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员工称公司解雇自己是打击报复
最近越来越多的职场人敢于站出来维权了,这对整个社会是一个好的发展,但是有很多人以为只要诉诸法律自己就能得偿所愿,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一定会得到相应的惩罚。
近日,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与前员工李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就是员工“胡搅蛮缠”的典型案例。
李某存在旷工、在考勤中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依法依规自2019年10月9日起解除与被告的劳动合同。李某在职期间的全部工资,公司全部付清,不存在任何欠付工资情形。
但是李某却说自己不存在考勤、工作纪律等多项问题;不仅说公司没有给自己发9月的工资,还说对自己的调查是拘禁手段,要追究公司的责任。
辩解中还称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劳动合同解除是公司的打击报复。
法院查明,北汽研究总院向李某出具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合法有效。而且该公司已经按时发放员工全部工资,不存在拖欠的情况,在李某未能提交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不予支持。
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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