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风险篇三】—疲劳对船员的影响!
国际海事组织对于疲劳的定义如下:
「一种由睡眠不足、长时间失眠、工作/休息需求未与生理时钟同步、以及身心或情绪紧绷而影响生理或心理状态,从而降低安全操作船舶或执行安全相关职责的警觉心与能力。」
而且,睡眠不足不仅与癌症,心脏病,中风,肥胖,糖尿病,焦虑症,抑郁症等密切相关,除此之外还会增加许多其他影响身心健康的问题。
科学研究还证明,仅仅询问一个人的感受是不够的,因为如果一个人疲劳了,他们通常不会认识到自己的表现感知带来的危害。下图显示了由于睡眠受限导致的错误数量(左图)与个人在相同持续时间内对疲劳程度自我认知的看法(右图)。个人认为自己疲劳程度与实际疲劳程度之间的差异说明了有效预防和管理疲劳的必要性。
通常情况下疲劳与人身伤害、船舶搁浅及其他「有惊无险」事故有着直接的关联性。MAIB的调查报告提到下列例子:在航行中,值班船副在午夜换班当值后不久随即睡着,这艘船舶继续航行3个多小时后搁浅;在另一起搁浅事故中,经调查发现正在值班的大副睡着了,而他在前一个港口已经连续工作17个小时。
最近举办探讨疲劳问题的论坛,听众之中有一位船长与我们分享,他虽已依照公司的SMS(安全管理系统)程序进行疲劳管理,但他却因此而蒙受损失。船舶一整天几乎都停靠在港口,而船上的全体工作人员都很卖力工作,船舶最终驶离泊位时,由于每一个人都已疲累不堪,船长因此在一处安全锚地下锚停船3小时,以便值班人员可以获得休息,之后再继续向前航行。这个作法符合SMS指导原则, 且在受载期日(laycan)之内船舶准时抵达了下一个港口,公司经理也并未提到下锚停船3个小时之事,然而当船长合约结束时,他没有获得续聘(尽管已为公司工作多年且从未发生事故),他认为这与他决定让全体人员休息一事有关。
近期对海上环境(包括海上船员转运船的操作员)造成的疲劳,大致总结如下:
01
长时间轮班
轮班10 小时或更长时间,尤其是在晚上,会导致疲劳程度恶化,因此出现错误和事故的风险更高。
02
提早开始换班时间
从07:00之前开始的换班对疲劳水平有明显的负面影响,导致环境风险更高。
03
这些与所记录的最差的疲劳水平有关。
04
很大一部分员工在开始轮班之前偶尔会获得极低的睡眠。在为期4周的研究中,许多机组人员的睡眠时间少于4小时,少数人睡眠时间少于2小时。
有效疲劳管理的责任必须是共同分担的,船员必须负责评估自身的疲劳程度,并准确纪录睡眠时间;另一方面,资深船副与岸上管理阶层必须确保已建立有效的制度,将疲劳对于全体船员与作业的影响纳入考虑。
附上国际海事组织对此相关文件:
http://www.nepia.com、 https://www.shipownersclu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