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饭桌

心然简介:陈艳萍,湖北天门人,现居武汉。从生命的原香出发,与美同行,抒写生活,乡愁,诗情以及远方。

只要是吃饭的点,经过那间水果摊,就会看见一家三口正坐在路边吃饭。

男人总是坐在那个最正的位置,我的故乡人叫“上引”。总还是那把躺椅。累了,放下去呼呼大睡的那把躺椅。他坐在上面,有一种绝对的权威,属于他那个家庭的。他。他的太太。她的女儿。那个三口之家,他是不是最重要的,我不知道。但那架势,他是老大的风范。

他的面前,总是摆着酒,早餐中餐晚餐都有酒。我疑心,他那一年四季红通通的脸膛是喝成那样的。一餐酒接一餐酒,来不及消散。一般情况下,吃早餐也喝酒,无疑就是人们眼中的”酒麻木“了。他,就是一个酒麻木。

酒麻木,能够在家里有绝对的权威?能够有老大的风范?应该不能。一个家庭里有这样的人,家庭成员是会讨厌他的。那种所谓的权威感,所谓的老大感,是他自己给自己的。

他的样子看起来凶。瘦瘦的,小眼睛,红面 ,一撮山羊胡子,灰白。那胡子,总让我想起森林里的老山羊。他只是看起来凶,他应该不凶,我走来走去,没见他发太太的脾气,发女儿的脾气。他好像除了喝酒外,别的都好。顾客来买水果,他虽然不起身张罗,但那表情,那眼神,有一种热情也或者感激在里面。

他不说话,总是坐在两边的太太和女儿说话。太太和女儿说话的时候,从来不看他。她们说话,他也不参与。他望向马路,端起酒杯,喝一口,沉默。再喝一口,也依然是沉默。

孤酒伤身。一个人的酒,他越喝越寂寞,越喝越惆怅。不。这或许只是我的感觉。也或者说,我不是他,永远不可能知道他的感觉。就算我去问,他也不会告诉我,抑或,他自己并不能表达自己的感觉。

他们家刚到这里卖水果时,他是有酒友的。隔壁的诊所老板,斜对面的茶叶老板。我路过,总遇见他们一起喝酒。那时候喝酒时,他是有话的,只是不多。大多数时候,他山羊胡子一翘一翘,是一脸的满意和舒坦。大多数时候,是另外几个人说话。

不知道从哪天起,他们喝散了。两个老板并没有搬走,只是他们不再是朋友。连正常的寒暄也没有了。这很正常。做生意的人,要守着。整天端着酒杯碰来碰去,耽误事儿。顾客不满意,家人不满意。久了,就会互相怪罪,不欢而散。

从此,他就一个人喝酒。望着大街。一口一口倒着,极陶醉,也极寂寞。

桌子虽是摆在路边,有些随意,但方方正正四平八稳,又压倒了那种随意。虽然摆在路边,不是正规的餐桌,但热气袅袅,家人围坐,也仍是人世温情,家庭和美。

一个火锅,热气腾腾地煮着一锅肉,很满,漫出一个尖尖。男主人的脸红通通的,与这锅肉这张桌子特别配。他面前的一杯酒,与这锅肉这张桌子也配。

他端起酒杯,有滋有味地咪了一口,夹起一块肉,在锅的边缘停顿片刻。那个停顿的动作,说不出的烟火气,生活味,庄严感。然后,我就想起爷爷,他也是这样的动作。然后,我就走过了。

我其实很欣赏这个男人的吃相,热情,有美感。不似他身旁的女儿和太太,是应付的心里,没吃出来好。我自己也是这种类型的人。有,吃点,吃不出对食物的热爱和生活的热爱。

大凡大厨师,都是男人。这是有道理的。男人离食物近,深谙吃的艺术,他们烹制食物和享受食物,是全身心的投入。不像女人,要么身到,要么心到,总差点东西。

我不知道,这一家人的饭食,是谁在打理。但我凭感觉,酒麻木是爱下厨的。他们爱吃爱喝,也就很自觉自愿地做。

想起很多年前,住着平房。有一位邻居,嗜酒如命。每天早晨,端一碗热干面,坐在门口,咪一口酒,挑一筷子面。起先,他的爱人坐在旁边洗衣服,烦他,狠狠地数落。

也是蛮巧,大家都叫他酒麻木,而他正好还开电麻木养家糊口。

“电麻木”,“酒麻木”,是武汉的方言。“酒麻木”,是爱喝酒的意思。而“电麻木”,是一种载人的电动三轮车。两者有什么联系,为什么这么说,我不知道。

《故乡的女儿》是一本散文集,全书分六个篇章:《日暮乡关何处是》、《拂水飘绵送行色》、《田园瓜蔬新米粥》、《回望更觉滋味长》、《一片冰心在玉壶》、《月挂青天是我心》,全九十三篇文字。

我用谈家常式的行文风格,说故乡的风俗、风景、风物、食物、人情、地理。其实也没有分开,每一篇描写物的文字里都有人,每一篇描写人的文字里都有景 ,而情,那更是必须的,旋流在我的每一个文字里。

谁不念儿时?谁不忆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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