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与人为善
转:引袖拂寒星的博客
作为一个成语,“与人为善”是一种处世态度,也是一种道德品质。在一般人的理解中,这个成语的意思是“善意帮助他人”。这诚然是很好的,但倘若追溯其源头,我们会发现,它有着更为广阔、更为深厚的意思,而这种意思,更值得今天的我们借鉴。
“与人为善”出自《孟子》,原文是这样的:“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将“与人为善”定位为“君子”最高贵的品格,其意自然不仅仅是“善意帮助别人”能概括尽净的。那么,到底什么是“与人为善”呢?
《孟子》中的这个成语,是从一个事例中生发出来的。例子说的是儒家思想中占据重要地位的舜。“大舜有大焉,善与人同。舍己从人,乐取于人以为善。”由此来看,“与人为善”与“善与人同”有着共通的关系。“善与人同”,不是乡愿,更不是好好先生,它的基本意思是指,有了善,明白了什么是善,就与天下之人一起分享。不仅自己善,更要让天下人都善。如果自己还没有达到善,那么,就“舍己从人”,勇敢地否定自己,然后从他人那里学习善;如果看到其他人的善,不等别人勉强自己,就自觉自愿地去汲取,去效仿,去学习。所以,“善与人同”还是基于儒家的根本思想,一切首先站在提升自己、丰盈自己、完善自己的立场上,然后推己及人,使天下人都臻于至善。那么,就将是社会大同了。
这样,根据“善与人同”推导出来的“与人为善”也便含有了这样的意思。看到别人身上存在的善,就毅然地将它接纳和消化,成为自己的品格和修养,这就是“取诸人以为善”。如此做的效果,就在于使别人看到他本人拥有的“善”的价值和意义,以及其自身具备的“善”的效用和影响,这对于这个人,是一种积极的鼓励,他会更加重视“善”,完善“善”,珍惜“善”,更加努力地“行善”。这种“善与人同”的表现,对于一位君子是极为重要的,一方面,他不但在学习别人的过程中提高了自己,另一方面,他通过自己谦虚好学的行为劝勉了别人,使别人拥有了继续行善的动力。这就是“与人为善”的最根本的意思。作为君子的“我”在这中间起到了帮助别人“为善”的作用,而且既然是“君子”,他有地位,有名望,有文化,自然也就有影响,他的最高目的在于通过自己“与人为善”的行为来使天下人都乐于从善、为善,以一己之力化育天下,以一己之力改变世风,以一己之力使天下人纷纷“为善”,这就是君子最大的善。
如此来看传统的儒家思想统治下的社会,我们就完全可以理解作为儒家的文人存在的重要意义。对他们而言,诚然要应举出仕,为民谋利,担当一方责任,成就一方文化,但当处身江湖的时候,他们也并不是完全“无为”的,哪怕是“独善其身”,也有着一种熏陶、感染作用在里面。他们身上具备的善,成为周围的人效仿、学习的榜样;他们以自己的标准来欣赏、赞扬周围的人,看到他们的善,就以自己的方式予以鼓励,使那些人更趋于为善。他们的影响是巨大的,正是一个一个的这样的文人的存在,改变了一方的文明和风气。中国传统乡村极为闭塞保守,而民风得以淳朴,文化得以延续,这样的人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与“与人为善”相反的,自然就是“与人为恶”。根据“与人为善”的本意来看,“与人为恶”并不完全是帮助别人做坏事,而是有着这么两方面的内涵:一方面,自己身上存在着恶,自己不懂得自觉地去消除这种恶,当这种恶投射到别人眼里的时候,往往就成为别人仿效的对象,以自己的恶语恶行影响周围,濡染他人,此之谓“与人为恶”;看到别人身上存在的恶,不加劝诫,不加感化,一任他的恶发芽生长,甚至有时或直接或间接地予以劝勉,使其在危害了自己的同时危害了他人,这也是“与人为恶”。“与人为恶”,不是一个君子应该有的行为,这样做的结果,将会使恶横行于世,将整个社会拉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儒家看来,这种“恶”,不但表现在具体的行为上,同时也表现在内心上,内心有恶,哪怕不通过外物表现出来,危害也是巨大的,它要么会在突然的一天会爆发出来,要么使一个人“长戚戚”而难以达到修身的基本要求,更莫说“止于至善”了。
如今,我们处于法制社会建设时期,但我们无论如何要认识到,法律,永远不能取代道德。美好社会的建设,法律普及仅仅是一个方面,最为重要的,永远都是道德的建设。我们仍然需要继承传统知识分子的这种“与人为善”的精神,哪怕自己处于最为次要的位置,也会起到“以布衣之身干天下”的作用。这种作用的实现,需要的,依然是首先要提升个人的道德修养,然后以自己或大或小的影响来成就一方的风气。“君子之德风”,就是这个意思。这应该是当前知识分子的重要责任。倘若具备了社会最先进文化的知识分子也参与以“与人为恶”的队伍中来,那真正的道德沦丧也就为期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