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论》详解

原创 学毛小学生 叁道生如是说 2月15日

一、《矛盾论》的写作背景。

苏联影响:1936年年底,苏联再次掀起了对德波林学派的批判。

德波林学派的三点错误:

关于对列宁及其哲学思想的评价: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和经济理论同列宁主义及无产阶级革命的政策和策略割裂开来;认为列宁主要是一个哲学实践家,其实践并没有发展马克思主义,更没有将马克思主义推到一个新高度;

关于辩证唯物主义:将辩证唯物主义看作是,由黑格尔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综合后所形成的一个“集合体”,并认为马克思主义,就其一般哲学世界观来说,属于斯宾诺莎的学说,这就抹杀了马克思主义与之前的哲学理论的原则性区别,也就彻底抹杀了马克思、恩格斯等人对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贡献;

关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认为“联系社会主义建设和世界革命运动的实践来研究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要求,是取消理论”;仅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看作是“纯粹方法论”,而不是可以运用其来研究、指导和解决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的理论学说,从而最终导致了理论与革命实践相脱离的结果。

对德波林学派两种批判评价:

德波林的自身的批判评价:“我们的根本错误,如已被确认者,在于理论与实践的分离。我必须承认,在很长的时间里,我对于这种非难未能理解。难道我不是时常说,实践是理论的标准吗?我确实这样说过。然而到后来,我才明白了,问题之核心并不在此。问题之核心在于,我们未能把理论的、方法论的观点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课题联系起来,我们的理论与活的生活脱了节,并且由于我们停留在纯粹的、逻辑的范围之内的缘故,——有人较多,有人较少——而远离了社会主义建设,并在二者之间筑起了障碍和壁垒。”

来自斯大林的批判评价:列宁在马克思主义的一切领域都做出了新的贡献,在一切方面都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而孟什维克式的唯心主义者(德波林学派)却不愿承认这一点。他们是站在孟什维克的立场上,宣传唯心主义,并对马克思主义进行唯心主义的歪曲的。他们的方式是,在宣传唯心主义观点时,尽量引证马克思的话作掩饰。他们的特征是,撇开社会主义建设问题,理论脱离实践。他们不想研究这些问题,即使勉强研究也是曲解这些问题,他们拒绝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为社会主义的发展服务。

国内背景:德波林的唯心论在中国共产党内,尤其是在有过留苏经历的部分中共负责人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从而导致了党内的教条主义思想盛行,理论脱离实践现象频发。造成1930年至1934年间,中国共产党惨痛失败的根本原因,便是由于这种教条主义在党内盛行,便是由于理论脱离实践的现象在党内频发。

《矛盾论》的写作目的:克服、扫除党内的严重的教条主义思想和理论脱离实践的现象。

二、《矛盾论》的全文梳理

(一)两种宇宙观

唯心论的宇宙观:

唯心论的宇宙观的三点观点:

认为发展是单纯的减少和增加,是重复;

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的种类和形态,都是彼此孤立、永远不变的。即使有变化,也只是事物数量上的增减和场所上的变更罢了;

认为造成事物数量上的增减和场所上的变更的原因,不在事物的内部,而在事物的外部,即是由于外力的推动而变化的。

由唯心论的宇宙观的观点得出的两点推论:

世界上一切事物的种类和形态,从它们一开始存在的时候,就注定其只能永远如此。至于后来的变化,则不过是数量上的扩大或缩小,并不影响其本身实质永恒如此。即一种事物,永远只能反复地产生同样本质的事物,而不能变化为另一种不同本质的事物;

资本主义的剥削,资本主义的竞争,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思想等,在之前的封建社会,在古代的奴隶社会,甚至在远古时期的原始社会里,都可以找得出来,其本质是相同的,只不过是形式发生了变化而已。因此,竞争与剥削是必然会永远存在下去的。

唯心论的宇宙观的两个目的:为资本主义统治的合法性正名;维护资本主义的制度,并从而维护资本家的统治利益。

唯心论的宇宙观的两种表现形式:西方:唯心论、机械唯物论、庸俗进化论(外因论、被动论);中国:“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形而上学思想。

唯心的宇宙观的三点错误根源

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在看世界;

不能理解事物本质的多样性,以及本质转变的多样性;

简单地从事物的外部去找发展的理由,而不是去事物的内部去找变化的原因。

辩证唯物法的宇宙观

辩证唯物法的宇宙观的五个观点:

认为发展是对立的统一,即统一物分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两个对立之间又互相关联着,在一个更大的范畴上获得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认为事物运动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在事物的内部,而在事物内部本身所具有的矛盾性;

认为事物的运动发展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身的运动,而且每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又和他周围的其他事物互相联系着、互相影响着;

认为任何事物内部都有这种矛盾性,并由此而引起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事物内部的这种矛盾性是事物运动发展的第一位的原因,某一事物和其他事物的互相联系、互相影响则是该事物运动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

唯物辩证法并不排除外部的原因,只是认为外因是促使运动发展的条件,而内因才是促使运动发展的根据,即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由辩证唯物法的宇宙观所得出的四点推论:

自然界的变化,主要是由于自然界内部矛盾的运动发展所产生的结果;

社会的变化,主要是由于社会内部矛盾的运动发展,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新和旧之间的矛盾的运动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前进和新旧社会的更替;

要从事物的内部、要从某一事物与其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运动发展;

要善于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发展,并依据这种观察和分析,指出解决该矛盾的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方法。

辩证唯物法的宇宙观发展历程:

古代:带着自发性的、具有朴素性质的辩证法;

近代: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观点;

马克思和恩格斯综合了人类认识史的积极成果,特别是批判地吸取了黑格尔辩证法和费尔巴哈唯物观点的合理的部分,于是创造了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

经过列宁和斯大林等对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实践和发展之后,传到了中国。

(二)矛盾的普遍性

为何先分析矛盾的普遍性?

马克思、恩格斯,站在前人的基础上,在对人类历史进行分析,对自然历史进行分析之后,所创造的辩证唯物论,被其继承者列宁、斯大林等,应用在对社会的变革和对自然的变革上,且获得了及其伟大的成功,这就使很多人普遍的接受并承认了矛盾普遍性的存在;

马克思、恩格斯所创造的辩证唯物论,在中国,在除当时的苏联以外的国家,虽然已然是应用了,但尚未造就伟大的成功,没有形成可资对比的不同应用方案,因此很多人,尤其是教条主义者,对于矛盾特殊性还缺乏认识,于是也就不要说接受和承认了。

教条主义者的两点错误:不了解矛盾的普遍性存在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不了解研究当前具体事务的矛盾的特性,对于指导革命实践的发展有何重要的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两个特点: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在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由矛盾的普遍性两个特点所得出的三点结论:

一切事物中所包含的矛盾,存在着相互依赖和互相斗争的关系,并由此决定了一切事物的发展和运动。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了矛盾也就没有了世界;

矛盾是简单运动形式的基础,更是复杂运动形式的基础;

不论是简单的运动形式,还是复杂的运动形式,不论是客观现象,还是主观思想,矛盾均是普遍地存在着,且存在于一切过程的始终。

关于矛盾的普遍性存在的两个问题:在每一个过程的开始阶段,是否也有矛盾存在?在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是否具有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对于矛盾的普遍性存在的两个问题的两种不同解答:

德波林学派:认为矛盾不是一开始就存在的,须经过一定的发展过程,到达一定的发展阶段才出现。因此,在这以前,促使发展运动的原因,就不是由于内部的原因,而是由于外部的原因;该回答的实质及影响:回到形而上学的外因论和机械论。导致了在某一发展阶段之前,只存在差异,而没有矛盾的存在;

马克思主义:世界上任何一种差异,其本身就包含着矛盾,差异就是矛盾;矛盾一直存在,只不过在某一发展阶段之前,没有被激化罢了;这是矛盾的差别性问题,而不是矛盾的有无问题。

由两种不同解答所得到的结论:矛盾是普遍的、绝对的,存在于事物发展的一切过程中,又贯穿于一切过程的始终。

新旧更替的实质:旧的统一和组成此统一的对立成分,让位于新的统一和组成此统一的对立成分;旧过程完结,新过程发生。新过程包含着新矛盾,开始它自己的矛盾发展史。

加深理解的三点补充:没有纯粹的新矛盾诞生,也没有纯粹的旧矛盾灭亡;在任何事物中,矛盾总数是无穷的,只不过有些反映出来了,有些暂时不反应出来;矛盾只能减缓,而决不能消灭。

(三)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三个特点:

各种物质运动发展形式中的矛盾,都带有特殊性;大的事情,在其发展过程中,包含着众多的矛盾;不同本质的矛盾,需要用不同本质的方法才能解决。

关于第一个特点的三个观点:

所有事物均处在运动发展中,也必定存在一定的运动发展形式。任何运动发展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人对事物的认识,就是认识事物的运动发展形式;

认识任何一种运动发展形式,必须注意它和其他各种运动发展形式的共同点,尤其要注意它相较于其他各种运动发展形式的不同点。各种运动发展形式,都是互相依存的,但又在本质上存在着互相区别。这种本质上的互相区别,为它自身的特殊的矛盾所规定;

某种运动发展形式内部,所包含的本身的特殊的矛盾,构成了该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这种特殊的本质区别,是我们认识该事物,区别其他事物的基础和依据。

关于第一个特点的三个观点的三个推论:

任何一种社会形式和思想形式,都有它的特殊的矛盾和特殊的本质;

不同科学研究的本质区分,就是根据不同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决定的;

对于某一事物所属的领域,所特有的矛盾进行研究,就构成了某专门科学的基础。

关于第二个特点的四个观点:

要将事物在运动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在其总体上在其相互联结上进行暴露,就是说要暴露事物运动发展过程中的本质,就必须先暴露该运动发展过程中各方面矛盾的特殊性,否则暴露事物运动发展过程中的本质就成为了不可能;

事物运动发展过程中的这些矛盾,不但各有其特殊性不能一律看待,而且每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又各有其特点也不能一律看待;

不但要在各个矛盾的总体上,即矛盾的相互联结上,了解其特殊性,而且只有从矛盾的各个方面着手研究,才有可能通过这种方式间接的了解其总体;

了解矛盾的各个方面,就是要了解它们每一方面各占何种特定的地位、各有何种具体的形式、发生何种互相依存又互相矛盾的关系、以及互相依存和互相矛盾的关系破裂后又采用何种具体的方法和对方作斗争。

关于第二个特点的四个观点的两种态度:

马克思主义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教条主义者:用同一种分析应对所有情况。

关于第三个特点的三个观点:

一切运动发展形式,在每一个实在的,而非臆造的发展过程内,都拥有不同的本质;

旧过程和旧矛盾得到缓解,新过程和新矛盾得到激化,相应的解决矛盾的方法也随之不同;

不但要研究相对更大场合的物质运动发展形式的普遍的矛盾性及其所规定的本质,而且要研究相对更小场合的物质运动发展形式的特殊的矛盾及其所规定的本质。

关于第三个特点的三个观点的两种态度:

马克思主义者: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教条主义者:不了解各种矛盾的本质区别,因而也不了解应当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而只是千篇一律地使用一种自以为不可更改的公式教条来到处生搬硬套。

人类对事物的认识规律

认识的两个过程:

由特殊到一般:首先认识许多不同事物的特殊本质,然后进行总结归纳,得出诸事物共同的本质;

由一般到特殊:用已经认识到的共同的本质为指导,向着尚未研究过的、尚未深入研究过的,各种具体事物进行研究,从而分别找出其特殊的本质,以此来补充、丰富和发展对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从而使对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不致于变成枯槁的和僵死的东西。

认识的过程的两个特点:

人类对事物的认识,就是在“由特殊到一般,再由一般到特殊”的循环往复中前进的;

只要是在严格按照科学的方法前提下进行这一循环往复的过程,每经历一次循环往复的过程之后,人类对事物的认识便可提高一步。由此不断前进,就促使认识不断深化。

教条主义者对事物的认识规律认识的两点错误:

不懂得必须先研究矛盾的特殊性,才有可能充分地认识矛盾的普遍性;不懂得必须先研究个别事物的特殊的本质,才有可能充分地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的本质;

不懂得在认识了矛盾的普遍性之后,还得据此去研究尚未研究过的各种具体的事物的特殊矛盾;不懂得用对新的特殊矛盾的研究来补充、丰富和发展对原有的矛盾的普遍性的认识。

教条主义者的两种错误表现形式:

拒绝对尚未研究过的具体事物做任何艰苦的研究工作,只愿把具有普遍矛盾性质的一般真理当作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将具有普遍矛盾性质的一般真理,抽象为公式、教条,并认为其是绝对正确,且不容任何补充和丰富,更不容任何怀疑和发展。

研究矛盾的特殊性时的两种注意:研究问题,忌带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注意事物运动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

关于第一种注意:

主观性:不知道客观地看问题,就是不知道用唯物的观点去看问题;

片面性:不了解矛盾各方的特点,不知道全面地看问题。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表面性:站在远处远远地望上一眼,粗枝大叶地看到一点矛盾的表象,不深入到事物里面去,精细地研究矛盾的各种特点。

对于第一种注意的三点总结:

片面性、表面性也是主观性,因为一切客观事物本来是互相联系的和具有内部规律的,如若人们不去如实地反映这些情况,而只是片面地、表面地去看他们,不能认识到事物的互相联系和内部规律,那这就是主观主义作祟的另一种表达形式;

不能找出解决矛盾的方法,就不能完成组织的任务,也就不能正确地发展组织事业;

要真正地认识矛盾,就必须把握和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沟通'媒介’。可事实上,我们是绝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的,那为何还要如此强调?那是因为这是防止僵化,促使进步的必然要求。

关于第二种注意:

事物运动发展过程中的根本矛盾的本质在整个发展过程中虽然不会变化,但是根本矛盾在整个过程中的各个发展阶段上激化的程度是不一样的;

被根本矛盾所规定或影响的许多大小矛盾,有些是激化了,有些是暂时地或局部地缓和了,这种变化程度就是区分整个运动发展过程各个阶段的基础;

事物运动发展过程中的根本矛盾,及其为此根本矛盾所规定的运动发展过程的本质,非到运动发展过程完结之时,是不会因为缓解而退出激化的状态的。

关于第二种注意的两点总结:

无论是在事物运动发展全过程中的矛盾,还是在事物运动发展的各个阶段中的矛盾,亦或是其在各个联结上、各种情况上的矛盾,我们都必须注意其特点;

只有正确的区分了事物运动发展全过程中的各个阶段,我们才能根据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采用适合该阶段特点的方法和策略,并据此而解决各个阶段的特殊性问题。

特殊矛盾和普遍矛盾之间的两点关系:

由于事物所涉及的范围及其广大,其运动发展的形式及其多样,所以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矛盾,在另一个相对更大的场合则变为了特殊性的矛盾;反之在一定场合为特殊性的矛盾,在另一相对更小的场合则变为了普遍性的矛盾;(类比N级不完全真理)

由于特殊的事物是和普遍的事物相互联结的,由于每一种事物内部不但包含了矛盾的特殊性,而且包含了矛盾的普遍性,因此,当我们研究某一种事物的时候,就应当去发现这两方面的互相联结关系,即发现某一事物内部的特殊性矛盾和普遍性矛盾两方面及其互相联结的关系,尤其要发现该事物与它其他事物的互相联结的关系。

关于特殊矛盾和普遍矛盾之间的关系的三点总结: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之间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之间的关系。其共性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运动发展的过程中,并贯穿于一切事物运动发展过程的始终;

否认事物运动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就是否认一切。所以它是共性的,是绝对性。然而这种共性,又包含于一切个性之上。无个性即无共性。因此一切个性都是有条件的、暂时存在的,所以它又是个性的,是相对的;

应用唯物辩证法研究客观事物的时候,不能带上任何主观随意性,而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看其所包含的具体情况,看其具体的矛盾,看其矛盾各方面所处的具体地位以及各种矛盾之间的具体联系。

对于矛盾的特殊性的总结:

无论研究何种矛盾的特征,都不能带主观随意性,而必须对它们进行实事求是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离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就不可能对任何矛盾的特性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四)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

主要的矛盾:

主要的矛盾的定义:在复杂事物的运动发展过程中,有许多对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对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对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这一对矛盾便是主要的矛盾。

主要的矛盾的两个特点:在事物运动发展总过程的各个阶段中,均只有一对主要的矛盾起着领导和决定的作用;在事物运动发展总过程的各个阶段中,存在许多对处于服从地位的N级次要矛盾。

主要的矛盾方面:

主要的矛盾方面的定义: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必有一方是主要的,而另一面则是次要的。这主要的一方,即所谓的在该对矛盾中起主导作用的一面。

主要的矛盾方面的三个特点:

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主要矛盾所规定的;一对矛盾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主要的矛盾方面所规定的;

无论是什么矛盾,无论是一对矛盾的哪一面,其发展都是不平衡的。有些时候,其似乎是势均力敌的,然而这只是暂时的和相对的情形,其基本的形态仍是不平衡的;

矛盾的主要和非主要方面互相转化着,矛盾的性质也就随之变化;事物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互相转化着,事物的性质也随之变化。这是依据矛盾斗争力量的增减程度来决定的。

三种辨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理论和实践、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三种辨析的结论:事物在总的运动发展中,是物质决定精神,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同时又必须承认,精神对物质的反作用,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

关于主要的矛盾的两点结论:

不能把所有矛盾平均看待,必须把它们区别为主要的和次要的两大类,即使对于次要矛盾,也要将其区分为不同重要等级的N级次要矛盾;

研究任何过程,如果存在两对以上的矛盾,就要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这个主要矛盾,其他次要矛盾的解决就找到了可以提纲挈领的纲领。

关于主要的矛盾方面的两点结论:

任何事物的内部均存在新旧两个方面的矛盾,并由此导致了一系列的曲折斗争过程。斗争的结果,新的方面由小变大,上升为支配的方面;旧的方面则由大变小,逐步归于服从的方面;

当新的方面对于旧的方面取得支配地位的时候,旧事物的性质就被新事物的性质所取代地位。由此可见,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主要的矛盾、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了变化,事物的性质也就随之发生变化。

由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所得出的三点推论:

在革命斗争实践中的某些时候,困难条件要超过顺利条件。此时,困难是矛盾的主要方面,顺利是次要方面。然而可以通过抓住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通过革命党人的努力,逐步地克服困难,打开顺利的新局面,于是困难的局面也就让位于顺利的局面;

在革命斗争实践中的某些时候,顺利条件要超过困难条件。此时,顺利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困难是次要方面。如若不能通过抓住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不能通过革命党人的努力,继续发展顺利的新局面,于是顺利的局面也就可能会让位于困难的局面;

综上,自身永远是处在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的,其是可以通过我们的主观能动性,进行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努力和奋斗,并最终将局面引导至我们希望的方向上来。这也是“独立自主”这一毛泽东思想活灵魂的根据所在。

(五)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

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的定义:一切对立的矛盾,因一定的条件,既互相对立,又互相依赖的性质,叫做同一性。

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的三个特点:

任何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都因其对立性而具有不同一性。然而又因此互相联结、互为存在的条件而具有同一性。这是同一性的第一种意义;

任何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因为一定的条件,向着与它的对立面所处的地位转化,即矛盾着的事物存在互相转化,这是同一性的第二种意义;

一切矛盾着的事物,互相联系着,不但在一定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而且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这就是矛盾的同一性的全部意义。

矛盾诸方面的斗争性:

矛盾诸方面的斗争性的定义:无论什么事物的运动都表现为两种状态,即相对地静止状态和显著地变动状态。这两种状态的运动,是由事物内部包含的矛盾因素互相斗争所引起的。

矛盾诸方面的斗争性的三个特点:

当着事物的运动状态处于第一种状态时,其只有数量的变化,没有本质的变化,所以显示出好像静止的面貌;

当着事物的运动状态处在第二种状态时,它已由第一种状态的数量的变化到达了某一个数变的最高点,从而引起了事物的质变,因此显示出了显著变化的面貌;

事物不断地由第一种状态转变到第二种状态,矛盾的斗争则存在于这两种状态之中,并通过第二种状态的实现达到矛盾的解决。

对于矛盾诸方面的斗争性的两种态度: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认为客观事物中矛盾着的诸方面的同一性,本来不是死的、凝固的,而是生动的、有条件的、可变动的、暂时的、相对的东西,一切矛盾都依一定条件向他们的对立面转化着;

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形而上学:不是把对立的事物,当作生动的、有条件的、可变动的、互相转化的东西去看,而是当作死的、凝固的东西去看,并且把这种错误的看法到处宣传,迷惑人民群众,以实现其能够继续统治的目的。

对于矛盾诸方面的斗争性的两种态度的态度:揭露反动派和形而上学的错误思想;宣传事物的本来的辩证法,促成事物的转化,达到革命的目的。

关于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四点结论:

矛盾具有同一性,所以矛盾的两个方面,能够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又能够互相转化为彼此的对立面;

矛盾的斗争贯穿于事物运动发展过程的始终,并使某一过程向着其他过程转化;

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而对立的互相排除的斗争则是绝对的;

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

(六)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总论:对抗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矛盾斗争的一切形式。

阶级对抗是矛盾斗争的一种特殊的表现:

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长期的并存于一个社会中,它们互相斗争着,但要待两阶级的矛盾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时,双方才取外部对抗的形式,即发展为革命;

在阶级社会中,革命和革命战争是不可避免的,舍此则不能完成社会发展的飞跃,不能推翻反动的统治阶级,从而使人民获得政权。

当矛盾发展到不得不革命时:必须揭露反动派所谓社会革命是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等欺骗的宣传;必须坚持社会革命论,使人民懂得,这不但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完全可能的。

对于阶级对抗是这种特殊的矛盾斗争的表现的注意事项:必须具体地研究各种矛盾斗争的情况,而不应将当将革命对抗套用在一切时期。

之所以要如此的两点原因:

矛盾和斗争是普遍的、绝对的,但是解决矛盾的方法,即斗争的形式,则因矛盾性质的不同而各不相同。有些矛盾是非革命无法解决的,有些矛盾则不是这样;

根据事物的具体发展情况,有些矛盾可以由原来是非对抗性的,发展成对抗性的;有些矛盾则可以由原来是对抗性的,发展成非对抗性的。

未来可能存在的两种趋势:

党内的正确思想和错误思想之间的矛盾,尚未表现为对抗的形式,即尚未达到革命的前提。在此时,如果犯错误的同志能够改正自己的错误,那就不会发展为对抗性的革命;

如果犯错误的同志不能改正自己的错误,反而坚持错误,并将其扩大下去,那这种矛盾也就存在着发展为对抗性的革命的可能性。

对于未来可能存在的两种趋势的态度:一方面必须与错误的思想进行严肃的、坚决地、彻底的斗争;另一方面又必须充分地给犯错误的同志留有自己觉悟的机会;总之,就目前的形势而言,过火的斗争,显然是不适当的;但是忽视其有发展为对抗革命的可能性,从而彻底放弃以革命的手段来打击反革命的行为,亦是绝对错误的。

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的总结:列宁说:对抗和矛盾截然不同。在社会主义下,对抗消灭了,矛盾存在着。

(七)四点总结论+三个总目的

四点总结论:

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其和唯心论、机械唯物论、庸俗进化论、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相反的;

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和主观思维的过程中,并贯穿于一切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矛盾着的事物及其各个方面各有其特点,这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

矛盾着的事物在一定的条件下有同一性,因此能够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且能够互相转化到相反的对立面去,这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矛盾的斗争是不断的,不管在它们共处的时候,还是在它们互相转化的时候,都有斗争的存在,尤其是当它们互相转化时,斗争表现的更为显著,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

当我们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时,要注意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区别,要注意矛盾的主要方面和矛盾的次要方面的区别;当我们研究矛盾的普遍性和斗争性时,要注意矛盾的各种斗争形式的区别,以及各种斗争形式之所以被采用的前提。

三个总目的:击破违反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则的教条主义的思想;使有经验的同志,发展自己的经验,使之带上原则性,并避免重复经验主义的错误;促使我们的革命事业继续的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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