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小说欣赏」《二班头》:一个衙役清廉而好酒,死后成神二班头

粤之潮属揭阳,大邑也。有二班皂[1]沈清者,修髯大耳,为人憨直,綦贫。衙退,一醉之外,正不问事大如天也。其妻交谪之,沈尝曰:“杖头钱[2]不可用,但添我一杯酒,独不顾人家覆盆[3]冤耶?”妻乃去闱,沈一人愈觉无累。

有邑豪李姓,艳邻家霍氏女。女父固穷,不愿为李妾。李厚以金,不可;挟以势,亦不可。李又拆邻堵,霍出,堵乃覆。霍惧及祸,携女避之。李复诉霍负李债,赇行于官,欲诬服之。李托沈,倘责霍,重毙之,遗以锭金。及讯,果下霍于阶。沈乃左手执杖,右手持金,而告尹曰:“李以金赂我杖,我不敢以杖售其金。杖则犹是也,而金曷反诸?”尹惭,遂释霍。故李谋终不能伤霍者,沈之力也。

后人以沈行事不同乎役,且有大远于役者。死之日,塑其像于城隍庙之东廊,犹左杖右金,青衣爪牙之态,宛肖其生。今邑人有以斗酒豚蹄供其前,提其耳而视之曰:“沈二班头,某事乞为佑之。”事多应云。

译文:

粤之潮属于揭阳,是个大城。有在州县衙门站堂行刑叫沈清的人,长胡子大耳朵,为人憨厚耿直,极贫困。从衙门回来之后,他除喝醉酒之外,即使天大的事也不过问。他的妻子埋怨他,沈清曾经说:“掌板子的钱不可用,只为添我一杯酒,难道不顾人家无边的冤屈吗?”妻子一气离开了家。沈清一人更觉得没有牵累。

本地有富豪李氏,垂涎邻家霍氏女儿的漂亮。霍氏父女固然很穷,却不愿意做李氏的妾。李氏给很多金钱,仍遭拒绝;用势力挟持,也未得同意。李氏又拆他们邻家的墙,霍氏逃出来,墙就坍塌下来。霍氏害怕遭遇灾祸,带着女儿赶紧躲避他。姓李的人又说霍氏欠他债,贿赂官吏,想诬陷霍氏以服从他。姓李的家伙拜托沈清,倘若判罚霍氏,一定重打他至死,并给沈清一锭金子。到讯问的时候,果然掷霍氏于台阶上。沈清左手拿杖,右手举金向地方官告发说:“李氏用金贿赂我,我不敢用杖责开换金。连打板子也是这样,而金字怎么会不使板子产生偏向呢?”地方官感觉惭愧,便释放了霍氏。所以,李氏的计谋不能伤到霍氏,这是沈清的功劳。

后人认为沈清行事不同于一般的衙役,而有大大超过那些人的地方。他去世的那天,在城隍庙的东廊为他做了塑像,依然还是左手拿杖右手拿着金,青衣爪牙的姿态,肖像宛如活着。现在邑人有把斗酒猪蹄供奉在前面,提着他的耳朵看着他说:“沈二班头,某事乞求你保佑我。”事情多应验。

原文出自曾衍东《小豆棚》卷二


[1]班皂:旧时州县衙役三班中的一班,其执掌站堂行刑。

[2]杖头钱:买酒钱。

[3]覆盆:语出晋·葛洪 《抱朴子·辨问》:“是责三光不照覆盆之内也。”意指阳光照不到覆盆之下。后因以喻社会黑暗或无处申诉的沉冤。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