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张国际回信券
为了适应国际通信量的日益增长,避免因各国邮资计价千差万别所造成的通信困难,使发信人能预付收信人所需回信的邮资,1906年在万国邮资联盟第6届大会(1906年4月7日-5月26日)上,英国代表提出一项提案,建议邮联发行一种可兑换邮票的凭证,用以便利国际通信。
经过审议,大会同意这项提案并通过决议。决定确定此凭证称为“国际回信券”,性质是邮联唯一的有价证券,由邮联中央办事处――国际局管理发行事务。
1907年10月1日,国际回信券问世。面值25金生丁(金法郎是邮联法规规定的标准货币单位,等于含金率为0.900、重10/31克的黄金。1金法郎=100金生丁),可在任何一个邮联会员国国内用于兑换该国邮寄一封15克以内的平常国际函件所需资费的邮票。按照万国邮联规定,各会员国必须无条件办理国际回信券兑换邮票业务,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发售国际回信券,售价由各国邮政自定,但是不得低于万国邮联规定最低售价25金生丁的本国等值货币。如果兑换国邮政规章许可,也可以兑换等值的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等邮政用品。附图1即是1907年10月9日德国邮政售出的第一种国际回信券,中心图案是两个地球半球和传递信件的女信使,用纸含有水印“UPU”(邮联的法文缩写),由格拉塞(Grasset)女士设计。国际回信券顶部规定印法文“国际回信券”,地球下面印法文使用说明,地球上面根据订购要求印刷一至二种会员国指定文字的使用说明。底部发售国名称必须印法文和会员国指定文字。法国及法语国家(地区)发售的国际回信券比较特殊,仅在地球上面印法文使用说明,地球下面无使用说明。国际回信券背面印有德、英、西班牙和意大利文。
按照规定,在出售时应在券上左半球处加盖发售邮局邮戳。兑换时,在右半球加盖兑换邮局邮戳。国际回信券不得直接当作邮票使用。
中国于1914年3月1日加入万国邮联,1918年7月1日开始发售国际回信券(图2)。
近100年来,邮联国际局已发行二十多种不同面值、图案的国际回信券,受到了全世界集邮者的青睐。
【此文曾经在1988年5月《上海集邮》第3期刊出,现略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