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文化成为了生意

大众媒体提供的,不是流行的艺术,而是像食物一样要被消费的娱乐,然后忘记掉,再被新的菜式所替代。没有任何一个时代像今天这样,粉丝成为一种如此引人注目的社会现象。

一方面,粉丝背后代表的是不容小觑的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成也粉丝,败也粉丝,在快速扩张、积累原始流量的潮起后,也不得不面对流量“反噬”的潮落。

可以说,讨好粉丝犹如走钢丝,稍有不慎则“粉身碎骨”。如今的粉丝圈,不仅人设崩塌引发脱粉、回踩的现象屡见不鲜,前几年流行的“流量明星+知名IP+花式宣传”内容模式也逐渐被观众排斥,甚至许多观众对粉丝剧先天反感、凭空抵触。

“爱你时捧你上天,恨你时踩你下地狱”已成粉圈的不二真理。粉丝文化俨然已呈搅海翻江之势。究其根源,在偶像与粉丝这架天平上,重心正逐渐从偶像这端转移至粉丝那端。

颜值、演技、才华,只有少数佼佼者才有机会进入大众视野,成为头顶光环、众人膜拜的偶像,很长一段时间内,明星一直是一种稀缺资源。稀缺决定了偶像和粉丝之间犹如云泥之别,追星也呈现出一种宗教化倾向:法国社会学家埃德加·莫林在《电影明星们:明星崇拜的神话》一书里指出,明星宛如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粉丝是他的信徒,信徒把自己关于美好生活的期待寄托在神身上,并追随他的一切行为。

限于信息渠道和传播模式的单向性,偶像与粉丝间的横向勾连十分微弱。粉丝只能被动地接受偶像的讯息,能做的也仅限于对偶像作品的追随。粉丝充其量只是娱乐文化的局外人。换句话说,尽管粉丝的好恶会影响到一个明星的知名度,但更多时候,粉丝都是一种事后干预,他们处于这个行业链条的末端,对于这个行业的游戏规则,他们并没有多少话语权。

粉丝文化成为生意

如今,时移事易,当粉丝文化成为一门生意,偶像与粉丝的关系也随之走向另一个极端。当下量产式的偶像赤裸裸地揭示了当代偶像的本质,他们或者带有歌手、演员的部分属性,但实际上是流水线产品。

就像本雅明曾经论述过的,在一个机械复制的时代里,艺术品没有了那种闪耀着某时某地独一无二的光晕,因为一切都是仿制,无所谓原作。明星也是如此,在娱乐工业的生产线上,已经有一整套现成的模具,而明星只需要按照经纪公司的打造,一个萝卜一个坑地填到那个模具里,也就是所谓的“卖人设”。

当明星从职业时代进入流量时代,其工作重心逐渐也从专注于自身业务向主动讨好观众转移,粉丝与偶像两者的权力关系发生逆转。明星个人品牌甚至影视作品宣发,都越来越倚重粉丝的力量。“粉丝与明星共同组成了互联网时代的社会化族群。粉丝的各种活动不再是以偶像为中心,而是基于自身的喜好进行自由联合与协作,将社会化网络,尤其是微博的赋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权益。”

大众文化取代精英文化

粉丝文化从诞生、崛起到如今成为主导娱乐圈的“半边天”,其意义不仅在于打破了原本横跨在明星和大众间不平等的权力结构,更是文化主体回归到个人、回归到群众的一种典型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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