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的背后,还隐藏着人的基本“利害”需求 | 谈判中的利害

这是桔梗在“谈判思维”的第467篇推文。

全文共2010字,阅读大约需要3分钟。

1 引言

墨西哥是北美洲的一个联邦国家,北部同美国接壤,是美国天然的邻居。

尽管和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接壤,墨西哥的经济、治安、政府效率等却远远不及美国。

美国人常年在边境上对墨西哥人严防死守,甚至修建了高墙来阻止墨西哥的非法移民和毒品渗透。

墨西哥人总觉得在美国人面前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在一次天然气贸易谈判中,墨西哥谈判代表团提出了略微提高天然气售价的要求;

这个要求被美国能源部长毫不留情地拒绝了,因为他知道墨西哥的天然气目前只能出口到美国。

在美国能源部长的心里,是这样想的,

我不买,你还能卖给谁呢?

这个谈判优势让美国人有恃无恐,决心打压墨西哥的天然气价格。

可是美国人忽略了墨西哥人的感受。

在墨西哥谈判代表团的眼里,这是美国人又一次地恃强凌弱。

他们心里是这样想的,

我们的谈判地位从来都不平等!我们的正当要求从来得不到尊重!

尽管价格争议部分的比例很小,但墨西哥代表团却表现得异常愤怒。

最终,墨西哥政府决定,宁可把天然气直接点燃浪费掉,也不卖给美国。

2 人的基本需求

我们依然在“谈判中的利害”这个系列推文中,它的思维方式来自哈佛大学的“哈佛谈判工程”。

天下之谈判,皆逃不开“利害”二字。

何谓“利害”?利益,损害也。

人们在谈判中总是忽视“利害”,而对“立场”过于执着。

谈判者应该总是记得去“立场”的背后,探寻隐藏的“利害关系”。

但人们却经常认为谈判中的“利害”,只有“钱”这个永恒的话题。

如果“钱”能够诠释所有的“利害”,为什么文首故事中的墨西哥政府会放弃天然气产品的出口?白白地点燃浪费掉?

理性地看,即使不涨价,出口给美国也比浪费掉要合算得多啊?

要解释这个事情,我们需要重新审视人的“利害”需求。

马斯洛需求理论中,给人的基本需求做了五层定义,从低到高依次是,

  1. 生理和安全需求

  2. 经济生活需求

  3. 社交和归属感需求

  4. 尊重和认可需求

  5. 自我实现需求

这些是人的基本需求,“基本”这个词在这里有两层含义:

一,这些需求是逐级实现的,人都是先从满足生理、安全需求开始,向金字塔顶端的需求延伸。

二,任何人都逃不脱这些需求,差别仅仅是不同的人处于追求不同需求的阶段,有些人在生理、安全需求的匮乏中挣扎,有些人在自我实现需求的伟大理想中奋斗。

谈判中的“利害”,也完全逃不出人的这些基本需求。

即使我们在谈判中所谈及的是“钱”的数字多少,但“钱”的背后,都是这些不同基本需求所代表的“利害”在主导。

对于墨西哥政府而言,生理安全需求并不仅仅依赖这些天然气的出口,经济生活改善也不是完全都依赖这次交易;

但多年以来始终得不到美国的尊重,这个“利害”在此时瞬间达到了所能忍受的界限;

所以墨西哥政府根本不在乎浪费掉这些“钱”,它不影响自己底端的基本“利害”需求。

因为这场谈判中的“钱”背后所主导的,就是“认可和尊重”。

3 赡养费的意义

即使是一个谈判目标是离婚之后孩子的赡养费,所牵扯到的“利害”种类也远远不止“钱”。

看一个例子,离婚协议这样约定,

孩子归母亲,女方要求男方每个月赡养费2000元,直至孩子成年。

当然,如果母亲本身收入很低,那么2000元的赡养费代表的是满足衣食住行的经济生活需求。

可是,母亲也会再嫁人,或者借助于亲友资助,获得更多的经济来源等,来解决这个需求,但这依然不影响母亲还是会要求这2000元的赡养费。

为什么?

可能的原因还有安全需求,

毕竟要保证生活中很多不能预料的情形,每月2000元可以作为一种保险,保证孩子和她今后生活的安全,这也是心理上的安全需求。

可能还有尊重需求,

女方认为,自己应该被公平对待,并得到尊重;

男方作为父亲,应该尽到养孩子的责任,因此即使2000元从绝对金额上起不了什么根本作用,女方仍然要求男方承担这份责任。

金额虽小,但意义并不小。

所以,“钱”依然不是“利害”的本质。

4 北爱问题

遗憾的是,谈判中能够做到“认可和尊重”对方的人,少之又少。

再看一个现实世界中的例子,

北爱尔兰的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间的争端由来已久,他们之间发生过无数次的谈判。

双方多次的暴力冲突让北爱尔兰民众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他们之间的谈判为什么这么难?

因为天主教和新教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差异。

在漫长的问题解决过程中,新教徒领袖就是不肯认可天主教在北爱尔兰的存在;

天主教领袖一样因为得不到尊重而草木皆兵。

他们都曾表达出这样的观点,

我们之间不可谈判!(我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This is Non-Negotiable!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我们经常听到人们会用这句话来表达自己立场坚决的态度。

可实际上他们在表达的仅仅是,

他开出的条件我没法接受。

而不是,

这件事情根本不可能解决。

唯一的差别就是因为互相都绝不“认可对方”,也绝不表露出任何“尊重”,而这让谈判失去了所有可能的出路。

1998年4月10日,北爱尔兰各派在英、美和爱尔兰的推动下,终于达成一项和平协议,协议规定:

在北爱成立地方议会,新教徒和天主教徒享有平等的权力。

如果双方能在三十年前就给予对方认可和尊重,相信这场争端的代价会小得多。

5 小结

“钱”不是人的基本“利害”需求,别被它阻碍了你的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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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谈判思维”!

“谈判中的利害 第五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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