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行业无法取得全额进项,导致增值税负重的解决办法
很多贸易公司销售公司都存在的一个税务难题,上游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为个体,只能开出1%、3%甚至开不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贸易公司的下游是必须需要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中间这10个点以上的税负差如何解决,企业老老实实承担吗?显然不现实,那么就需要寻找针对贸易公司的税收洼地,来入驻到园区享受增值税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这样才能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综合税负压力,才能更好的发展。那么税收洼地是如何形成的呢?
税收洼地顾名思义就是税收缴纳低的地方,拥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的地方,也就是园区,一般这种园区都是坐落在比较贫困的区县,为了地方发展嘛,也能给地方带来实质性的税收收益,另外还能为企业节省一些税费,两全其美。入驻园区的企业是无需实体办公的,但有实际注册地址以及实际办公场所,注册期间也无需法人或者经办人到场,银行开户除外,入驻到园区的企业可享受增值税的财政扶持以及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政策,具体能节约多少呢?我们来举例计算一下。
比如某贸易公司年营业额为5000万元,没有进项费用和成本费用,所需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5000万/1.13*13%=575.2万;
附加税:575.2万*12%=69万;
企业所得税:5000万/1.13*25%=1106万;
总纳税额为1750.2万,综合税率为35%左右。若在园区注册一家贸易公司,中间再加一道贸易程序,那么所需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5000万/1.13*13%=575.2万;返税:575.2万*28%=161万,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只有414.2万;
附加税:575.2万*12%=69万;
企业所得税:5000万*4%*25%=50万(核定应税所得率为4%)
总纳税额为533万,综合税率10%左右,直接为企业节省了1200万左右的税费,综合税率也下降了25%左右。
税收洼地注册也属于总部经济招商的范畴,在不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模式、经营地点以及经营人员的情况下,只需要在园区内注册一家企业,独立核算在园区纳税,即可享受这种税收优惠政策。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核定是会出具核定征收通知书的,在电子税务局上也会显示核定征收而不是查账征收,对企业也有很大的保障。更多的税收筹划案例以及各种税收优惠政策,请关注《税收胖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