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发热:发热的因素
发热是指人的体温因某种原因超过其正常范围。一般而言,腋下温度在37℃以上,口腔温度在37.3℃以上,直肠内温度在37℃。以上,或一日内体温变异超出1℃时,即可认为是发热。发热是人体对致病因子的一种全身性防御反应,其原因大多为感染或传染病以及一些非感染性疾病,为临床上最常见的症状之一。
在正常情况下,人体的产热和散热功能保持着动态平衡,如平衡失常,散热少而产热多时则出现发热,主要由下列因素而引起:
感染性发热:感染是发热最常见的病因,各种急、慢性全身性传染病与局部感染病灶均可引起发热,如脑膜炎、伤寒、细菌性痢疾、结核病,或引起局部感染病灶如中耳炎、蜂窝组织炎等;病毒感染引起的感冒、传染性肝炎等。其他如霉菌感染、立克次体、原虫感染等都可引起发热。
无菌性组织损伤:如心肌、肺、脾的梗死,大面积损伤等,从损伤组织的周围组织炎性反应可以产生和释放内热原,手术后所见的“外科热”属同样性质。
中枢神经性发热:如中暑、脑溢血、中毒性脑病等,由于神经系统遭受严重损害,丧失调温能力而引起发热。
恶性肿瘤:遭受恶性肿瘤破坏的病灶和肿瘤本身的免疫反应可以引起发热。
变态反应:不论是速发或迟发型的变态反应均可引起发热,如血型不合输血、药物引起的溶血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产生散热异常:产热过多,主要见于强烈运动后,癫痛持续状态和甲亢危象时;散热减少,可见于广泛性皮肤病、阿托品中毒、出汗功能障碍等。
发热的临床表现比较复杂,不同表现则反应不同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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