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缅甸,就业服务机构向求职者收取服务费将被追责
【缅甸中文网讯】缅甸工人、移民监督及人口管理部近日发布消息称,国内的就业服务机构在为工人们提供服务时,不允许向工人收取服务费,只能向雇主收取不超过工人1个月工资的服务费。如果就业服务机构违规收费,将会被追责。
缅甸国内一家就业机构的负责人表示,我们倒是没有向工人收取服务费,但是如果工人给的话,我们还是会收,其他的机构怎么操作我们就不清楚了。
这名负责人称,目前,在仰光市内申请银行职员的工作,如果应聘者通过了第一轮面试进入第二轮,机构会向应聘者收取40万缅币(折合人民币约2000元)的保证金。如果应聘者被聘用,但工作未满3年就离职,机构就会没收应聘者缴纳的40万保证金。
曼德勒市一家就业服务机构的经理表示,求职者填写简历时我们会收取1000缅币(约5元)的费用。帮助求职者成功就业后,我们会暂时扣留工人10%的工资。我们就业机构也需要向雇主负责,如果工人才工作一两个月就离职,对雇主来说也是不利的。因此,如果工人工作未满3个月,我们就会没收工人10%的工资,如果工人做满了3个月,我们就会归还被扣留的工资。
据了解,仰光市和曼德勒市获得合法执照的就业服务机构共有200家左右,而非法的就业服务机构,仅仰光市就有近3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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