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还有多少“冯小树”
证监会又开巨额罚单了,这次挨罚的,是前深交所发审监管部副总监、曾任发审委委员的冯小树。
按照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近日在新闻发布会上的通报,冯小树先后以他的岳母、配偶的妹妹的名义在公司上市前入股,交易金额累计2.51亿元,获利高达2.48亿元。证监会决定没收冯小树违法所得2.48亿元,并顶格处以2.51亿元罚款。
而此起案件,也与许多其他案件一样,是由中央巡视组对证监会进行专项巡查期间发现并移交的。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中央巡视组的专项巡视,冯小树们仍然可以拿着高额利益逍遥法外,可以名正言顺地做着自己的亿万富翁梦。我们不禁要问,除了巡视组,相关部门、单位真的就没有其他渠道、其他方法、其他手段对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等说“不”了。除了已经被处以巨额罚款的冯小树之外,证券市场还有多少没有被发现的冯小树呢?
事实上,专项巡视的时间很短,长则几个月,短则个把月。然而,就这么短短的时间,就能发现那么多问题,且大多是大案要案,难道日常监督、内部监督都成为摆设、成为腐败分子的“挡风墙”了吗?不然,怎么会一个也不发现呢?
其实,问题也很简单。巡视组所以能够发现这么多问题,主要是依靠举报,靠举报提供的线索。只要按照线索去追查,很多都能查出问题。那么,这些已发现的案件,平时是否就没有举报、没有投诉呢?显然不是。原因就在于,凡是巡视组移交的线索,有关方面都必须认真去查、认真回复。而其他举报,则常常走过场,常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尤其涉及到利益关联人,更可能被人为掩盖、人为控制、人为消化掉,根本就不可能涉及到问题的本质。自然,也就不可能查出真相。就象冯小树案一样,能够通过“发审委委员”这个足够有内幕信息的职位,获取如此巨额的利益,不可能没有举报。只是,没有人去重视,没有人去调查,而必须等到中央巡视组交办,才会认认真真地去查。一查,也就查出了惊天大案来了。
比较难以想象的是,一名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就算年薪比较高,2.51亿元的巨额罚款,他能交得起吗?如果交得起,这些钱又是什么地方来的呢?有没有通过非法所得再度投资获得的收益呢?如果是,也应当以非法所得,一并予以没收,而不是通过入股直接获得的收益。这也意味着,在对冯小树作出巨额罚款的同时,实质还有许多疑点待解。
正是因为监督不力,对可能出现的举报查处不力,在查出案件以后的处罚不力,才导致冯小树们能够肆无忌惮地从事违法活动,获取巨额违法收益。切不要以为对冯小树处以2.51亿元罚款就多么地严厉、多么地有力度。是否严厉,关键要看冯小树到底获得了多少非法收益,到底还有没有非法所得以及与非法所得有直接关联的收益。对违规者,只有罚得其倾家荡产,也才有可能仅其稍有痛感。否则,没有任何意义。
事实上,在证券市场,象冯小树这样的违规行为,决不在少数。冯小树利用发审委委员的身份,在企业上市前突击入股,只是一种情形。那些手中掌握着其他权力、其他资源者,同样存在企业上市、优质资产注入、增发等行为前突击进入的现象,同样能够获取巨额收益。那么,这些“冯小树”获得的非法所得又将如何处理呢?要知道,现实生活中,类似现象并不少见。而能够进入到这样的“利益圈”的,决不是普通投资者,而是有着各种利益关系的“圈内人”。
管理层正在加大对这方面问题的监管与处理,并加大了对问题的处罚力度,这是令人欣慰的事。但是,由于证券市场的案件太过复杂、太过隐蔽、太多手段多样化,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坚定决心,是很难查出个水落石出的。冯小树案也是通过一年多时间才对外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可见,难度之大。
尽管如此,此次对冯小树案的处理,至少,对发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是一次非常具有震慑力的警示。而那些与冯小树一样有过类似巨额非法所得的人,可能心里有点小紧张、有点忐忑不安了。既然冯小树被查了,谁知道“好运”会不会落到他们身上呢?应当说,这也是冯小树案产生的真正效果。
中国的证券市场,从总体上讲,是一个疾病缠身、伤痕累累的市场,“发审腐败”只是一个方面,一个比较容易出大案要案的方面。那些看起来不显眼,却也一点不逊色于发审环节的方面,如内幕消息、信息披露、相互勾结等,一样可以产生大案要案。这也预示着,管理层面临的压力是相当大的。而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所谓监管,似乎更多的把目标投向了普通投资者,而没有对准那些具有操纵市场能力、有通过市场获取巨额利益者。就象冯小树一样,他们才是真正的市场蛀虫,是证券市场的最大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