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Tony林绳之以法,受到法律的严惩?
前两天,我在我的各大自媒体账号上发布了一篇题为:既当婊子,又立牌坊的文章,对Tony林狠狠骂了一番,文章刚火就被X乎封掉。但林现在是死猪不怕开水烫,虱子多了不怕咬了,骂对他已经免疫了。
光从道德层面谴责他,还是太轻,根本出不了这口恶气,我相信广大网友们也有同样的感觉,这口恶气憋在心口,难受!
让他好受,就是让人民群众难受!
对Tony林这种极端恶劣行为,必须让他受到法律的制裁,最好能让他蹲大牢,以付出自由的代价为他的行为赎罪,以此告慰朱小贞及三个孩子在天之灵。
这几天,我在网络上也收集到了相关材料,在专业法律知识背景下,我认为Tony林在2020年双十一推出这个名为“双十一公益专用链接 为期一天 为特殊学校201位孩子加油”的商品链接极有可能已经涉嫌诈骗罪。
根据网友的爆料,在2020年双十一期间,林狗在自己的淘宝店上架了一款名为“双十一公益专用链接 为期一天 为特殊学校201位孩子加油”的商品标价10元并售卖出1万余份。涉案数额最起码也是在十万以上。
但据网友们爆料,这十几万的善款并没有全部用于公益,一些款项不翼而飞,犹如石沉大海一般不知所踪。
如果这些善款被林狗私吞了,那么林极有可能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所谓刑法上的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教义学认为,诈骗罪表现为行为人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诈手段,使他人产生或维持错误认识,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从而遭受财产损失。
其犯罪过程也被描述为:行为人基于非法占有目的实施欺骗行为→欺骗行为使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受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害,这就是诈骗罪完整的犯罪链条。
具体到Tony林的双十一募捐行为,如果他把这些善款独吞了,也就说明他从一开始就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所谓的募捐不过是其欺骗爱心网友们的手段,而网友则被他的欺骗所迷惑,认为他真的是在为残疾孩子筹集善款,于是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而纷纷自愿掏钱捐款,处分自己的财产。
这一过程完全符合我上文刚刚列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犯罪链条与诈骗罪的链条完美契合,而且还是最近几年国家司法机关重拳打击的电信网络诈骗。
根据两高一部出台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
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也就是说电信网络诈骗的数额是累计计算的,也即林实施了1万多次的诈骗行为,其诈骗数额要累计在一起,也即犯罪数额为十几万元。
再看量刑。根据该《意见》电信网络诈骗三万元以上即达到数额巨大。根据《刑法》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林最低也得坐三年牢。
而根据《意见》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而林正好符合这一款第8项从重处罚的情形之一,要在量刑上从重处罚。
即使退一万步来讲,即使林不构成诈骗罪,但他的行政责任是无论如何也是逃不掉的。
根据《慈善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毫无疑问,林的淘宝店在双十一期间放出的这个募捐链接其实质就是利用互联网平台向全社会,向不特定多数人进行公开募捐,但其淘宝店根本就不是慈善组织,也就是说他根本就不可能获得民政部门发放的公开募捐资格,无权向社会公开募捐,是在违法公开募捐。
根据《慈善法》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此条法律责任的规定,对林狗违法募集的财产,民政部门要责令林及其淘宝店退还给捐赠人,同时还要对林及其淘宝店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假借慈善名义骗取财产的,还要受到公安机关查处。
Tony林,行政责任你以为你能跑的了吗?
还有就是林开了这么多年淘宝店,外带自己直播带货,有没有偷税漏税?
这几年他的店营业额最起码也是以亿计,如果都没有缴税,那逃税数额起码都是百万以上,光这逃税罪就够他吃几年牢饭了。
如果有网友了解相关的偷税漏税情况,可将相关材料举报到杭州市税务局,让他们调查处理。
如果当初有网友在双十一期间,通过林的募捐链接捐款了,那你们此刻就可以以诈骗罪受害人的身份向杭州市公安局报警,并将相关证据提交给警察。要他们市公安局以诈骗罪对林立案侦查,让林狗接受刑法的制裁。
如果市局不受理,则网友们可以向浙江省公安厅进行投诉举报市公安局不作为,或者去找杭州市检察院,请求市检察院对市公安局进行检察监督,督促市公安局对林立案侦查。
针对林及其淘宝店违法公开募捐,可举报到杭州市民政局,要求他们进行调查处理。
党琳山律师昨晚在抖音上说以网络寻衅滋事来追究林的刑事责任,但我觉得以这个罪名追究,太过牵强,也达不到定罪的标准,基本上也不可能会被司法机关采纳。
但我上述所列的诈骗罪和行政责任都是实打实的,是完全可以达到的追究林的法律责任的。
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