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毕业生以暑期工的身份入职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高考来了,你敢招用“高考毕业生”作为暑期工么?

高考来了,预祝高考学子位取得好成绩!

高考结束,有人选择放松,有人选择打暑期工!

用人单位在暑期期间会临时招用刚高考完的毕业生么?

用人单位与招用的暑期工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暑期工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

若属于,则完全可能成立劳动关系;

若不属于,则双方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

目前,我国的法律没有直接规定什么才是“劳动者”,但未满16周岁的肯定不是。有些学霸未满16周岁就可能参加完高考了,这类学霸型毕业生不能用,小心招用到了童工。

涉及这方面的最直接的法律依据就是这个了:

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这里规定指的是“在校生”,那么,刚参加完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在这个暑期期间还属于在校生么?

属不属于?自己可以判断了吧。

在暑期招用这种“高考毕业生”被认定为劳动关系的风险有多大,自己衡量!

用人单位真的需要临时招用暑期工的话,文明种菜员给您几点建议:

1、审核暑期工的身份,必须是在校生,并且最好是满18周岁的人员,不满16周岁的,坚决不能用;16-18周岁的属于未成年工,也是有很多限制的,建议不用。

2、要求暑期工提供学校的介绍信或是推荐函,即是说明是学校推荐其学生在暑期期间来公司实习之类的意思。

3、暑期工自己写个保证书(写了不一定有用,但总比没有写好),保证自己是学生的身份,这次来打暑期工是为了专业实习之类的,千万不要写成是为了赚点生活费~~为了获得劳动报酬而参加工作,十有八九会被认定为就业即存在劳动关系。

4、与暑期工签订个协议,不是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之类的,可以签订个见习协议之类,若是学校可以作为第三方与用人单位签订,那就更好不过了,内容可以约定见习时长、见习内容、见习补助、如何管理及权利救济之类等等。

5、为暑期工买份商业保险吧,免得发生意外~~

6、有条件的还可以做个健康检查,免得突发疾病~~

7、不要像资本家一样剥削、欺骗暑期工~~

8、按时足额发放所谓的“见习补助”~~

9、忽略以上几点,按正式招用员工一样做好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用工手续吧,反正真正的暑期工们到开学季都会选择主动离职,仅要求结清工资而已。如果他们真的需要正常开学,他们辞职的话还是早点批准并结清工资,不要利用暑期工们急需辞工的心态而强行扣取人家多少工资才给予批准。

10、依法招用工永远也不会有错;真有争议了,好好协商,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双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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