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关于「权健事件」和「保健品」,你应该了解的10件事

2018年12月25日,知名医疗自媒体丁香医生的一篇文章,让天津权健集团陷入了舆论漩涡,也再次引发了公众对保健品行业乱象的讨伐。

保健品行业为何那么乱?监管出了什么问题?中国的保健品还能买吗?如何帮家人避免保健品骗局?

为此,我们梳理了关于「权健事件」和「保健品」的10个问题,或许能让你对整个事情有更清晰的了解。

权健公司的全名是「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有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公开资料显示,权健集团的经营范围主要是自然医学、家用电器、日用电器、化妆品等产业;

除此之外,在体育界,有足球队和乒乓球队,是权健冠名;在天津,权健还有自己的肿瘤医院。

▲ 权健集团董事长束昱辉2017年接受凤凰采访

商务部直销企业管理网站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可以看到:

1.权健可以在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3个领域进行直销;

2.但目前为止获批的服务网点只有23个,仅限天津、湖南、浙江3个省份,

3.直销产品有40种,不包括火疗、鞋垫、负离子卫生巾;40个产品中有6个保健食品

4.这6个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只有「缓解体力疲劳」和「提高免疫力」2种功能#没有也不可能有「抗癌」的功能#

也就是说,任何超过这个范围的直销活动和功能宣称,都属于违法违规活动。

▲ http://www.chndsnews.com

权健所在的天津,是北方直销企业重镇,在中国已经批准的91家直销资质的企业中,天津占了8家。

除了权健,还有很多大家耳熟能详的公司,比如天狮、金士力佳友(天士力生物医药公司同属一个集团)铸源、康婷、尚赫、沃德等等。

建议这次的联合调查组,也一并查查这些企业吧。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

权健在商务部备案设置分公司或服务机构的省份只有3个省,那么在备案区域以外进行直销活动也属于违规行为。

而根据《禁止传销条例》,靠发展更多人头数下线人员花钱加入,以及上线可通过下线的销售额提成等,都被定义为「传销」。

2012年的一份判决书显示,权健公司一销售团队的4名负责人,曾被判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图 http://wenshu.court.gov.cn

所以,舆论对权健的质疑,除了行医资质、虚假宣传等之外,商业模式也是焦点之一:直销还是传销?

传销活动和直销活动的界限,在实践中需要大量证据来证明,这种调查取证是比较困难的,需要证人证词、内部材料、甚至财务数据。

上面举例的这个案件,案发当时,权健还没有获得直销经营许可证,认定其为传销相对简单一些。

对权健这样一个纳税大户,联合调查组是否有足够的手腕和决心查证其是否有隐藏在直销系统中的传销活动?我们可以等等看看结果;

再下一步,也可以看看全国其他地区是否会跟进类似的调查。

权健旗下有100余种产品,但在国家食药总局备案的保健食品,仅有13种这种「大枣味固体饮料」不在其中。

「保健食品」这4个字,有特定的法律上的意义。

最新的《食品安全法》把食品分为2类:普通食品和特殊食品。

保健食品属于后者「特殊食品」,产品上会标记有「蓝帽子」标识,并写明功能声称与适用人群,比如「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等等。

而普通食品,不能宣称有保健功能。权健这款大枣味饮料,只能算是一个普通食品,不能宣称任何功效。

事实上,「保健品」这个说法业内人士也多有诟病。

一方面,老百姓会把「别人说/专家说,对XX好」的东西,都理解为保健品,并不了解背后的法律规定;

另一方面,「保健品」这个说法也蕴含了「具有保健功效」的含义,无形中拔高了消费者的期待。

不可以。

保健食品根据功能分为两大类

1.营养素补充剂

以补充一种或多种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产品。比如钙片,复合维生素。

2.功能性保健食品

目前国家公布的可以申请的有27项功能:

可以看到,这27项功能中,没有「防癌」、「抗癌」这样的功能声称

所以,宣称能「防癌」或者这27个功能之外的产品,都是违规的。

事实上,中外专家都不建议靠补品防癌。没有证据表明,抗癌保健品能真正抗癌,真能抗癌的那一定是药。

注册上述27项功能的产品,企业要完成产品配方研究、安全性研究以及相应的动物或/及人体功能研究。

也就是说,产品的有效性、安全性、功能宣称,都受到监管。

不在这27种范围内的功能企业也可以申请;但是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批准过任何一项新功能。

还有一类产品,只需要备案即可获批。

但这类产品使用的原料,必须在国家可备案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中,目前这个目录中只有维生素和矿物质。

比如一个含有维生素C100mg的产品,就可以备案为可以「补充维生素C」。

首先,保健食品≠药品。

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理性看待保健品的作用,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不能治疗疾病。

如果某个保健品效果特别好,很可能非法添加了药物,比如减肥类保健品中屡禁不止的西布曲明。

当然,保健品行业自身要为这种不良印象负很大责任。而在监管上,我们对2005年前批准的大部分产品的质量和功能也保有疑问。

另一方面,普通食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一直很严重,也影响了公众对保健食品的认识。

中国保健食品行业的管理在逐步完善中,还需要一段长期的严格监管和行业自律,逐步恢复公众的信心。

美国也经历了多年行业和消费者者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升级。

目前的情况是:

如果产品使用的原料,是1994年前已经应用的,那只要有相应中立的研究资料,就可以做相应的功能声称,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由企业负责

如果是1994年后的新原料,那么FDA会对原料的安全性进行审核;

产品上市后,FDA会对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管;而在功能声称和宣传领域,还会有美国自由贸易委员会来监管。

一旦发现违规行为,FDA可以直接要求产品退市,一般处罚力度非常高,罚到企业直接无法继续经营。

总的来说,管理体系并不比中国更严格,而且整个体系比较注重事后监管。

比如,美国企业可以从国外进口散装的半成品,在美国国内包装完毕就可以在美国销售,进口的半成品并不需要通过美国政府的监管。

而在中国规定,如果是进口产品,中国监管部门需要对境外生产场地进行核查。

日本和澳大利亚,对于维生素和矿物质及小部分功能性原料,也可以通过类似中国的备案系统进行;对于具有特定功能生成的产品的监管,日本和澳大利亚监管体系较美国相对更为严格一些。

对于吃进去的东西,国家在安全性上的监管要求是不同的:

在配方要求上,普通食品的原料应当无毒无害;保健食品应当做到,长期服用也不会在人体内造成任何急慢性毒副作用;而药品则为了疗效,可以允许存在一些不同程度的副作用。

尽管可以长期服用,但即使是合格的产品,保健品服用不当也会有健康风险,特别是以下这些情况:

 同时服用多种膳食补充剂

 服药期间,服用某种膳食补充剂。比如昨天提到的华法林和维生素K

 用膳食补充剂替代药物。

● 超剂量服用某些膳食补充剂。

比如维生素A,摄入过量可能会造成头痛、肝脏损伤;而维生素C,摄入过量会增加肾结石风险。

另外,还有过敏风险

特别是一些添加植物提取物成分的保健食品。这些产品在宣传时,常常以「天然」为卖点,然而天然≠安全

保健品不能替代日常三餐,保健品不能替代药品。这是两个大前提。

所有国家都要求,保健食品不能在包装上宣称能够治疗疾病,并且注明产品不能替代药物。

所以,如果哪个产品告诉你,它能治病,百分百是骗子。

保健品中的营养素很多,并不是所有的「保健成分」都有充分的研究证实,对健康有好处;更不用说取代药物了。

对饮食不合理的人来说,一些保健品能帮你某些关键营养素的不足;

但保健品绝不能代替健康饮食的长期好处;食物中的营养成分,比保健品更丰富,而且比例均衡、安全性更高。

选购保健品,还是需要注意认蓝帽子标志,并且仔细核对标签上的功能声称和适应人群

有些高级骗子,卖的虽然是带蓝帽子的正经产品,但却告诉你这个产品可以抗癌、保肝、降血脂、抗氧化……请你听听就算了。#27项功能可以收藏#

海淘国外保健品,也是一样的,学会看标签,了解它的真实功效,不要被广告或代购牵着鼻子走。

总体上,各国保健食品监管机构、营养学和医学界,对无法通过饮食,或者特殊情况下身体对某些营养素需求增加时,服用维生素/矿物质产品,还是比较认可的。

比如,备孕期及孕期补充叶酸、冬天光照不足地区的人们以及新生儿补充维生素D、素食人群补充维生素B12等等

再比如,老年人咀嚼、消化能力下降,缺乏维生素等营养素的可能性更大,可能需要适当补充。

在功能性原料领域,不同的专家会因为各自经历和研究背景不同,有不一致的看法。

比如,各类文献对补充Omega-3能否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时常有相互冲突的结论。但很多临床医生和营养师还是会建议不常吃水产品的人,通过吃高浓度鱼油来补充不饱和脂肪酸。

我们的建议是,咨询营养师或医生,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来选购,千万不要盲目跟风。

毕竟,你和你的食物,都是独一无二的。

编辑 | 山楂

设计 | 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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