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手记丨积小善为大善
文丨杨德振
元月上旬,广州出现了历史上少有的几天极寒天气,只有一、二度。在那极寒几天里的一个晚上,七点钟左右,我下班路过一个马路,只见瑟瑟寒风中一个六、七十岁的阿婆在摆地摊,卖萝卜;只见地摊上的一个筐箕中还剩下五、六个没有卖出的白萝卜,阿婆不停地用广州话吆喝......可能是天气太冷,她的脚不停地蹬地,唰唰作响,身子也有些发抖……我估计她是想赶快卖完,尽快走人,免得在此受冻挨饿,又不想把剩余的萝卜挑回去;见此情景,我陡然生起一种恻隐之心,二话不说,也不问价格,直接把六个萝卜装进了黑色袋子,叫她称一下重量;收到现金后,她马上挑起筐箕走了。望着老人家满脸的笑容、蹒跚的步代、佝偻的背影,我感觉自己像拣到了一个“宝贝”一样;小小的善举,居然能够让人心生欢喜,也算是慵常生活中的一个意外收获与快意享受。
我时常想,我等平凡人,可能做不了大慈大悲或大善的事,但经常做点小善的事还是容易的。几十年来,我孜孜矻矻做了不少“小善”的事,完全是那种不求回报、不图出名的去做;“小善”虽小,有的帮助和施舍居然改变了一个人的命运;还有的小小善举,居然还挽救了人的性命,挽救了濒临解散的家庭,可谓善莫大焉。不过,也有留下遗憾的,至今还在蹉叹和后悔不已。
时光回溯到一九九六年初,我带着父母、妻子和三岁的儿子,开车去到高明市的孤儿院,目的是想领养一名孤儿;既为国家作贡献,又为自己家庭添一个“千金”;因为当时计划生育抓得紧,我们不能生二胎,便想抱养一个女孩当成自己的女儿来养。通过省民政厅一名熟人朋友介绍,便想到了此两全其美的办法;全家一致同意和办好一切手续后,去到高明孤儿院领养;孤儿院的院长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带着我们仔细察看了院中的三十几个孤儿女孩子。我和妻子像“挑选商品”一样,一个一个小孩观察细看,还不停地问话,然而我们很失望,几乎所有孤儿都有生理缺陷。院长告诉我们,正因为孩子出生时有缺陷,才被家庭遗弃;原以为这些孩子经历了家庭变故或灾难才被送进孤儿院的,没想到是狠心的父母主动遗弃的,实在太不人道、太无情了。左选右挑,在“挑选”不到满意的孤儿的情况下,我们一家人扫兴而归。
现在再回过头来想一想,当时我们的怜悯之心或善心如果凸现和高扬的话,我们就不会被孤儿们的表象所遮盖,更不会像挑选商品一样去苛刻行事和责备求全,把善意散发的事情办成了商品市场的一桩买卖了。现在想来我们也不“人道”,深感惭愧汗颜,无地从容,同时也为失去一个女儿、错失天伦之乐的机会而后悔。当时行善如果没有功利心和自私心,现在我们的“女儿”也该到了恋爱结婚的阶段,“她”回归温暖的家庭,一个人的命运也会重新改写的。而我们个人为社会作的贡献也是显而易见的。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说明一个人积小善是一种美德,是人生的“标配”和一种常态。经常积累“小善”,长此下去,跟“积大善”的效果和价值是一样的。不积小善,一个人绝对不可能一下子上升到积大善的高度;不屑“小善”,何谈施“大善”?!往往还衍生出冷漠无视甚至无情无义,心地卑污;所以,学会积小善才是积大善的起步和开始;同时,积小善也是积小德和大福的体现,最后都会向积大善、大德方面靠拢,成为人生精神丰硕、品德高尚、人格伟大的表现。如果人人有这个修行“表现”和追求,这个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和美好;积小善为大善,善莫大焉。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于广州
☆ 作者简介:杨德振,工商硕士、中国散文作家、广东作家、酒店职业经理人、心智研究专家,已出版八部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