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道被堵,码头被废:唐山港一奇葩现象存在了14年
◎ 文 《法人》全媒体记者 彭飞
在中国的北方,有这样一个重要港口:它紧邻京津冀城市群,是北方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之一。域内的曹妃甸经济示范区距韩国仁川400海里,距日本长崎680海里,距神户935海里,并与澳大利亚、巴西、秘鲁、南非、印度等国家和地区保持着海运畅通。这个港口就是唐山港。
改革开放以来,唐山港发展日新月异,截至2019年底,全港完成货物吞吐量65674万吨,总货物吞吐量世界排名第三。
唐山港成绩满满,对京津冀乃至全国经济发展贡献巨大。但近期,《法人》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个令人不解的现象:一个设施齐全、装备现代的化工码头,却貌似“废弃”,锈迹斑斑。当地百姓告诉记者,这个码头,已经10多年没有使用了,“不见船只往来,也没有人维护,也不拆除。不知啥原因”。
“娘家人”堵住了运输水道
冬天的唐山港,海风凛冽。曲折的海岸线两侧,集装箱层层堆叠,一座座高耸的塔吊正在繁忙作业。
然而,一段空寂而锈迹斑斑的旧码头,却与这繁忙景象极不协调。11月26日下午,站在自家旧码头栈桥上,中晨能源仓储有限公司(下称“中晨公司”)技术工人老钟向《法人》记者诉苦:“你来看看,那后建的液化码头,直接把我们船只进港的水道阻断了。”顺着老钟的手指,记者发现,距旧码头栈桥只有几十米远,便是另一个码头。老钟向记者介绍,就是后建的京唐港液体化工码头公司(下称“液化码头公司”)这一“奇葩”造型,直接导致自家来船无法安全靠岸,公司因此已经停业十几年。
据了解,中晨公司是一家港资公司,2000年进驻唐山港,是港口大发展时期第一批开拓者。而液化码头公司是国有上市公司唐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唐山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唐山港集团由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唐山港实业”)控股。唐山港实业则是经唐山市政府授权,具体主导河北省唐山港运营、投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用当地人士的话说,液化码头公司是唐山港的“娘家人”,而建设在先、却被堵住水道的中晨公司是外来户。
中晨公司董事长马洪顺告诉记者,液化码头公司建设于2006年,晚建于中晨公司6年,十几年来,就液化码头公司存在的一系列违规建设和安全问题,他们已经向各级政府部门不断投诉反映,还将交通运输部多次告上法庭,但交通运输部表示“液化码头公司的审批文件涉及商业秘密”,因而他们拿不到对方的规划文件。中晨公司出于安全考虑,从对方建好之后一直停业,至今已经14年。
▲后建码头导致先建码头停产十几年
中晨码头的“幸福日子”只持续了4年
唐山港地处河北省唐山市东南部沿海,位于环渤海经济圈核心地带,目前下辖京唐港、曹妃甸港两大港区。1993年,北京和唐山两市政府携手联合建港,唐山港更名为“京唐港”。2005年,京唐港恢复“唐山港”名称。同年底,曹妃甸港通航试运营,两港区统称唐山港。
唐山港水深岸陡,不冻不淤,港口接驳盐碱滩涂,适合临港产业聚集。港区规划自然岸线长度19公里,规划岸线总长45公里,可建设各类泊位近150个,目前投产泊位31个。
2000年,唐山港尚处于建设初期,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到了港资企业中晨公司落户于此。在荒无人烟的滩涂上,中晨公司投资上亿元,在第五港池、34号泊位建起了3万吨级的LPG(液化石油气)专用码头及配套设施。
马洪顺告诉记者,自2002年投产运营后,中晨公司码头共靠泊过多艘进口LPG槽船,顺利接卸LPG并安全离港,光税收就贡献上百万元,为北方能源产业及唐山港起步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
但好景不长,2006年,液化码头公司开始在中晨公司隔壁施工建设。2008年5月30日,经河北省交通厅层报,交通运输部作出《关于唐山港京唐港区液体化工品泊位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交规划发【2008】111号),同意液化码头公司投产。
2020年11月,《法人》记者驱车前往停产了14年的中晨公司园区。园区占地近300亩,临港而建,三层白色综合楼墙体早已破败不堪。靠近岸线的围墙内,4个巨大的白色高压球罐,如今已锈迹斑斑。
综合楼前的一大片空地上,草木疯长,青黄交接,枯荣之间见证着这片年轻港区的悄然成长。中晨公司本打算将空地用作建设二期项目,然而2006年,一墙之隔的液化码头公司投产之后,中晨公司便停工了。
园区里还留守了几十名员工,三班轮岗。马洪顺告诉记者,球罐里现在还存着丙烷、丁烷气,十几年来,职工吃饭、供暖用的都是这个气,至今还没用完。虽然停产了,员工之所以还留守,就是为了做好安全管理。
▲后建码头公司被指存在多处建设违规
马洪顺带记者来到楼顶,中晨公司和液化码头公司的布局尽收眼下。液化码头公司后建,位于北侧,两家公司只有一墙之隔,液化码头公司架起的管廊紧贴中晨公司北侧围墙而建。
中晨公司属于甲类石油企业,当初建设时,华北设计研究院的区域规划要求,必须遵守“厂区以外应有宽度不小于20米的安全隔离带”。而中晨公司委托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探院对此作出的测量显示,液化码头公司的工艺管廊与中晨公司的围墙之间仅有6.9米。
马洪顺带记者穿过园区,来到围墙外的码头上。码头上铁质管道纵横分布,械臂高耸,因长期弃用,早已锈迹斑斑。中晨公司码头北侧连接一条几十米的铁质栈桥,风吹日晒,栈桥桥身多处断裂,已经成了危桥。桥尾伸展到了港沟中央,桥墩直插入海。栈桥尽头,几十米之远便是液化码头公司的码头。
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探院测量数据显示,液化码头公司的码头与中晨公司码头距离仅为63.87米。
中晨公司的法律顾问认为,63.87米这个距离至少违反了三项规定。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规定,甲、乙类油品泊位与其它货运泊位的船泊间距为150米;《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211-99)规定,装卸油品的专用码头与其他货种码头的安全距离为150米;依据交通运输部《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强制条款规定:液化天然气泊位与液化石油气泊位以外的其他货类的泊位船舶间距不应小于200米。
▲两家公司的码头距离示意图
“按照上述三个规定中任何一个,液化码头公司与中晨公司的间距都不合规,不知当初怎么通过验收的。”中晨公司法律顾问向记者表示,“依据交通运输部《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的规定,新建港区的平面布置应与原有港区和相邻工程相协调,并应减少建设过程中对原有港区和相邻工程的干扰。建设码头,不能只管’自家门前雪’,还要考虑邻居家的问题。”
此外,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探院测量数据还显示,液化码头岸线突出中晨码头岸线向主航道方向延伸42.78米,使中晨公司的液化石油气专用码头处于凹陷位置。
“船靠岸是一个动态的状态,前后左右都可以摇摆,全世界的码头都是平行建设的。液化码头公司的不规则设计,以及两家码头距离太近,直接威胁到了靠岸船只在主航道的安全航行,同时也威胁到了中晨码头的安全生产。”中晨公司技术人员指出:“液化码头将中晨码头自有开挖的300亩港池北端边坡全部破坏,使大量淤泥流向中晨码头港池,造成中晨码头进港船停靠时发生搁浅。另外,液化码头公司的船舶在中晨港池随意通行,极易发生碰撞,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这不仅是两家企业之间的问题”
2006年12月,液化码头公司修建的码头岸线露出海平面之后,尚未通过交通运输部批复之前,中晨公司便委托专业人士进行实地勘测,认为液化码头的规划布局已经影响到了自家船舰靠岸,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在交通运输部批复之后,中晨公司于2017年委托了天津地质工程勘探院进行测量评估,也得出相同结论,即“液化码头的建设因为与相邻码头不适当的距离及设计缺陷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随后,中晨公司向液化码头公司母公司唐山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唐山港实业的前身)去函,指出存在规划问题。不过很快后者便回复称,本项目设计合理,项目审批手续完备,符合港口规划和规范要求。
2007年至2017年的10年时间,中晨公司一直在与各级部门沟通斡旋。马洪顺找过唐山市多任主管领导,也向河北省、交通运输部有关部门反映过情况,但最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14年了,中晨公司的码头再没有运输船靠过岸。
2017年,中晨公司向交通运输部申请信息公开,但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唐山港京唐港区液体化工品泊位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交规划发【2008】111号)文件里发现,批复的内容并不包含液化码头公司的具体设计方案。
从2017年起,中晨公司多次向交通运输部申请行政复议,并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交通运输部公开对液化码头公司审批的相关报批文件。
交通运输部复议意见及法院终审均认为,中晨公司要求的提供的液化码头公司报批文件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且不公开不会对公众利益形成重大影响,因而最终认定不予公开。
中晨公司反映的与液化码头公司之间的规划安全问题,究竟涉不涉及公共利益?液化码头公司当初建设时的具体规划究竟什么样?带着这些疑问,《法人》记者前往唐山市海港开发区管委会、唐山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交通运输部进行了采访。唐山市海港开发区管委会回应称“反映问题已经在相关诉讼中依法作出裁定判决:驳回中晨公司起诉、上诉和再审申请。我区液化码头建设、经营依法合规”;唐山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交通运输部则直接回复称不接受采访。
“因隔壁码头规划设计不合理,导致我们停工了14年,当初的投资打了水漂,如今只留下空旷的码头、废弃的设备、几十个看家的员工,还有一颗难以支撑的、疲惫的心。“马洪顺向记者表示,要为中晨公司、为自己讨一个说法,相信正义总有一天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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