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社会治理智能化
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通信技术的应用构建了社会治理的新场景,为社会治理的智能化转型提供了现实支撑,塑造了新技术时代的社会治理。社会治理智能化强调技术力量与社会治理的高度融合;侧重信息通信技术在社会治理过程和领域的综合运用;突出新技术对治理理念、治理关系、治理过程、治理手段和治理目标的全方位影响。以数据驱动的方式引领社会治理结构的整合,社会治理智能化将建立一种治理主体之间民主协商、互助合作的多元治理结构,进而重塑社会治理秩序,形成技术驱动的社会治理体系。
本质上,智能化社会治理有望通过应对现有社会治理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来优化已有治理模式。比如社会治理主体单一性,社会治理创新进程较慢;社会主体参与感不强,缺少利益表达的平台和渠道,未形成有效互动;社会治理领域供给导向明显,需求导向不足;社会治理智能化的探索与尝试较为分散化,缺乏系统的顶层设计与政策指导等。
社会治理的智能化在于以技术驱动的思维和方式解决社会治理中的一些复杂问题,它是有效处理社会治理问题的技术途径和关键支撑。智能化社会治理试图通过技术路径,影响行为主体的行为模式与互动关系,实现社会治理结构的整合与优化。在此基础上,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进而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
具体而言,在功能上,新技术是社会治理智能化的技术基础。以精准性、时效性和系统性为原则突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新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运用,可以精准定位社会治理难题,精准识别民众需求,把握治理对象的清晰性,揭示社会治理的运行规律和发展趋势,激活、调动和整合社会治理资源。此外,以智能化推动精准判断、精准配置、精准行动和精准服务,可以提升社会治理绩效,增强民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在结构上,智能化可以整合治理要素,通过多元主体间的有效互动、民主协商、治理流程再造和制度设计,形成多主体参与、多治理资源统筹、多治理机制融合的治理框架。这些基于新技术的智能化治理,可以共同应对日渐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进而影响社会治理的结构与机制,优化社会治理结构和功能体系,最终实现高效、系统的社会治理体系。就此而言,社会治理智能化能够实现和弥补诸多传统治理中无法涉及的内容。
第一,网络信息平台成为政府与民众有效互动的中介。政府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构建数据开放、共享和交互平台,增强数据搜集、开发和分析能力。政府通过网络信息平台,能够及时发布治理信息,保障居民知情权,进而通过知情权推动社会主体的参与,拓展社会参与的范围、内容和深度,使网络信息平台成为政府与社会交流互动的平台。数据处理的有效性和信息传递的便捷性可以较大提升政府对民众的回应性,亦能增进多治理主体的有效参与和积极互动。与此同时,一方面,信息流通可以有效减少信息沟通环节,改善信息交流的不畅,减轻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治理负效应。另一方面,信息流通有助于增进政府与民众的相互了解,减少摩擦,改善关系,塑造良好的社会治理生态,实现社会治理秩序与活力的有效平衡。
第二,科学的数据和信息是智能化社会治理的基础要素,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过程,为解决社会治理问题提供科学依据。比如,智能化社会治理的引入在事实上增加了社区公共服务的内容,要求基层政府提升应对社区治理环境复杂性的综合治理能力。数据和信息能够为社会治理过程的动态化、复杂性和精细化需求提供关键技术机制,助力基层政府针对特定问题精准施策。因此,社区层面应该建立综合信息中心,建立社会治理基础数据库,加强针对居民基本信息与行为信息的采集和整合,及时分析社区治理数据的变化与趋势。同时,社区层面要增强数据治理的主动性,保证信息的定时更新和主动公开,发挥信息技术的动态监测、实时互动和共享公开的优势。这种优势一方面能够促进信息监控、风险排查与预警防控等机制的有效联动;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社区内部的信息流动与有效应用,精准识别社区问题和症结,调用治理工具,实现治理资源的统一调度,维护社区稳定与和谐。
第三,以智能化推动精细化治理与多主体协同。新技术的快速发展让我们有机会重新反思精细化治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精细化治理强调开辟新的、更为细致的问题解决思路和方式。比如信息资源优势与现代物流发展,凸显出企业主体和市场机制解决问题的快速性与专业性。这就要求现代化治理要改变过去公共服务碎片化的局面,链接、汇聚和整合社会多元服务主体和治理资源,协调政府部门之间的行动,构建和完善多主体的深度协作和合作供给的公共服务方式。因此,智能化社会治理是以智能化带动精细化,将公共服务供给落实为更为扎实的智慧化供给,防止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居民个性化、多元化和差异化的需求无法满足的问题,让社区居民共享技术发展带来的改革成果。这不仅有助于实现政府角色转型,推动“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型政府建设,降低社会治理成本,也考验着多主体间的合作协调能力,对于提升社区服务的精准响应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赋能社区。智能化社区治理中,开放的利益表达渠道,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意见表达更为频繁,信息的互动互通促使信息流传递更为通畅。通过赋能社区,社区个体增强了行动和参与能力。其能动性的提升更有可能催生新的社区问题解决方式,即提供一种可能的政社的动态互动与良性协调机制,提升基层政府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的横向互动,进而形成有效的社区治理行动。更为重要的是,社区个体角色的变化有助于推动建立在相互信任和民主协商基础上的公共价值创造,这对于提升居民自治能力和社区的自我完善,实现社区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更具价值。
社会治理智能化不仅是一种价值选择,更涉及制度性因素,需要多主体间的协同合作。未来社会治理的发展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一方面要意识到技术作用的局限性和可能的风险性;另一方面要以智能化驱动创造公共价值,产生新的社会共识,以智能化优化社会治理结构,以治理主体、治理要素和治理机制的多维互动深化社会治理的发展。最终,以技术驱动社会治理转型与变革,连接宏观、中观和微观的纵横交叉的治理网络和体系,实现社会治理的善治目标。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信息技术驱动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研究”(20YJC810003)阶段性成果)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关爽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