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物业起诉催缴物业费,该如何正确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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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不能惯物业毛病,最有利的反击,就是提起反诉!下面法律微言详细介绍一下:
1.什么是反诉?
反诉,用一个很详细的比喻,就是你打了我一拳,我再打你一拳。在民事诉讼中,如果物业公司因为物业费起诉你了,你也可以用某些理由在同一个案件同一个程序中,反过来再起诉物业,这就叫做反诉。
反诉有什么好处呢?
好处一:你由被告,变成了原告,你和物业公司双方都是被告和原告。别看只是一个称谓的变化,实际上,你有了对付物业的最为有利的武器;
好处二:物业起诉你,是物业再挑你的毛病,而你起诉物业,是在挑物业的毛病。如果你不反诉,法庭的审理就只能围绕你交不交物业费上进行,而如果你提起了反诉,法庭还可以依法审理你提出的诉讼请求;
好处三:物业公司起诉你,是交了全额的诉讼费的,而你在这个程序之中,提出反诉,只需要交一般诉讼费,相当于变相减少了你的诉讼成本;
好处四:你有了能跟物业讨价还价的筹码,法庭的争议焦点也随之改变。
2.能够反诉物业的理由到底有哪些?
说了这么多反诉的理由,那么你能反诉物业的理由具体有哪些呢?法律微言一一给你列举出来:
其一,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物业服务合同,可拒绝缴纳物业费
这种情况其实特别常见,尤其是对新开发入住的小区。一般新开发的小区,业主在买房的时候,会跟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签两年的临时合同,这两年内,业主能够决定的事情不多,因为你在买房的时候是弱势方,房子是大头,一般很少有人细看物业合同。即使有想修改的地方,开发商一般也不会让业主修改。因此前两年的物业合同,一般情况下,都是万不得已而签订的;
但是,两年过后,物业就需要和业主重新签订合同,这是正式的物业合同。就需要业委会重新与物业公司商定合同细节,然后交给广大业主征求意见。但是这个步骤,在当下,做的不好,好多小区的业委会成立困难,即使成立了,新的物业合同也难产;
这就导致了物业公司继续按照已经作废的合同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在法律上,这是完全违法的行为,你物业公司,凭什么拿着一个作废的合同,来要求我缴纳物业费?
因此,如果没有重新签订物业合同,是完全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的!
其二,物业公司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
这个很好理解,比如物业合同约定如何维护花草,你没有按照要求维护,如何维修公共设施,你没有按照要求维修。这些都是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行为。其实大部分的物业合同,对于公共建筑面积的维护,都是有要求的,如果你所在的物业公司,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那么此时,你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按照合同改正,如果物业拒不改正,你就可以不缴纳物业费,并以此为理由反诉物业;
其三,物业不公示的,可以提起反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那么这个权力如何履行呢,就需要物业公司对其收支请况,对于公共部位的维护情况和费用、以及物业专属用房的使用情况、公共部位的收益情况,进行公示,如果不公示,业主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并可以提起反诉。
这一条,简单归纳一句话,就是我交给你钱了,我得知道是怎么花的,如果你不让我知道是怎么花的,我就再不交钱了;
其四,小区未通过验收的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想要交房,就经过消防、规划、建筑等部门的验收,验收合格了,才能交房。而现实情况是,很多开发商自己找了个验收公司,就说验收合格了,然后就强行交房。其实这是对业主利益的极大损害,完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对于物业的这种违法行为,业主完全可以拒收房子的,即使收了房,也是可以拒缴物业费的。
其五,物业私自占用管理用房的
每一个小区,在规划的时候,都规划了物业管理用房。这个用房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也就说,你交的房费里面,含有这一部分钱。这个物业用房,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是不能擅自改变用途的。在现实生活中,物业用房除了给物业办公用,存放一定的维修管理设备之外,不能挪作他用。很多物业公司就把物业用房据为己有,以为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并擅自改变用途,甚至把它改造、出租,赚钱用。
这种行为也是完全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业主完全可以提出要求物业改正,如果物业拒不改正,可以作为反诉理由。
其六、物业服务费不合理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
有些物业公司把物业费定的价格很高,有的严重超过了政府的指导价格,而服务又完全达不到物业费的价格,导致了业主心里落差。物业费的多少,必须是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协商出来的结果,而且要符合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如果物业公司达不到这样的要求,业主可以拒绝缴纳。
等等。
总之,在当下的实际操作中,如果你想挑物业公司的理,是十分好挑的,连大房地产公司的物业,有时候也无法达到法律规定的要求。这也导致了在现实生活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严重对立,有些物业公司摆不清自己的位置,以管理者自居,实际上他们也从来没有考虑过,自己的工资是从哪里来的?
业主没有维权渠道,筹建真正为业主服务的业委会也百般困难,物业公司没有服务意识,是摆在社区管理中的最大最棘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