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苦行僧B

现代佛教的诞生

曼谷的佛教教廷是如何成为泰国的官方佛教呢?在历史上,佛教是因为包容当地的文化信仰,并与之结合而兴盛。在数世纪间,自上座部佛教流传至东南亚以来,展现出适应当地习俗、语言与文化的强大包容力。佛教所盛行的地域如今称之为「泰国」,其多采多姿不亚于「西藏佛教」,此外更因与当地不同文化传统的互动,而使之生动且丰富。

〔多元化的泰国传统佛教〕

在十九世纪初,泰国仍未成为一个国界明确如图一所示的中央集权国家。当时,该区有若干王国与小国,每个王国皆由其世袭的国王所统治,尽管这些王国视自己为自治区,但他们仍派遣使者前往大国朝贡,只要这些王国不彼此宣战,曼谷允许这些外围的王国保有或多或少的自主权。曼谷对其他王国的掌控,并未扩及向诸国王收取税金,也并未掌控其法庭、行政模式、货币或所建立的书写系统。

此外,曼谷也未控制这些王国的宗教习俗与修行方式,这些王国各自拥有其不同的历史、文学、语言与宗教习俗。事实上,在中央平原的暹罗族(Siameae)、东北的寮族(Lao)、北方的原族(Yuan)、西部边区与掸州为邻的掸族(Shan),与沿着柬埔寨东北边区、紧邻南方的吉蔑族(Khmer),还有分布于中央平原与北部地区之间的蒙族(Mon),存在着不同型态的佛教,甚至在一个公国之中,王国与王国或村落与村落之间,宗教习俗皆有所不同。

以兰那国(Lan Na)(5) 为例,单是清迈一区,佛教僧侣的宗派与传承便多达十八种之多(那时兰那国所谓的「宗派」(nikai),意指具有相同信念与修行戒律的僧团)。在东北的寮族,其佛教习俗不同于普安(Phuan)、拉瓦(Lawa)、宋(Song)、普泰(Phu Thai)与瑶族(Yau)。再者,在蒙族的传统里,南喷省蒙族的宗教习俗,也不同于拉武里、堪布里、巴克雷特、巴吞他尼、暖武里或巴南等省。同样地,在原族的传统里,清迈、清来、帕尧、南喷、南邦、难省与帕省地区的佛教习俗也各异。在这里的每一个佛教传统,皆或多或少受到当地鬼神信仰形式,和早在十四世纪之前即已盛行的大乘与密教传统的影响。

〔孟库创立法宗派〕

除了这些古老的传统之外,一八三○年代曼谷出现了另一类型的佛教宗派,而这个晚期的发展造就了一个新的僧团教派,一般将它视为新的改革运动。此教派的创始人,是三十三岁的暹罗王子—拉玛二世(Rama II)之子孟库(Mongkut)。孟库早期于暹罗佛教传统出家,他出家的同时,让位给闻名于后世的同父异母兄弟拉玛三世(1824-1851)。孟库出家达二十七年之久,直到其胞弟身故才还俗,因为一旦他离开僧伽生活,便将陷入一场政争的浩劫之中。一八三○年,孟库出家六年之后,遇见一个位于曼谷河畔的蒙族寺院方丈,蒙族的严持戒律令他震慑,于是建立一个严持戒律的新教派—「法宗派」(Thammayut),意指奉行「法」的教派。在孟库的僧团里,他强调巴利文的学习,特别是要精通戒律。为了持戒精严,孟库坚持在家信众必须履行一些必要的义务,诸如供养僧伽食物、清扫居住空间、洗涤僧衣与照料僧伽的公有物等。该宗派的僧众大多来自中上阶层的家庭,为了与曼谷寺院所见到的暹罗传统有所区隔,孟库改变了若干寺院的修行方式。他引进了新的僧袍穿着方式(一种蒙族遮覆双肩的着法)、新的出家仪式、新的巴利经典语言的发音、新的作息(包括日常课诵),与新的宗教节日,孟库坚称这一切改变是为了让法宗派更真实。

然而,依欬瑞.雷诺(Craig Reynolds)指出,此一新宗派事实上「引发怨愤、意见不和,造成纠纷,而非团结」。若非有王室的支持,法宗派势必无法持续下去,因为其引发曼谷寺院暹罗传统的抵制。孟库贬抑尊奉「大宗派」(Mahanikai)传统的僧侣,他认为大宗派是「沿袭旧制」的教派—意指这些僧侣与在家人,只是盲目地遵从父亲与祖父所传下的佛教。由于这种误导,以致使我们认为一切非法宗派者,即归属单一教派。所以,我使用「大宗派」这名词,指的只是由曼谷僧团当权者所认定的非法宗派的行政僧侣。

孟库同时极力主张,研习巴利经典与注释,比修习禅定更为重要。他认为禅定是神秘的,他相信真正的宗教,应是理性的教义与信仰,而轻视一切用来弘法的民间故事与寓言的传统,以及与佛法结合的当地文化。依他之见,地方所流传的一些充满鬼神、奇迹、神力、礼拜与驱邪色彩的故事均属民间故事,它们与佛法丝毫无关。

由此可推论,孟库可能受到西方与基督教的影响。孟库(一八五一年还俗出任国王)与许多西方传教士一样,对宗教的印象是知性的 (6)。他与同时代的暹罗菁英一样,都接受西方传教士的见解,认为传统佛教过于迷信,他们主张向西方传教士证明,佛教同样可与科学匹敌,而且有助于知识的研究与学习。他们开始发行自已的报纸、出版佛教书籍,并采纳了理性的交互方式,与基督徒进行宗教辩论。

〔朱拉隆宫成立中央集权的暹罗国〕

十九世纪末,暹罗的邻国沦为西方殖民地。在十九世纪末的数十年之间,暹罗国王朱拉隆宫(Chulalongkor, 1868-1910)开始划定疆土,成立一中央集权的暹罗国。迄至十九世纪末,暹罗法庭开始限制北方、东北与南部地区的藩属实施自治 (7),旨在剥削地方掌权家族的势力,将他们的权力转给暹罗法庭指派的官员。

◎制定共同的语言

法庭所遭遇的最大障碍是泰国种族 (8) 间不同的语系,当暹罗官方开始巩固藩邦与王国之际,发现在暹罗政治辖区内至少有八种语言。(四大区域的主要语言分别是:中央平原区的泰克朗语(Thai Klang) 、北方的泰原语(Tai Yuan)或吉蔑国语(Kham Meuang)、东北的寮语与南方的巴泰语(Pak Tai))。为了令不同种族团结,曼谷当局选定以曼谷知识分子所说的「曼谷泰语」(Bangkok Thai)为官方语言与国语(在此之前讲的是犹地亚(Ayuthaya) 语),此种曼谷方言(为如今的标准泰语)成为现代泰国认同的象征与焦点。地方民众必须接受老师、政府官员与曾在曼谷接受训练的僧侣,来教导此种语言。结果,说泰语与英语的人士如今将「泰」(Thai)这个字用来指国教(例如「泰国佛教」)与国语。为了防止混淆,以「现代国教」(modern state Buddhism)一词,取代松散令人误导的「泰国佛教」(Thai Buddhism)。同样地,当谈到语文时,「曼谷泰语」(Bangkok Thai)则与比较模糊的「泰文」(Thai)一字来得贴切。

尽管我们无法得知,当暹罗开始实施中央集权之前,有多少人使用曼谷泰语,但可以确信它绝非是大多数人的母语,较可能的母语反而是寮语。以其它语言为母语的民族,视曼谷泰语为外来语,即使住在中央平原的人,也必须与其他乡镇民众一样,透过曼谷的教育体系学习曼谷泰语。

◎瓦契拉央设立僧伽组织与僧伽教育系统

在建立现代泰国的过程中,曼谷当局不仅需要共同的语文,同时也需要共同的宗教。暹罗统治者重视秩序、和谐、国家统一与现代化的先入为主观念,导致他们相信僧伽与百姓一样—不分族群都应当有共同的宗教背景,他们认为一种理性的佛教风貌,可促进大统一与和谐。现代佛教的创始者是孟库之子瓦契拉央(Wachirayan)王子,他是朱拉隆宫王同父异母的兄弟,也是曼谷布翁尼维(Wat Bowonniwet)寺的住持。瓦契拉央是一位巴利文学者,迫切希望巩固他认为已经走下坡的佛教,他认为以学术与戒律为主的法宗派,优于遵奉其它佛教常规与习俗的教派,瓦契拉央与孟库一样也称后者为「大宗派」。所以,主要座落于曼谷皇家寺院的法宗派与新设立的中央集权政府,两者间的关系密不可分,成为现代国教的典范。

一九○二年通过的法案,建立了一个以暹罗教会长老(由曼谷当局任命)为首的僧伽组织。随着法案的通过,一个现代国立中央集权都会的官僚体制,开始控制具有不同种族传统的地方团体。先前自治、隶属于不同传承的佛教僧侣,如今都归于拥有标准经文与常规的暹罗宗教体制中的一部分,在此之前,并没有任何单一的传统曾经掌控过。现今的教制将原本无组织的僧伽,纳入平民政府的体制之下,僧伽与政府如今是平行的单位(见图二)。

瓦契拉央同时以他个人对巴利经典、注释与律藏的诠释为基础,成立一个僧伽教育系统,现代佛教奉瓦契拉央所印行的经典为权威法典。此系统至今仍沿用,所依据的是学位、考试与僧伽制度中的层级化。它将模范比丘界定为:严守戒律、精通瓦契拉央法典、以曼谷泰语教授、履行行政责任、遵守以曼谷习俗为基准的神圣节日与宗教仪式。

头陀僧森林生活的三个时期

直到本世纪后半叶,军方开始实施戒严,以巩固政权,泰国偏远地区才开始感受到中央政府的威权存在。诚如我们所见,头陀僧大多对政治活动不感兴趣,泰国社会正值广泛变革的期间,学者普遍认为这是关键时期,然而这关键时期对森林僧而言,并不见得那么重要。但无论如何,他们终究受到超越他们眼界之外的事件所影响,如普遍铺设道路与铁路、丛林战争与砍伐树林。所以研究森林僧,就必须将经济、政治对环境所造成的冲击列入考虑。我所找到的一部大事记,有助于将过去一百年划分为三个历史时期:(一)一九五七年之前的「森林僧团期」(Forest-Community Period);(二)一九五七至一九八八年的「森林遭入侵期」(Forest-Invasion Period);(三)一九八九年至今的「森林消逝期」(Forest-Closure Period)。

「森林僧团期」跨越十九世纪末(当时暹罗成为一中央集权国家)与二十世纪前半叶。这段期间,泰国境内有数千个小型边区部落,这些部落由散居于农田与山林的农家组成。因为这时人口稀少,都市尚未开发,许多村落,甚至于地方行政中心,都距离都会中心十分遥远。然而到了后期,都会地区快速发展,森林面积由于滥垦而减缩。

(编者按:本期专辑内容译自卡玛拉.提雅瓦妮琦(Kamala Tiyavanich)所著的《森林回忆录—二十世纪的泰国云游僧》(Forest Recollection-Wandering Monks in Twentieth-Century Thailand )一书,《森林回忆录》于一九九七年由泰国清迈 Silkworn Books 出版社出版。专辑中部分标题为编者所加。)

【注释】

(1) 此国名于一九四一年披汶(Phibun)政权时更名为泰国(Thailand),我以「暹罗」(Siam)或「暹罗人」(Siamese)称呼一九四一年之前的泰国与泰族,一九四一年之后则以「泰国」(Thailand)与「泰」(Thai)称呼之。由于施行国家政策,披汶政府以「泰」泛指泰国境内各族群,并非单指聚居于中央平原的暹罗人。(此点我是参考 Thongchai Winichaul, Siam Mapped: A History of the Geo-Body of a Nation〔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4〕.18.)

(2) 在本研究中,我依照僧侣本身的用法,交替使用云游僧(wandering monk)、头陀僧(thdong monk)与 禅修僧(kammathan)等字眼。泰语 thudong (头陀)源自巴利语 dhutanga(头陀支)意指苦行或苦修。据三界智比丘(Nyanatiloka)的解释,其字义为「祛除心中的烦恼」,十三头陀支包括:(一)粪扫衣支;(二)三衣支;(三)常乞食支;(四)次第乞食支;(五)一座食支;(六)一钵食支;(七)时后不食支;(八)阿练若住支;(九)树下住支;(十)露地住支;(十一)冢间住支;(十二)随处住支;(十三)常坐不卧支。此外,Kammathan(源自于巴利语 kammaTThAna)意指禅修的所缘(业处)。

(3) 戒律包括所有僧伽的戒规,现代人往往将泰国的佛教与受持二二七条戒法的上座部僧侣联想在一起。

(4) 如同欬瑞.雷诺(Craig Reynolds)所说:「每位住持在其各自领域中拥有极大的主导权……领导寺院的品质与寺院所获得的民众支持,决定其兴衰与影响力。」

(5) 兰那(Lan Na)是古代北方王国之名,「兰那泰」(Lanna Thai)是指现在的泰北居民,他们所用的语言是所谓的 Kham Meuang 语。在泰国的许多方言中,最重要的是清迈与其周遭居民所用的方言。

(6) 在他出家的二十七年当中(1824-1851),孟库与美国、法国传教士有所接触,从他们学习西方语言与科学,包括拉丁文、英文、数学与天文。

(7) 最重要的王国—清迈(此王族也统治了南喷公国)、柯叻与普吉,这是地方首次接受曼谷派遣的皇家特使管辖。

(8) Tai 意指一个分布于中国南方,西至印度东部的阿萨姆邦(编按:Assam,西北与不丹接壤,东南与孟加拉国比邻,并被孟加拉国隔开),与向南延伸至马来半岛的大族群。泰人分布于泰国边区的包括暹罗、原族(泰北)、掸族、卢族(Lu)与寮族。

(9) 史马勒(Smalley)指出 Thai 此字广泛地运用在泰文与英文当中,他建议以「标准泰语」(Standard Thai)来表示成为国语的泰语。但我反对这种用法,建议使用「曼谷泰语」(Bangkok Thai)。因为许多曼谷居民所讲的是非标准的泰国方言,因此,「曼谷泰语」应该是指由曼谷或特别由皇家机构所认定的方言。

森林的危机

森林遭到入侵

自从泰国成为现代国家后,曼谷政府一直将云游僧与村落僧视为目标。

他们称头陀僧为流浪汉,企图以中央集权来管理各种佛教传统的僧侣,

在曼谷菁英的眼中,实践苦修的头陀僧是毫无价值的。

云游僧将自己的生活带到了边缘,他们时常前往少有人居住的森林,独自一人或与同伴们一起禅修。对他们而言,构成外在世界的大多是森林边缘的村落,有时是乡间小镇,或很少乃至有必要时才去的曼谷。头陀僧对于主流社会的发展并无意见,他们在「森林僧团期」大致可以维持自治,并可不受阻碍地到处云游。

但即使是在「森林僧团期」,曼谷对他们还是有计划的,东北方的僧伽当局试图召募阿姜曼的弟子,并部分成功地将他们安住下来。然而直到了一九五○年代末期,森林外的世界以更明显的冲击来影响头陀传统,甚至在最后给予严重致命的一击。

一九五○年代,禅修在都市佛教徒中建立起地位,大宗派高阶僧侣阿姜皮蒙昙(Phimon-tham),以曼谷的玛哈太寺(Wat Mahathat)为中心,开始全国性的禅修课程,并授予几位教授禅定的老师—包括一些头陀僧荣誉头衔。然而,禅修这个显而易见的合法性并未持久,政治与环境的变化使禅修式微,甚至造成云游僧生活方式实质的灭亡。导致这些改变的最主要原因是一九五七至一九五八年间,右翼军人及新政府的国家经济发展与辟林政策。

宗教改革的尝试

本世纪的后半叶,僧伽当局把大多数地方传统佛教的僧侣,纳入曼谷的僧侣组织系统中,然而寺院的教育却逐渐失去适切性。当都市社会史无前例地西化,僧伽的教育系统却保持不变时,受西方教育的老师,愈发自认为比学院派僧侣或行政管理僧侣更有见识。因此,当贫穷的孩子仍旧至僧院学校上课时,愈来愈多中上阶层的小孩到世俗学校受教育。一位年长的僧侣估计,至少有百分之七十的年轻人远离了佛教,都市僧逐渐失去其知识者领导的地位,而且为数甚多年轻优秀的僧侣褪去僧袍。

玛哈太寺的住持阿姜皮蒙昙 (1) 与僧伽内政部长在一九四一年的「僧伽法案」中,试图整合禅修与经典研习,将它们合而为一,以改革并复兴现代佛教。阿姜皮蒙昙坚信,一九○二年僧伽改革的创始人犯了一个致命的缺失—牺牲禅修以推广经典研习。在他的观念中,「佛教的本质……只有在禅坐中可以寻获。」他并于一九四九年从龙盖、孔敬、柯叻与乌汶等省,邀请当地传统的禅修大师到玛哈太寺,指导比丘与沙弥修习奢摩他(定),为了在僧侣与信众间推广禅修,更在一九五一年建立毘婆舍那禅修中心。

阿姜皮蒙昙的改革受到缅甸宗教复兴,以及行政院长乌努(U Nu)(2) 对僧俗禅修的支持所影响。他觉得缅甸式的毘婆舍那禅法,对泰国的都市人来说,既简单又实用。因此,在一九五二年从东北送一位具有九级巴利文程度,名为玛哈求度.央拿西提(Maha Chodok Yanasithi)的泰寮大宗派比丘,到缅甸修习毘婆舍那 (3)。当玛哈求度回到泰国时,也带回两位缅甸禅师(其中一位是他的指导者)到泰国来教授毘婆舍那,在一九五三至一九六○年之间,玛哈求度一直在玛哈太寺禅修中心指导禅修。

这项大宗派行政管理高僧的创举,引发了法宗派长老对该派禅僧的注意,并善用这些资源。一九五一年,法宗派南方领袖邀请阿姜辛(Sing,阿姜曼的资深弟子)到南方的碧武里省,教导僧侣与在家信徒禅修。隔年法宗派长老建议授予阿姜辛与阿姜帖荣誉头衔,阿姜辛接受「库扬威西大师」(Phru Khru Yanwisit)的头衔;三年后的一九五五年,阿姜帖接受「库尼洛团西大师」(Phru Khru Nirotrangsi)的头衔,并晋升为南方三省—普吉、攀牙与甲米省僧伽省长与「法」的导师 (4)。一九五七年,具有皇家头衔的「洛恰喀那大师」(Phra Racha Khana)赠予阿姜曼的三位弟子—阿姜辛、阿姜帖与阿姜李(Li),这是一九○二年建立僧伽官僚制度以来,法宗派长老首度将皇家头衔,赠予未接受过巴利文考试的僧侣。八年前,大宗派授予「帕哇那喀颂」(Phawanakoson Thera)皇家头衔予帕南寺(Wat Paknam,大宗派寺院)的住持梭姜塔沙洛(Sot Janthasaro)。在一九四九年,梭姜塔沙洛成为这个世纪中,第一位得到如此崇高地位的禅僧,他像法宗派禅僧一样,也没有接受过巴利文考试。

可是很多高阶行政僧侣,不论是法宗派、大宗派或都市菁英,似乎仍不重视禅修。这可从阿姜皮蒙昙一九五五年对禅僧的演讲中看出:「身为内观禅修的导师与僧伽内政部长,我保证各位永远可以依靠我,只要我活着的一天,无论如何,我都会支持你们,而且我会捍卫各位学习与教授禅修的权利。」但阿姜皮蒙昙从内部改革的企图未能持续很久。就如我们所见,一九六○年他遭到撤职,头衔被撤销,更身陷牢狱,在玛哈太寺的禅修中心也被拆除。至于两位缅甸来的禅师,一位回到缅甸,而另一位到春武里省的威维卡松(Wiwekasom)教导禅修。

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次的瓦解?一九五○年代末期的政治事件,使泰国产生根本社会性的改变,这个蜕变造成「森林僧团期」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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