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23种常见罪名量刑速查表(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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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制作。

2021版《量刑指导意见》最大的变化,是由最高法一家制定,改为两高联合制定,意味着今后检察院也要遵守《量刑指导意见》。

2021版基本复制了2017版的内容,仅增加、修改了以下部分内容:

二、量刑的基本方法,增加:

(四)判处罚金刑,应当以犯罪情节为根据,并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决定罚金数额。

(五)适用缓刑,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再犯罪的危险以及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依法作出决定。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修改、增加:

增加:黑恶势力犯罪、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

(一)修改: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年龄改为12周岁;

(二)增加:对于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故意犯罪,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过失犯罪的,减少基准刑的20%-50%。

(三)增加: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后果以及聋哑人或者盲人犯罪时的控制能力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十三)增加:对于被告人在羁押期间表现好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十四)增加:对于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认罚的阶段、程度、价值、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具有自首、重大坦白、退赃退赔、赔偿谅解、刑事和解等情节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6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6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认罪认罚与自首、坦白、当庭自愿认罪、退赃退赔、赔偿谅解、刑事和解、羁押期间表现好等量刑情节不作重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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