕾,还不如不蕾的好。蕾丝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6.

不当的香水。过于激烈的香水味是对人嗅觉的极大挑战,更是对鼻炎患者的严重折磨。其实不用电影《私人订制》再教你了,你当然知道香水不能直接喷到身上。不符合身份性格特点的香水也不如不用。别问我咋知道的,那也是我踩过的雷。某次打翻一瓶“真我”在脚上。那一整天,我都被熏得想揍自己。“真我”再真,也没有这么雷人的。

虽然你一定也听说过,巴黎女子认为没用香水相当于裸奔,可是《红楼梦》时代没有香水,冷香丸一样造就绝色女儿。任何时候,淡淡的若有若无的香都是一种需要仔细拿捏的境界。嫌时尚累人?其实作为一普通人,整洁得体就足够了,何必拿坏品位出来吓人?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