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数》:三要十应
三要灵验篇
三要者,运耳,目,心三者之要也。灵验者,灵妙而应验也。夫耳之于听,目之于视,心之于思,三者为人一身之要,而万物之理不出于视听之外。占决之际,寂闻澄虑,静观万物,而听其音,知吉凶,见其形,知善恶,察其理,知祸福,皆可为占卜之验,如谷之应声,如影之随影,灼然可见也。其理出于《周易》“远取诸物,近取诸身”之法。是编则出于先贤先师,采世俗之语为之例用之者:鬼谷子、严君平、东方朔、诸葛孔明、郭璞、管辂、李淳风、袁天罡,黄甫真人,麻衣仙,陈希夷;继而得者:邵康节,邵伯温,刘伯温,牛思晦,牛思继,高处士,刘湛然,富寿子,朱清灵子。其年代相传不一,而不知其姓名者不与焉。
原夫天高地厚,万物散殊,阴浊阳清,五气顺布,祸福莫逃乎数,吉凶皆有其机。人为万物之灵,心乃一身之主,目寓而为行于色,耳得而为音于声,三要总之,万物备矣。此乃天地万物之灵而耳、目、心三者之要,故曰三要也。
是以遇吉兆而有吉,见凶兆而不免凶乎。物之圆者事成,缺者事败。此理断然,夫复何疑?此乃占物克应,见吉则吉,晋见凶则凶。
是以云开见日,事必争辉;烟雾障空,物当失色。忽颠风而飘荡遇震雷以虚惊。月忽当面,宜近清光。雨可沾衣,可蒙恩泽。
重山为阻隔之际,重泽为浸润之深。水流而事通,土积而事滞。石乃坚心始得,沙乃放手即开。浪激主波涛之惊,坡崩主田土之失。旱沼之傍,心力俱竭;枯木之下,相貌皆衰。此乃俯察地理,以验人事。
适逢人品之来实为事体之应。故荣宦显官,宜见其贵;富商巨贾,可问乎财。儿童哭泣忧子孙,吏卒叫嚣忌官讼。二男二女,重婚之义;一僧一道,独处之端,则阴喜相逢;女子牵连,则阴私见累。匠氏,主门庭改换;宰夫,则骨肉分离。逢猎者,得野外之财;见渔者,有水边之利。见妊妇,则事萌于内;遇瞽者,则虑根于心。此乃人品之应,以验人事。
至于摇手而莫为,或掉头而不肯,拭目而喷嚏者,方泣;搔首而弹垢者,有忧。足动者有行,交臂者有失。屈指者多阻节,嘘气者主悲忧,舍出掉者有是非,背相向者防闪失。偶攘臂者,争夺乃得;偶下膝盖,屈抑而求。此乃“近取诸身”之应。
若逢童子授书,有词讼之端;主翁笞仆,防责罚之事。讲论经史,事体徒间于虚说;语歌词曲,谋为转见于悠扬。见赌博,主争斗之财;遇题写,主文书之事。偶携物者,受人提携;适挽手者,遇事牵连。此乃人事之应。
及夫舟在水,凭其接引而行;车马登途,籍之负载而往。张弓挟缶者,必领荐;有箭无弓者,未可试。持刀执刀,须求块利之方。披甲操戈,可断刚强之柄。缫丝者,事务繁冗;围棋者,眼目众多。妆花刻果,终非结实之因;画影描行,皆为装点之类。络绎将成,可以问职;笔墨俱在,可以求文。偶倾盖者主退权,忽临镜者可赴诏。抱贵器者,有非常之用;负大木者,有不小之财。升斗宜量料而前,尺剪可裁度以用。见蹴球,有人发剔;开锁匙,遇事疏通;逢补气,终久难坚;值磨镜,再成始得。顽斧磨刚者,迟钝得利;快刀砍木者,利事伤财;裁衣服者,破后方成;造瓦器者,成后乃破。奕棋者,取之以计;张纲者,摸之以空。或持斧锯恐有伤,或涤壶觞恐有饮。或挥扇者,有相招之义;或污衣者,以防谋害之侵。此乃器物之应,即:“远取诸物”之义。
虽云草木之无情,亦与卜筮而有应。故芝兰为物之瑞,松柏为寿之坚。遇椿桧,则岁久年深;遇苗菰,则朝生暮死。占产生病,得之即死之兆。枝叶飘零当萎谢,根核流落主牵连。奇葩端的虚花,嘉果可以结实。此乃草木之应。
至于飞走,最有祯祥。故乌鸦报灾,喜虫报喜,鸿雁主朋友之信,蛇x防毒害之谋。鼠啮衣,有小口之灾;雀噪檐,有远行之至。犬斗恐招盗贼,鸡斗主有喧争。牵羊者,喜庆将临;骑马者,出入皆利。猿猴攀木,身心不安;鲤鱼出水,变化不凡。绳栓马,疾病难安;架陷禽,困人未脱。此乃禽兽之应。
酒乃忘忧之物,药乃祛病之方。故酒樽忽破,乐极生悲;良医道逢,难中有救。藤萝之类堪依,虎豹之象可施威。耕田锄地者,事势必顺。春花秋月,虽无实而关景;下绵冬葛,虽有信而背时。凉扇,多主弃损;晴伞,渐逢闲废。泡沙电光,虚幻难信;蛛丝蚕茧,巧计方成。此乃杂见观物之应。
若见物行,可知字体。故“石”逢“皮”则“破”,“人”傍“木”为“休”。“笠”漂“水”畔,“泣”字分明;“火”入山“林”,“焚”行可见。“三女”有“奸”之忧;“三牛“有”奔“之忧”。一“木”两火,“爃”耀之光;一“水”四“鱼”,“鳏”寡之象。“人”继“牛”倒防“失”脱,“人”言“犬”中忧“狱”囚。一“人”立“门”,诸事有“闪”;而“人”夹“木”,所问必“来”。此乃拆字之应。
复指物名,以叶音义。如见鹿可以问“禄”,见蜂可以言“卦”。梨主分别,桃主逃走。见李则问讼得“理”,逢冠问名得“官”。鞋为百事和“谐”,阖则诸事可“合”。难以详备,在于变通。此即物叶音之义。
及夫在我之身,实为彼事之应。故我心忧者,彼事亦忧;我心乐者,彼事亦乐。我适闲,彼当从容;我值忙,彼当窘迫。
此即自己之应,“近取诸身”之应。
欲究观人之道,须详系《易》之辞。将叛者,气言惭;将疑者,其辞支。吉人之辞寡,噪人之辞多。诬善之人,其辞游;失其守者,其辞屈。此乃一动一应,“近取诸身”之义。
既推五行,须详八卦。卦吉而应吉终吉。卦凶而应凶终凶,卦应一吉一凶,事体半吉半凶。明生克之理,察动静之机,事事相关,物物相合,此五行八卦及克应动静之理。活法更存乎方寸,玄机又在于师传。纵万象之纷坛,惟一理而融贯。务要相机而发,须要临事而详。此言占卜之理,在人变通之妙。
嗟夫!方朔覆射,知事物之隐微;诸葛马前,定吉凶于顷刻。皇甫坐端之妙,淳风鸟觉之占,虽所用之殊,诚此理之无异。此言三要灵验妙处。可以契鬼神之妙,可以会蓍龟之灵。然人非三世,莫能造其玄;心非七窍,莫能悟其奥。故得其说着、宜秘;非其人者,莫传。轻泄天机,重遭阴谴。造之深,可以入道。用之久,可以同神。此言灵验之妙。不可轻传妄授,宜秘之一人,之以重斯道也。
十应奥论
“十应”固出于“三要”,而妙乎“三要”。但以耳目所得,如见吉兆,而终须吉;若逢凶谶,不免乎凶,理之自然也。然以此而遇吉凶,亦有未然者也。黄金白银,为世之宝,“三要”得之,必以为祥。“十应”之诀,遇金有不吉者,利刃锐兵,世谓凶器,“三要”得之,亦以为凶;“十应”之说,遇兵刃反有吉者。又若占产见“少男”,“三要”得之,为生子之喜;“十应”见少男则凶。占病遇棺“三要”占之必死,“十应”以为有生意。例多若此,是占卜物者,不可无失应也。
十应目论
“十应”并以体卦为主,诸用卦为用。每以内分外体,用卦参看为妙。内卦不吉而外卦又吉,可以解其不吉;内卦吉而外卦不吉,反破其吉。若内外卦全吉,则断然吉。全凶则断然凶。其内吉外凶,内凶外吉,又须详理以断吉凶,慎不可胶柱鼓瑟也。外卦“十应”之目,则有“天时”、“地理”及“写字”等,其十一类之应,并以体卦为主,而随其所应以为用也。
复明天时之应
如天无云翳,明朗之际,为乾之时。乾,兑为体,则比和而吉;坎为体,则逢生而大吉。坤、艮为体,则泄气。震、巽为体,则见克而不吉矣。晴雯日中,为离之时,坤艮为体则吉。雨雪为坎之时,震巽为体则吉,离为体则不吉。雷风为震、巽之时,离为体则吉。坤、艮为体则不吉。此天时之应也。
复明地理之应
茂树秀竹,为震之地,离与震、巽为体则吉,坤、艮为体则凶。江湖、河地、川泽、溪涧,为坎之地,震、巽与坎则吉,而离为体则不吉。窑灶之地为离,坤、艮并离为体则吉,而乾、兑为体则不吉。岩穴之地为艮,乾、兑与艮为体则吉,坎为体则不吉。此地理之应也。
复明人事之应
人事有论卦象五行者,有不论卦象五行者。论卦象,则老人属乾,老妇属坤,艮为少男,兑为少女之类。五行生克,比和之理,与前天时、地理之卦同断。其不分卦象五行者,则以人事之纷,了见杂出,有吉有凶,此应则随其吉凶而为之兆也。有观其事,则亦为其人。此人事之应也。
复明时令之应
时令不必论卦象,但详其令,月日值之五行衰旺之气。旺者,如寅卯之月日则木旺,巳午之月日火旺,申酉之月日金旺,亥子之月日水旺,辰戌丑为之月日土旺。衰者,如木月则土衰,土旺则水衰,水旺则火衰,火旺则金衰,金旺则木衰。是故生体之卦气,宜值时之旺气,不宜衰气。如克体卦气,则宜乘衰。此时令之应也。
复明方卦之应
即分方之卦。如离南、坎北、震东、兑西、巽东南、乾西北、艮东北、坤西南类也。论吉凶者,看来占之人在何方位,而以用卦参详。如坎为用卦,宜在坎与震、巽之位,在离则不吉。离为用卦,宜在离与坤、艮之位,在乾、兑二位则不吉矣。盖宜在本卦之方,为用卦生之方,不宜受用卦克也。若夫气在之卦所在之方,又当审之。如水从坎方来,为坎卦气旺。水从坤、艮来,则坎之卦气衰。火从南来,为离卦气旺,如从北方来,则离卦之气衰。余皆防此。大抵本卦之方,生为旺,受克为衰,宜以本卦参之。生扶卦气,宜受旺方,克体卦气,宜受克方,此方卦之应也。又震、巽之方,不论坤、艮。坤,艮之方不论坎。坎方不不论离。离方不论乾。乾、兑之方,不论震、巽。以其寓卦受方卦之克也。
复明动物之应
动物有论卦象者,乾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又螺蚌龟鳖,为离之象,鱼类为坎之属,此动物之卦,与体卦与。又不论卦象五行者,如乌鸦报灾,灵鹊报喜,鸿雁主有书信,蛇虫防有毒害,鸡唱为家音,马嘶为动意。此动物之应也。
复明静物之应
器物之类,有论卦象者。如水属坎,火属离,水之气属震、巽,金之气属乾、兑,土之气属坤、艮,为体卦,要参详。其不分卦象者,但观其器物之兆,如物之圆者,事成;器之缺者,事败。又详其器物是何物,如笔砚主文书之事,袍笏主官职之事;樽俎之具有宴集,枷锁之具防官灾。百端不一,审其物器。此静物之应也。
复明言语之应
闻人言语,不论卦象,但详其所言之事绪而占卜之。应闻吉语则吉,闻凶语则凶。若闻闹市丛言语喧集,难以决断。若定人少之处,或言语可辩其事绪,则审其所言何事,心领而意会之。如说朝廷迁选,可以求名;论江湖州郡,主出行;言争讼之事,主官司;言喜庆之事,利婚姻。事绪不一,随所问而依之。此言语之应也。
复明声音之应
耳所闻之声音而论卦象,则雷为震,风声为巽,水声为坎,鼓拍槌檄之声出于木者,皆属震、巽;钟馨铃铙之声出于金者,皆属于乾、兑。此声音之论卦象。若为体,参详决之,如闻声有欢笑之声,主有喜;悲愁之声,主有忧;歌唱之声,主快乐;怒号之声,主争喧。至若物声,则乌鸦报喜,鹊声传喜,鸿雁之声主远信,鸡鸟之声为佳音。此类推声音之应也。
复明五色之应
五色不论卦象,但以所见之色推五行。青碧绿色属木,红紫赤色属火,白属金,黑属水,黄属土。外应之五行,详于内卦。体用生克,比和,吉凶可见。此五色之应也。
复明写字之应
淡中浓墨名为淬,浓墨中间似云,点画误书名鬼笔,定知贼在暗中缠。涕为流泪防丧服,定主忧惊梦里眠。鬼笔误书防盗窃,定知方位与通传。此写字之应也。
遗论
万物卦数,本由于《易》,今观此书,止用五行生克之理,十应三要之诀,例不同《易》,何也?盖未有《易》书,先有《易》理。《易》书作于“四圣”之后,《易》理著于“四圣”之先。人心皆有《易》理,则于《易》也,占卜无非用卦,卦即《易》也。若得《易》卦爻,观其爻辞,以断吉凶悔吝,更为妙也,未尝不用《易》。又观寓物卦数,起例之篇,止用内卦,不用外卦,何也?盖泛泛起卦之诀,“十应”为传授之诀。若观梅,例曰:“今日观梅得革,知女折花,有伤股。明日观梅得革,亦谓女子折花,可乎?”占牡丹例曰:“今日算牡丹为马践毁,异日算牡丹亦为马践,可乎?”是必明其理。又于地风升卦,无饮食之兆,而知有人相请。此要外应诀之。
体用
凡占卜成卦,即画成三重:本卦、互卦、变卦也。使于变卦分体用,此一体一用也。以卦五行明生克比和之理,此一用卦。最切看画卦变卦,直变亦用也。此内之体用也。又次看应卦,亦用也,此合内外之体用也。然则不止一体一用,所谓一体百用也。生克即分体用,则论生克。生体则吉,克体则凶,比和则吉,不必论矣。生体多者则愈吉,克体多者则愈凶。然此卦生体,诸卦有克此卦者,彼灭其吉。此卦克体,诸卦又有克此卦者,稍解其穷。有生此卦者吉,有克此卦者凶。此体用之生克。然卦之生克,有不论体用者。如占天时,有震则有雷,有巽则有风,逢坎则有雨,逢离则有晴,此一定之理。又有不然者,如论卦中乾、兑多,则震无雷,巽亦无风,又必有此诀也,皆隐然外卦之意。如观梅有女折花,算牡丹有马践毁,地风升有饮食兆。此又非外应之兆,不能诀也。
体用论
心易寓物之用,以体卦为主。然人知一体一用之常,不知一体百用之变。并体之变,全卦为内,卦内亦不知一用,而互变皆用也。“三要”、“十应”之卦,外卦也。外亦不一,无非用也。学寓物者,得体用以为至术,“十应”则罕有之,后则“三要”以为全术。且谓体用自体用,“三要”自“三要”,遂以体用诀吉凶。以“三要”为吉凶之兆。孰知“三要”、“十应”、体用之致?呜呼!体用不可无“三要”,“十应”不可无体用。“体用”、“三要”、“十应“理无件然也。
如此者,是谓心易之全术,而可以尽占卜之道也。有如乾、兑多,则巽无风;坤、艮多,则坎无雨;坎多,则离不晴。盖以乾、兑之金,克震巽之木;坤、艮之土,克坎水;坎水克离火也。此又须通过变而推验之。又若占饮食,有坎则有酒,有兑则有食。如遇坤、艮,则坎亦无酒,离值则兑无食。余皆可以类推。故举此二类,为心易生克之例耳。
衰旺论
既明生克,当看旺衰。旺者,如春震、巽木,夏离火,秋乾、兑金,冬坎水,四季之月坤、艮土是也。衰者,如春坤、艮,夏乾、兑,秋震、巽,冬离,四季之月坎是也。凡占卜,体卦宜旺盛。气旺而又逢生则吉,重遇克则凶。若体卦衰而逢克,则其凶甚矣。体衰而有生体之卦,则衰稍解。大抵体之卦宜旺。生体之卦气亦宜旺。克体之卦气宜衰。此心易论衰旺之诀也。
内外论
凡占卜,体用为内,诸应卦为外卦,此占卜之例也。诸应卦与“三要”之应,与“十应”之应,必合内外卦而断之也。苟不知内外卦为断,谓体用自体用,“三要”、“十应”自“三要”、“十应”,如此则鲜见其有验者。然“十应”罕有知者,如前“奥论”云:金银为世宝,三要为吉者,若震、巽为体,则金克木,反为不吉。兵刃为世凶,三要为凶者,若坎为体,则金生水,反为不凶。占产见男子,谓有生子兆,设坎为体,少男为艮土,土克水,产反不吉。占病见棺必死,若遇离体,则木生火而反吉。似此之类,则内卦不可无外卦,外卦不可没内卦。占卜之精者,无非合内外之道也。
动静
凡占诀,虽明动静之机;然有理之常,有事之变。阳动而阴静,一动一静者,理之常;此静则彼动,一静百动者,事之变也。天下之事物,纷纷群动。我则以一静而待之。事物之动,各有其端,我则以一静而测之。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占卜之际,察其群物之事,物动而凶者,兆吾卦之凶;物动而吉者,兆吾卦之吉。然于喧闹市缠之地,人物杂扰,群物满前,何时占何物为吉?吾占卜之应,此又推乎理而合其事。盖于群动之中,或观其身临吾耳目之近者,可以先见者,或以群事分明者,或以吾之一念所在者,此发占之所用。若求名,则于群动之中,或于官府,或有文书及袍笏仪卫之物,则为得官之应。
若求财利,则遇巨商富贾,或有钱宝财货之物,则厥为获财之应。若占讼事,而忽逢笞杖枷锁之具,则讼终不吉。占病,而不见衰麻棺椁之物者,并当无恙。凡此,所谓事事相关,物物相应,是以验吾占卦之切要也。至若坐则迟,行则应速,在则愈速,卧则愈迟,此则察其动之端也。吾心本静,人来求占,起念以应之,即动也。以此动而测彼动,与此之念而求彼之念,诚而神4知之。知此者,可以知动静之机也。
向背
凡占卜求应,必须审其向背。向者,为事物之应,相向而来。背着,谓事物之应,相背而去也。如乌鸦报灾,鸦飞适来,其灾将至;鸦飞而去,则灾已过去也。如鹊报喜,鹊飞适来,其喜将至;鹊飞而去,则喜已过去也。至于外应之卦皆然。其克体之卦,器物方来,其祸将至,去则祸散。其生体之卦,器物方来则吉,去则吉以过矣。其它应卦皆然。此为占卦向背,至当之理也。
静占
凡应占灾静室,无所闻见,则无外卦,即不论外卦。但以全卦年、月、日值五行衰旺之气,以体用诀之。
观物洞玄歌
洞玄歌者,洞达玄妙之说也。此歌多为占宅气而发。昔牛思晦尝入人家,知其吉凶先兆,盖此术云。是故家之兴衰,必有镇详妖孽之谶,识者鉴之,不识者昧之,故此歌发其蕴奥,皆理之必然者,切勿以浅近目之也。
世间万事无非数,理在其中遇。
吉凶悔吝有其机,祸福可先知。
五行金木水火土,生克先为主。
青黄赤白黑五形,辩察要分明。
人家吉凶何堪见?只向玄中判。
入门辩察见闻时,于此察兴衰。
若还宅气如春意,家室主和气。
若然冷落似秋时,从此渐衰微。
自然馨香如兰室,福至无虚日。
鸡豚猫犬秽熏腥,贫病至相侵。
男妆女饰皆整齐,此去门风盛。
家人垢面与蓬头,定见有悲忧。
鬼啼妇叹情怀俏,祸害道阴小。
老人无故泣双垂,不日见愁悲。
门前墙壁如有缺,家道中消歇。
溜漕水势向门流,财帛永难收。
忽然屋上生奇草,益萌人家好。
门户幽爽绝沉埃,定必出高才。
偶悬破履当门户,必有奴欺主。
长长破碎在边门,断不利家君。
遮门临井桃花艳,内有风情染。
屋前屋后有高桐,离别主人翁。
井边倘种高梨树,长有离乡土。
祠堂神主忽焚香,火厄恐相招。
檐前瓦片当门坠,诸事愁崩破。
若施破碗厕坑中,从此见贫穷。
白昼不宜灯在地,死者还相继。
公然鼠向日中来,不日耗资材。
牝鸡司晨鸣伊喔,阴盛家消索。
中堂犬吠立而啼,人眷有灾厄。
清晨鹊噪连声继,远行人将至。
蟒蛇偶尔入人家,人病见妖邪。
雀群争逐当门盛,口舌纷纷定。
偶尔鹏鸟叫当门,人口有灾逢。
入门若见有群羊,家主病瘟黄。
舟船若安在平地,虽稳成淹滞。
他家鼠荫过墙来,多得横来财。
阶前石砌多残折,成事多衰灭。
入门茶果应声来,中馈主家财。
三餐时候炊烟早,家道渐基好。
连宵宿火不成时,人散与财离。
千门万户难详备,理在吾心地。
斯文引路发先天,深奥入玄玄。
上《洞玄歌》与“灵应”,同出而小异。彼篇多为占卜而诀,盖占卜之际,随所出所见,以为克应之兆。此歌则不特为占卜之事,一时而入人家,有此事,必有此理。盖多寓观察之术也。然有数端,人家可得儆戒而趋避之,或可转祸为福。偶不知所因而宥有于数中,俾吾见之,则善恶不逃乎明鉴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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