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公司考勤由行政部进行管理,员工均需遵守本管理制度,各级领导人员负责监督实施。
考勤内容
1、基本要求: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
2、打卡与上下班时间要求:2.1 打卡要求:
2.1.1 公司实施打卡机进行考勤打卡管理。
2.1.2 打卡次数为一日两次,即员工进入公司工作前及下班后均需使用打卡机进行考勤打卡。
2.1.3严禁出现替他人打卡上下班,违规者按一次扣500元处罚,当事人和替代人同时接受处罚。
2.2 上下班时间要求:
2.2.1上班时间员工需外出办理业务时,在外出前须先报告上一级管理人员(如组长或主任等),并由各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向行政部报备。
3、请假管理制度:
3.1事假管理:
3.1.1一般员工请事假: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应于请假前将请假条交所属上一级管理人员(如组长或主任等)审批后,再交各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由行政部审阅存档;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应于请假前一天将请假条交所属上一级管理人员(如组长或主任等)审批后,再交各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再交厂长批准后,由行政部审阅存档;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的,应于请假前一天将请假条交所属上一级管理人员(如组长或主任等)审批后,再交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交至管理者代表以上管理人员批准后,交由行政部审阅存档。
3.1.2车间主任、班组长管理人员请事假:参照3.1.1项,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厂长以上管理人员批准后,交由行政部审阅存档。
3.1.3厂长、生产部长等管理人员请事假:参照3.1.1项,由管理者代表审批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交由行政部审阅存档。
3.1.4 原则上7天以上的事假不予批准,如确需申请休假的员工,当月绩效为零。事假为无薪假期,请假期间均无工资及绩效奖金;每年累计请事假超过15天,取消当年年终奖金、次年的加薪待遇及晋升资格。
3.1.5 未经请假条申请和批准的,用电话、短信请假(核实特殊情况除外)按擅自脱离岗位处理(旷工);旷工按实际脱离岗位工作时间的双倍计算,当月扣除旷工工资。
3.2 病假管理:
3.2.1全体员工需请病假的,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开具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的须提供三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2.2 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的,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于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2.3 连续请病假超过3天的,或当月累计请病假超过7天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到公司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并以该医院出具的假条作为请假凭证。未能按公司要求提供指定医院的假条的,按事假处理。
3.2.4 以下情况按旷工处理:3.2.4.1 员工制造虚假病假证明或通过非正常手段(如欺诈、威胁、利诱等)骗取病假或诊断证明的,缺勤当日按旷工处理。
3.2.4.2 员工出现病假期间外出旅游或在外兼职等情况的,缺勤当日按旷工处理。3.2.5 当月累计请病假超过7天的,当月绩效为零。病假为无薪假期,请假期间均无工资及绩效奖金;每年累计请病假超过30天,取消当年年终奖金、次年的加薪待遇及晋升资格。
3.3 事假与病假累计管理:3.3.1 当月事假与病假累计7天以上的,当月绩效为零。3.3.2 每年事假与病假累计21天以上的,取消当年年终奖金、次年的加薪待遇及晋升资格。
4、迟到与早退管理:
4.1.1 上班打卡班次迟到5分钟,考勤按每班次扣5元,单班次上班时间迟到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按半天旷工处理,并扣除当天的绩效工资。
4.1.2 下班打卡班次早退5分钟,考勤按每班次扣5元,单班次下班时间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按半天旷工处理,并扣除当天的绩效工资。
5、休假管理:
5.1 公司执行月休假一天,每月按行政部发布的休假日期执行。
5.2 公司休假当天如因工作需求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加班的,当天加班可在次月内安排进行调休,如未能调休的则在次月按加班费方式给予发放。
5.3 春节放假按行政部发布的休假日期执行。
6、全勤管理:
6.1 当月考勤上无请假(包括事假、病假)记录、无上班迟到3次以上或者1次迟到30分钟记录、无早退3次以上或1次早退30分钟记录、无旷工现象的该月给予全勤奖励。
6.2 每月每人全勤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7、薪资管理:7.1 员工的月薪资是由基本工资或计时工资加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是月薪员工固定工资,计时工按工时计算,月薪员工和计时员工的绩效工资是根据每月的绩效考评结果计算,基本工资(工时工资)加绩效工资构成当月工资总数。
7.2 月薪员工和计时员工按刷卡记录和平时绩效考核结算工资。
7.3 每月旷工3天以上(含3天)的,当月绩效为零,每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含10天)的,取消当年年底绩效奖金、次年的加薪待遇及晋升资格。
7.4 出现3.1.4、3.2.5、3.3项的请假事宜时按该项下的规定实施。
8、附则:
8.1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公司行政部。
8.2 公司有权对制度进行不定时的修定或补充,员工应按经修定或补充的内容执行。
8.3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