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怀明:从《红楼梦疏证》到《石头记索隐》(纪念蔡元培《石头记索隐》出版百年之二)

光绪二十年(1894)蔡元培对《红楼梦》产生兴趣,这一年他是否已经开始动笔,还难以确知。

蔡元培先生画像

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在思考相关问题,这可以从其光绪二十二年(1896)六月十七日、九月初四的日记中看出来。

在六月十七的日记中,他根据《郎潜纪闻》的启发,推测“黛玉当是竹垞”,“史湘云是陈其年”,“宝琴是吴汉槎”,“三春疑指徐氏昆弟”,“刘老老当是沈归愚”[1]。可见他已经思考得比较成熟,书中的一些核心观点正在形成。

《妙复轩评石头记》

在九月初四的日记中,他对清代《红楼梦》评点进行了评述:

近日无聊,阅太平闲人所评《红楼梦》一过。……闲人评红楼,可谓一时无两,觉王雪香、姚梅伯诸人所缀,皆呓语矣。[2]

从这两天的日记来看,蔡元培仍处在搜集资料和准备阶段,应该还没有动笔。

《蔡元培日记》

到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这一年,蔡元培已经写出了一部分初稿。在当年七月二十七日的日记中,他这样写道:

余喜观小说,以其多关人心风俗,足补正史之隙,其佳者往往意内言外,寄托遥深,读诗逆志,寻味无穷。前曾刺康熙朝士轶事,疏证《石头记》,十得四、五,近又有所闻,杂志左方,用资印证[3]。

随后列出林黛玉、薛宝钗、宝琴、妙玉、王熙凤、李纨、探春、惜春、史湘云、贾母、宝玉、刘老老十二位小说人物影射的人物名称,元春、迎春、秋菱三人则未列出,说明还没有找到她们影射的人物。

《蔡元培全集》浙江教育出版社版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天的日记里,蔡元培清楚地说明了自己研究《红楼梦》的动机,他看重《红楼梦》这部小说意在“多关人心风俗,足补正史之隙”,自己着力点在找出其中的“寄托”,获得“寻味无穷”的快乐,显然这与政治无关。

在此后的十多年间,因诸事繁杂,《石头记索隐》的写作时断时续,即蔡氏本人在其传略中所说的:“孑民深信徐时栋君所谓《石头记》中十二金钗,皆明珠食客之说。随时考检,颇有所得。”[4]

蒋维乔

1913年至1916年间,蔡元培游学欧洲,时间较为宽余,于是又开始该书的写作。在1914年10月2日致当时在商务印书馆任职的蒋维乔的书信中,他介绍说:“现在着手于《红楼梦疏证》,写定即寄奉。”[5]可见他最初所定的书名是《红楼梦疏证》。

第二年,书稿虽然还没有全部完成,他已经决定将其先在杂志上刊出,书名也从《红楼梦疏证》变成了《石头记索隐》。在1915年4月27日致蒋维乔的书信中,他这样写道:

《石头记索隐》本未成之作,故不免有戛然而止之状。加一结束语,则阅者不至疑杂志所载为未完,甚善。特于别纸写一条,以备登入[6]。

《小说月报》所刊《石头记索隐》

《石头记索隐》书后有明确的时间标记,那就是“民国四年十一月著者识”,这应该是全书完稿的时间。1916年,《石头记索隐》刊于《小说月报》第七卷第一至六号,从其书信的语言来看,应该是经蒋维乔之手发表的。

之所以在《小说月报》连载,据蔡元培本人说是“是时应《小说月报》之要求,整理旧稿,为《石头记索隐》一册,附月报分期印之”[7]。

在《小说月报》刊载的同时,蔡元培还同商务印书馆商量出版单行本之事。起初,他想自办发行,自印自售。

老朋友张元济则建议他采用租赁版权的办法,他在1916年11月22日致蔡元培的书信中写道:

张元济

敝见著作权仍为尊有,照租赁著作权章程(附呈一分),版税照定价十分之一,似比自印自售较为简净,未知尊意以为何如?

这一建议被蔡氏采纳。

《张元济蔡元培来往书信集》

起初,蔡元培还想再润饰修订一番,但由于王梦阮、沈瓶庵《红楼梦索隐》一书的出版,张元济出于商业考虑,劝他加快出版速度。在1916年11月22日致蔡元培的书信中,他劝说道:

现在上海同业发行《红楼梦索隐》一种,若大著此时不即出版,恐将来销路必为所占,且驾既回国,科亦未必再有余闲加以润饰,似不如即时出版为便[8]。

为了同《红楼梦索隐》竞争,张元济还决定将孟森的《董小宛考》一文附在书后。

蔡元培致张元济

1917年9月,商务印书馆出版了《石头记索隐》的单行本。该书出版后,很受读者的欢迎,并得到很高评价,有个叫王小隐的在《读红楼梦剩语》一文中写道:

民国五年蔡孑民先生作了部《石头记索隐》说《红楼梦》是历史小说,暗射清初政治上的事情——都能够说出凭据来,识见要算加人一等的了——从此《红楼梦》的读法,就开了个新纪元,都要拿他来考证掌故[9]。

《石头记索隐》蔡元培版权证

该书后来多次重印,到1919年7月时,已印行四千部,还要再加印一千五百部。在1919年7月17日的日记中,蔡元培这样写道:“得商务印书馆函,索《石头记索隐》印花一千五百纸(前已印过四千部)。”[10]到1922年时,已出版到第六版。

屡屡再版,拿到的版税自然也就比较可观,据蔡元培1923年10月10日的日记,此时“《石头记索隐》版权费已积有二百余元”[11]。而这已在他与胡适进行论战之后,可见在这场论战中虽然胡适占上风,但对该书的销路并没有多大的影响。

《石头记索隐》第十版版权页

其间蔡元培仍不断补充材料,进行修订,这在其1918年之后的日记中屡有记载。这里择要列举一些:

《石头记》贾母称史太君,大观园为山子野所构造,又林四娘疑即指主司四人,林者翰林也,又或为四布衣、朱竹垞等(1917年9月39日)。

《石头记》之画蔷,王梦阮谓是指范事。今颇疑晴雯亦指范,即青霞之影射也,又鸳鸯自经,可卿亦有此疑,疑与青霞有关(1918年1月26日)。

阅易蔚儒《新世说》德行篇,引《池北偶谈》朱之锡遣婢事,疑《石头记》中七十四回惜春遣入画事所本(1918年7月10日)。

《石头记》影健庵之探春,别号蕉下客,或即影其因兄揽权欤(1919年7月12日)。

绛雪轩,为高宗与廷臣赋诗之所,隆裕后以之为休憩室,逊帝尝宴外宾于此,今日茶会亦在是,云云。案《石头记》有白雪红梅及梦兆绛芸轩等回目(1934年9月13日)[12]。

《石头记索隐》抄本

从上述记载来看,《石头记索隐》出版之后,蔡元培尽管事务繁杂,仍一直在进行增补修订,但这些内容后来并没有公开刊布,蔡元培本人也感到遗憾,在《传略》一文中表达了惋惜之情:“此后尚有继续考出者,于再版、三版时,均未及增入也。”[13]不过由此也可见其撰著的认真态度。

需要说明的是,《石头记索隐》出版之后,相当畅销,一直被不断重印,尽管后来蔡元培被划归索隐派,在与胡适的论战中处于下风,但这并未影响该书的销路,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今天。

蔡元培先生书对联

但遗憾的是,各家出版社在争相刊印《石头记索隐》时,都只是将原书印一遍了事,都没有将蔡元培后来增补的内容加进去,其遗憾始终未得到弥补。


注  释

[1]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十五卷第81页。

[2]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十五卷第93页。

[3]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十五卷第187页。

[4]蔡元培《传略》,载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三卷第329-330页,中华书局1984年版。

[5]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二卷第344页,中华书局1984年版。

[6]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二卷第391页

[7]蔡元培《传略》,载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三卷第330页。

[8]以上张树年、张人凤编《张元济书札》1246页,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9] 王小隐《读红楼梦剩语》,载吕启祥、林东海主编《红楼梦研究稀见资料汇编》第33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版。

[10]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十六卷第86页,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11]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十六卷第245页。

[12]以上皆出自《蔡元培全集》第十六卷,不再一一标出页码。

[13]蔡元培《传略》,载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三卷第3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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